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處理監督條例,勿忘318記者會新聞稿

 

318運動即將屆滿兩周年,立法院院會今日將處理尤美女委員與時代力量黨團提出之監督條例付委案,各界亦關心贏得大選的民進黨即將提出何種版本。經民連特於立法院大門舉行記者會,說明對於監督條例審查的三點基本立場:1.撤回「江宜樺版」,2.拒絕「同屬一中」,3.貫徹民間版五大原則。

一、撤回「江宜樺版」:

行政院提出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

案,實際上是在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任內定案。318反服貿運動當時,江宜樺就是以「行政部門已建置『四階段對外溝通諮詢機制』及『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做為藉口,強悍地回絕「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的運動訴求,之後並發生324行政院流血鎮壓事件;直到330凱道大集結前一天,馬英九才鬆口「支持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而4月3日行政院通過的草案,更是原地踏步把「四階段對外溝通諮詢機制」及「國家安全審查機制」抄進法條,其目的不在國會監督,而是敷衍運動。我們當然無法接受這種敷衍運動訴求的法案,每一個318的靈魂,都無法接受歷經新民意洗禮的新國會所通過的監督條例帶有江宜樺的高傲與馬英九的敷衍,因此,我們要求撤回「江宜樺版」。我們呼籲在318運動後贏得大選的蔡英文主席與民進黨體察民意,於新政府組成後,撤回「江宜樺版」,回應318運動的期待。…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