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中強、謝邑霆:民主何時準備?監督條例的狗與繩

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謝邑霆/民主維新成員318運動即將屆滿三周年,當年四大訴求之一的「對中(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各版本,至今仍躺在立法院文風不動。《聯合報》社論說:「兩岸數年內看起來不再有達成任何協議的可能。那麼,通過這項條例,到底要監督什麼?這就好像,根本沒養狗,買條繫狗繩做啥?」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說:「未來兩岸若能破冰,屆時再來討論監督條例也不急。」我們完全無法同意前述論點。蔡政府上台後台海雙邊固然處於僵持的狀態,但這是暫時的。等到今年秋天中共十九大習近平完成權力布局後,無論是習對台灣展現更大彈性,或更強硬立場,甚至刻意製造局部衝突逼台灣上談判桌;抑或是蔡總統調整立場,國際政經情勢變化,或發生雙方當局不得不面對的突發事件,以上六種情況都可能造成雙邊復談。國會法案審查需要相當時間,難道立法院要等到政府臨上談判桌前,再來討論監督條例例立法嗎?而閣揆林全高喊「新政府沒有說不要服貿、不要貨貿」,我們真要等到惡犬衝出狗籠,再來準備「民主」這條繫狗繩嗎?回顧海基海協兩會的會談史,就是一部猛虎出柙,立法院來不及「備繩」監督的台灣民主淪喪史。1993年4月辜汪會談,29日海基會會長辜振甫與海協會會長汪道涵簽訂「文書驗證」、「掛號函件」、「聯繫制度」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四項協議。立法院各黨派委員紛紛要求行政院將協議送立法院審查,提案委員還包括國民黨的魏鏞與無黨籍的葉憲修。6月23日行政院回覆立法院「四項協議內容或屬行政機關法定職掌範圍內之事項,或為法律授權之事項……本院……准予備查」,悍然拒絕國會監督,此後民進黨籍委員提出「台灣與中國締約法」草案,這可說是民主運動史上的第一部監督條例草案,可惜未完成立法。文書驗證、掛號函件需要國會監督嗎?其實,中國政府就是利用1992年10月香港會談討論文書驗證、掛號函件協議過程中各說各話的文件往來,用以杜撰所謂「九二共識」,至今糾纏不清。如果當年台灣是「先備繩,再養狗」,由立法院審查要求海基會於換文時澄清「本協議為雙方全部約定,其內容取代雙方先前之口頭或書面承諾」,就不會陷入目前的泥淖。2008年6月13日,馬英九上台不到一個月,海基海協兩會簽訂「包機會談紀要」與「旅遊協議」,竟然訂下限期生效條款「自雙方簽署之日起7日後生效」。6月19日行政院送立法院「備查」,已經是協議生效日,而院會列入議程更已是7月8日,立法院根本來不及做任何處理,只得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旅遊協議內,中國組團社與台灣接待社的安排,更是種下「中資一條龍」畸形生態的禍因。此後,就是馬英九「猛踩油門,連闖紅燈」的6年,台灣民主再次漏接。2014年,欠缺監督條例民主機制作為「繫狗繩」,年輕人只能用自己的身軀,衝進立法院、行政院,對抗國家與「服貿協議」這隻惡犬。不健忘的台灣公民,我們是不是應該先備好「監督條例」這條「繫狗繩」?現在就是最好的立法時機,不要讓台灣民主第三度漏接,也不要到臨上談判桌前,再草草通過一部向「現實」高度妥協的「不監督條例」。

 原刊登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14/1075428/… 繼續閱讀

【新聞稿】監督條例溯及既往、服貿貨貿重新檢討-監督條例修正動議記者會

 

【監督條例溯及既往、服貿貨貿重新檢討】 監督條例修正動議記者會

經濟民主連合、國會調查兵團、台灣勞工陣線、臺左維新、民主鬥陣、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今日(6/23)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布「監督條例過渡條款修正動議」,主張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草案針對立法前已進行談判但尚未經國會審查之台、中雙邊協議,應增列回溯監督條款,才得以重新檢討服貿及貨貿協議。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蔡培慧亦出席記者會表達關心。記者會後與會團體並共同拜會時代力量黨團,尋求支持。

談判中、審議中、未完成備查之協議 …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