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經民連正面看待:監督條例延後審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週議程出爐,並沒有外界預期的<監督條例>,就此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正面看待監督條例延後審查」。

賴中強指出:立院民進黨團提出「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於四月十五日付委,二十六日復議期滿後,內政委員會依法可於二十七日開始審查,總召柯建銘四月一日亦表示「最快四月底開始審查」。日前,經民連投書報社,呼籲民進黨「展現不同於國民黨的民主高度」,要求待五月二十日新政府上台,林全院長撤回「江宜樺版」,且新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可到院備詢後,再來審查監督條例。否則,下週開始審查「監督條例」,將由任期剩下二十幾天的夏立言備詢,說明已無任何正當性、代表性的「行政院版」,並就其他版本以主管機關陸委會的立場表示意見。屆時,無論重演「九局下半,我最大」,或「官將下台,其言也善」,都無法取代真正要執行「監督條例」的新陸委會主委張小月的備詢。而民進黨或時代力量委員透過詢答,對馬政府再尖銳的批評,其建設性也遠遠不及要求新主委張小月說明在不同版本下,陸委會將如何處理國會監督、公民參與、資訊公開、人權保障?將如何進行衝擊影響評估?

今日出爐的內政委員會下週議程,並沒有外界預期的<監督條例>,賴中強表示:正面看待監督條例延後審查,但要求接下來五月九日當週也不應排審,要等到新政府上台,行政院版撤回,新陸委會主委可備詢時再排審。

賴中強並提醒:上週五「拒絕假監督,我要爭民主」記者會至今,民進黨尚未承諾與經濟民主連合等公民團體就監督條例審查的程序與內容進行實質有效的三方對話(民進黨、時代力量、經民連);亦未就就是否同意經濟民主連合關於<監督條例>的「六大主張」做出具體回應,並就不同意部分,說明理由並進行三方公開辯論。經濟民主連合依然期待民進黨的具體回應。… 繼續閱讀

賴中強:測試民進黨的民主高度

立院民進黨團提出「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於四月十五日付委,復議期滿後,內政委員會非常可能在二十七日或二十八日開始審查。筆者認為應待五月二十日新政府上台後,再開始審查,雖然只差二十幾天,但對於民主政治、責任政治,卻有重大意義。

立院待審中「監督條例」草案共六個版本,分別代表民進黨、親民黨、時代力量、國民黨(江啟臣版)與民間團體(尤美女版),唯獨行政院版在五月二十日後,完全喪失正當性。行政院版,是在江宜樺院長任內定案。三一八反服貿運動當時,江宜樺以「行政部門已建置『四階段對外溝通諮詢機制』及『國家安全審查機制』」為藉口,強悍回絕「台海雙邊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的運動訴求,並發生三二四行政院流血鎮壓事件。

直到三三○凱道大集結前一天,馬英九才鬆口「支持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而四月三日行政院通過草案,更是原地踏步把「四階段對外溝通諮詢機制」及「國家安全審查機制」抄進法條,其目的不在國會監督,而在敷衍運動。國人完全無法接受歷經民意洗禮的新國會,所通過的監督條例帶有江宜樺的高傲與馬英九的敷衍。因此,我們要求待五月二十日新政府上台,林全院長撤回「江宜樺版」後,再來審查監督條例。

再者,委員會法案審查程序,從提案說明及主管機關詢答開始。如果下週開始審查「監督條例」,將由任期剩下二十幾天的夏立言備詢,說明已無任何正當性、代表性的「行政院版」,並就其他版本以主管機關陸委會的立場表示意見。屆時,無論重演「九局下半,我最大」,或「官將下台,其言也善」,都無法取代真正要執行「監督條例」的新陸委會主委張小月的意見。而民進黨或時代力量委員透過詢答,對馬政府再尖銳的批評,其建設性也遠遠不及要求新主委張小月說明在不同版本下,陸委會將如何處理國會監督、公民參與、資訊公開、人權保障?將如何進行衝擊影響評估?

期待民進黨,展現不同於國民黨的民主高度。…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