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復星,已喪失在台代理權及履約能力

為多元取得國人所需疫苗,衛福部直接向德國原廠BioNTech洽購BNT疫苗,上週竟仍有藍營立委質問陳時中部長「為何繞過『大中華區代理商』復星醫藥?」,部分國人就此亦有疑問。

經濟民主連合調查發現,上海復星醫藥與德國原廠簽約後,積極申請BNT疫苗在香港、澳門的緊急許可,也申請了在中國進行臨床試驗,但該公司在台灣部分不僅未見作為,而且經濟民主連合調查團隊發現,復星醫藥恐已喪失在台代理權及履約能力。經濟民主連合今日(3號)舉行記者會,向各界報告調查發現。

上海復星與BioNTech之修正協議已無台灣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中)指出去年12月15日上海復星與BNT的修約,台灣已經從公告中消失。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表示:2020年3月16日,上海復星醫藥集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布《關於控股子公司簽署許可協議及對外投資約束性條款書的公告》,內文提到德國BioNTech公司授權復星醫藥「在區域內獨家開發、商業化基於其專有的mRNA技術平臺研發的、針對COVID-19的疫苗產品。」該公告並說明所謂區域內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台灣,此即為主張復星醫藥擁有BNT疫苗在台灣代理權之論據。

到了2020年12月16日,同樣由復星醫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之《附屬公司訂立許可協議的進展公告》,說明2020年12月15日德國BioNTech公司與上海復星醫藥之合約修訂內容,即《許可協議修正案一》。在《許可協議修正案一》中清楚約定:「有關新冠疫苗產品於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的銷售提成(利潤分配)的條款需作如下修訂: (1) 就由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供應的成品,復星醫藥產業(及╱或其聯屬公司)與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分別按年度銷售毛利的65%及35%的比率享有銷售提成;以及 (2) 就由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供應的大包裝製劑,復星醫藥產業(及╱或其聯屬公司)與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分別按年度銷售毛利的60%及40%的比率享有銷售提成。」意即在中港澳地區,疫苗「成品」銷售所得由復星65%與BNT35%分配利潤、疫苗「大包裝製劑」銷售由復星60%與BNT40%分配利潤,完全沒有提到台灣。(見表一)

許冠澤表示:根據2020年3月的協議,上海復星醫藥必須負責「區域內的臨床試驗、上市申請、市場銷售,並承擔相應的成本和費用」,但該公司在台灣部分卻未見其向衛福部申請「臨床試驗、上市申請」的作為。

去年11月初正好是衛福部長陳時中所指民間廠商洽談破局、BioNTech總公司直接向台灣政府聯絡的時間。許冠澤認為,既然去年11月,德國BioNTech已直接與買方台灣衛福部接洽,而台灣衛福部也恰好是許可BNT疫苗在台「臨床試驗、上市申請」的主管機關,無論從哪一個角度看,雙方「本尊」已直接接洽,已無上海復星醫藥可扮演中間「代理人」的角色,因此,2020年12月15日德國BioNTech公司與上海復星醫藥修訂之協議,只提香港、澳門、中國大陸,不再提台灣,也不提在台銷售復星醫藥與BNT公司間之利潤分配,可見上海復星醫藥,恐已因2020年12月的修約,喪失在台代理權。

表一

上海復星恐已喪失在台履約能力

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江旻諺表示,港澳政府皆已通過BNT疫苗的許可,中國政府至今仍未許可是否有政治考量須持續追蹤。

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江旻諺表示:新藥的上市必須取得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的許可,即使因為疫情緊急,省去某些階段的臨床試驗,也必須獲得緊急許可,這是為何《許可協議》約定復星醫藥必須負責「臨床試驗與上市申請」的原因,這也是復星醫藥何以能就BioNTech公司研發及製造的疫苗分配利潤的契約上理由。然而,上海復星醫藥與德國原廠簽約後,積極申請BNT疫苗在香港、澳門的緊急許可,也申請了在中國進行臨床試驗,但該公司在台灣部分卻未見作為。(見表二)

甚至,上週復星醫藥在台孫公司員工回覆《新頭殼》記者採訪時還說「沒關係,我們本來就要清算了」,江旻諺認為,復星醫藥既然打算將其在台孫公司(漢霖生技)解散清算,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臺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臺從事業務活動——規定,復星醫藥是否具備在台灣推廣銷售BNT疫苗之履約能力,實在令人懷疑。

表二

對於中國國台辦於2021年2月18日的記者會上宣稱,上海復星醫藥擁有BNT疫苗在中、港、澳、台的獨家代理權,江旻諺表示,國台辦的說法沒有回應後續修約內容中,台灣不被納入上海復星醫藥協議利潤分配範圍的情況。況且,近幾個月,BNT疫苗早已在許多國家許可上市;美國、英國、加拿大分別在去年12月通過國內緊急授權,並展開疫苗施打計畫;澳洲甚至完成了常規試驗程序,搶在今年1月批准BNT疫苗。(見表三)唯獨早在去年3月簽約,宣稱握有台灣代理權的上海復星醫藥,遲遲到現在都未見到其在台灣有何相關作為,更遑論要履行《許可協議》要求,向台灣衛福部申請「臨床試驗與上市申請」?

江旻諺指出,台灣社會不應該隨著國民黨立委起舞,模糊了疫苗議題的焦點。對於台灣採購BNT疫苗一事,問題根本不在於「是否繞過『大中華區代理商』復星醫藥」,而是為何中國國台辦、上海復星醫藥到國民黨政治人物一方面口徑一致地咬定,上海復星醫藥就是擁有台灣代理權,另一方面卻又遲遲無法履約?這其中原因或許才是台灣社會關心BNT疫苗採購受阻的關鍵爭點。

江旻諺提醒,中國長期在國際場合矮化台灣主權國家地位,疫苗國際採購作為全球疫後經濟復甦的關鍵議程,因此引來中國國台辦公開操弄資訊,以及上海復星醫藥從中干預。江旻諺質疑,上海復星醫藥是否因為在台無法履行契約,反而透過其它手段干預台灣。中國政府目前批准了BNT疫苗在港、澳上市,甚至近日會開始施打,但中國自己卻仍處於第二期臨床試驗階段,江旻諺指出,中國政府是否可能採取「禁鳳梨」模式,施壓德國廠商「賣台灣,就不能賣中國」,或者壓後台灣取得BNT疫苗的時間到「中國核准BNT疫苗在中國上市」之後,用以牽制台灣受所謂「大中華區」或「一中原則」的規範,這些潛在因素都值得台灣社會持續追蹤,經濟民主連合也會密切注意。

表三

記者會資訊:

|主辦單位:經濟民主連合

|時間:2021年3月3日(三)上午十時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出席:

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執業律師

江旻諺|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

許冠澤|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

|媒體聯絡人:江旻諺(0937-169-222)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