【新聞稿】318三週年 監督條例不能再等

經濟民主連合與三年前在議場內外的公民團體,包含婦女新知、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永社、民主維新、台灣勞工陣線、親子共學、民主平台、台灣教授協會等,今天再度聚集於立法院康園門口,鄭重宣告「3月18日晚上九點 我們要一個答案」,籲請各政黨、立法委員在期限之前給予具體答覆:「是否承諾於本會期完成監督條例三讀?」、「是否願意採納經民連提出的六大主張?」

立法院將在今(23)日選出各委員會召委,經濟民主連合先前已不斷呼籲本會期內政委員會應將拖延近三年的「對中協議監督條例」排入議程,並於本會期完成院會三讀。近日新聞媒體報導民進黨可能仍將監督條例放在優先法案當中,但是我們要問,上個會期所謂「優先法案」同樣也有監督條例在內,這個會期是否還是依循前例繼續「冷處理」,在內政委員會待審的各版本草案一直不排上議程?繼續拖延不進行監督條例內容的實質審議?

經民連發言人吳濬彥表示:回顧民進黨在三年前的立院佔領運動中,不論黨主席、黨內大老、時任立委無不表態全力支持「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先立法再審查」、要求國會監督,甚至不分日夜排班「守護民主」,乘著這股浪潮也在隨後的大選取得極大勝利。然而我們看到執政後的民進黨政府與黨團,對監督條例立法卻是能拖就拖、能閃就閃,提出黨團版的草案也是漏洞百出,不僅未交代如何處理服貿、貨貿更迴避實質有效的國會監督和公民參與。

經濟民主連合發言人簡年佑重申對監督條例的六大主張:一、不要張慶忠式備查,要完整國會監督;二、不要服貿作文比賽,要落實衝擊因應;三、不要主權談判,要捍衛民主自決;四、不要一國兩區,台灣不是地區;五、要民間諮詢會議,落實公民參與;六、要有溯及條款,解決服貿貨貿爭議,明定應退回服貿協議、終止貨貿談判之情形。
而針對立院應該如何審議監督條例,簡年佑認為從「立法」階段就必須落實「公開、透明與民主參與」。因此,應該採取「相關各委員會聯席審查」的方式,正如同當時立院決議「服貿協議文本交由相關各委員會聯席審查」一般。必須擴大國會參與程度,在聯席審查下讓各黨團、各版提案人、各種可能的修正動議於委員會提出充分討論,才能盡量避免交由黨團協商後毫無立法正當程序的突襲。

婦女新知秘書長覃玉蓉則再次強調,監督條例的內容必須落實性別影響評估、人權影響評估等,就談判與協議內容對於民主程序可能受到的侵蝕以及對社會層面的衝擊、職業結構上的各種影響作出詳細評估,否則沒有完整的國會監督與公民參與,就不算真正的「監督」條例。

我們將在3月18日的晚上集結關注監督條例立法的所有團體,邀請三年前曾經參與的民眾,一起在立法院青島東路門口等待各政黨的正式回應。接下來經民連與各團體也將繼續質問直到各政黨給出具體回應。
記者會後經民連與公民團體也直接赴辦公室拜訪內政委員會新任召委姚文智委員、曾銘宗委員。發言人吳濬彥向姚文智委員辦公室主任遞交新聞稿並聽取說明,期待姚文智委員知悉後能夠儘速給予回覆。至於曾銘宗委員則以新聞稿轉達,我們希望曾委員亦能儘快給予回應。

時間:2月23日上午10點
地點:立法院康園門口
發言:簡年佑(經民連發言人) 吳濬彥(經民連發言人)、覃玉蓉(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出席團體: 經濟民主連合、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永社、台灣勞工陣線、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親子共學促進會、民主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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