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告別「一中憲法」、廢除「一國兩區」,從廢省、廢兩岸條例開始 運動宣言


1992年7月16日立法院制定、9月18日生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標記著台灣的民主化尚未完成。

未完成的民主化

1949年蔣介石政權來台,伴隨蔣介石而來的,除了軍警特國家武力外,蔣介石還帶來三項「法統」做為其統治正當性的來源:數百名立法委員、上千名國大代表、中華民國憲法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而台灣並沒有自己的民選國會與憲法。
國會全面改選,一直是從黨外到民進黨民主運動的訴求。兩蔣過世後,1990年老國大在陽明山要選舉新總統,各種山中傳奇,荒腔走板。1990年3月16日野百合學運,學生高舉「我們怎能再容忍七百個皇帝的壓榨」。同年6月21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61號解釋要求老立委、老國代在1991年年底以前全部去職。此後1991年底國大代表全面改選,1992年底立法委員全面改選,台灣人有了自己的民選國會。但是國民黨政權並沒有放手讓台灣民選產生的新國會,決定台灣的憲政、國家體制。「修憲而不制憲」、「訂增修條文不修憲法本文」、「一機關兩階段修憲」是國民黨政權訂出來的憲改底線。

1991年4月老國代臨去秋波修憲,老國代帶著濃濃的鄉愁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高舉「統一」的誡命,第10條(現行第11條)並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我們怎能再容忍七百個皇帝的壓榨」,於是民進黨全面退出國民大會、退出立法院、退出省議會、縣市議會抗議老賊修憲,4月17日數萬民眾上街遊行抗議,但是民進黨人卻遺忘了這段歷史。… 繼續閱讀

7/16【終結歷史錯誤–廢省、廢兩岸條例運動】研討會

2012年5月20日,馬英九在總統就職演說中提到:「依據憲法,中華民國領土主權涵蓋台灣與大陸,目前政府的統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換言之,二十年來兩岸的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歷經3位總統,從未改變。」
去年,蔡英文總統在就職演說中也說:「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
雖然台灣已經歷經六次總統大選與三次政黨輪替,但仍未徹底斬斷大中國法統的牽連,台灣政府未持續且清楚地對外宣示願意成為一個不同於中國的國家。
這個荒謬的國家定位來自<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何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事實上,六法全書中沒有一部法律叫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它的真正名稱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該條例的第二條規定「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真是一整個「一國兩區」。
制定新憲法,是完成台灣國家正常化的必經之路。如果不能一步到位,至少從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1992年7月16日立法院三讀,7月31日總統公布,9月18日起施行。今年即將滿25年,長達四分之一世紀扭曲的國家定位,應該即刻撥亂反正。為此,經濟民主連合、台灣教授協會與民主維新發起【終結歷史錯誤-廢省、廢兩岸條例運動】,訂於7/16邀起學界、社運界代表舉辦【終結歷史錯誤-廢省、廢兩岸條例運動】研討會。…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