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政綱第12號】照顧病童、請假有薪,全面擴大公共托育

執筆人:呂建德、王兆慶

政綱主張

一、為了創造友善生養的職場環境,我們主張台灣應比照先進國家標準,提供「以小時計算的有薪育兒假」。每一名幼兒,父母雙親可分別享有240小時的有薪育兒假,期間從幼兒零歲起到滿三歲為止。這240小時的有薪育兒假,由政府補貼薪資的八成,並且可依家長需求,以1小時為單位請假。家長可以「每天只請1小時╳請240天」,將有薪育兒假當成減少工時來使用,讓上下班接送小孩更輕鬆;也可以每逢幼兒腸病毒停課,請7到14天。這些假都有薪資補貼,減輕就醫、接送造成的家長壓力。

二、我們也主張訂定「公共托育專法」,由政府編列十年財源,建立充足的0歲、1歲、2歲公共托育,就讀總名額達到未滿3歲人口35%的目標。換算為台灣2030年的嬰兒人口,等於必須加開86400個公共托育名額。十年所需經費,教育部約為26億元、衛福部約為484億元。專法亦應明訂釋放國民中小學餘裕空間的辦法,徹底解決家長抽不中公共托育、找不到幼幼班的困境。

政綱說明

一、台灣職場的長工時、上下班時間僵固,極度不利於育兒家庭。研究顯示,工作與家庭不相容的國家,生育率特別低,台灣正是典型的例子。

二、「以小時計算的有薪育兒假」,在先進國家(如法國、德國、瑞典、挪威、荷蘭)都已經實施,成功幫助育兒父母保持工作與家庭平衡。這可說是「育嬰假留職停薪津貼」的升級版 — — 台灣現行的育嬰假雖然也有六成薪資的補貼,但是以請假六個月為原則,等於必須長期離開職場,導致許多育兒勞工不敢請或不想請。然而,升級版的有薪育兒假以小時計算、可以分散使用,對上班族更有彈性,也更能滿足育兒家庭的需求。

三、我們主張,勞動部只需要微調「育嬰假留職停薪津貼」,將現行父母雙親各自六個月(180天)的額度中,各撥出30天改為「以小時計算的有薪育兒假」(以每天工時8小時計,約當240小時),即可立即嘉惠台灣育兒家庭,讓上班族家長馬上有感。

四、假設父母雙親薪資共計70000元,八成補貼則為56000元,等於勞動部最多只要為三歲以下的幼兒,每人準備56000元的經費額度即可。何況,父母雙親未必會把各自240小時的請假額度通通用完,若以目前每年20萬名兒童、請領率三成計算,第一年勞動部所需支出約為100億元,第二年起每年支出約為33億元。

五、實施「以小時計算的有薪育兒假」,對於增加職場彈性、減少育兒離職、維持雙薪家庭經濟收入,都有所幫助。這也能促進男性育兒,養成「神隊友」。跨國研究顯示,彈性、分散使用的育兒假,父親的請領率較高,故這樣的制度也有助於性別平等。

六、全面擴大公共托育,乃是先進國家共識。台灣教育部已經開始推動2─6歲幼兒園公共化的政策,然而,0─2歲公共托育依舊極為稀缺。跨國研究顯示,0─2歲托育普及率愈高的國家,總生育率愈高。且以「社會投資」角度觀之,幫助兒童早期獲得正式托育服務,有助於改善家庭資源的階級不平等,也能支持女性就業不中斷,減少家庭落入貧窮的風險。

七、歐盟早在2002年就訂定目標,會員國應將0至未滿3歲嬰幼兒正式托育率提升至33%。德國2008年更立法明訂,持續擴大公共托育量能,達成3歲以下幼兒托育率35%的目標。因此我們主張,台灣應以德國為標竿,正式訂定「公共托育專法」,由政府編列十年財源,逐年擴充0歲、1歲、2歲公共托育服務量能,就讀總名額達到未滿3歲人口35%的目標。

八、換算為台灣2030年的嬰幼兒公共托育需求人口,減去目前的就讀人數(參見下表),代表我國必須加開約86400個公共托育名額(18萬╳3╳35% — 102593)。其中,教育部負責加開5778個名額(2─未滿3歲的公共幼幼班),衛福部負責加開80622個名額(0─未滿2歲的公共保母、公共托嬰)。

九、十年政策規劃所需經費,教育部約為26億元、衛福部約為484億元。其中,硬體一次性費用,以教育部每名幼兒5萬元、衛福部每名幼兒10萬元計。軟體每年營運費用,以教育部每名幼兒8萬元、衛福部每名幼兒10萬元計。

十、公共托育專法,亦應明訂釋放國民中小學餘裕空間的辦法,徹底解決家長抽不中公共托育、找不到幼幼班的困境。嚴重少子女化的衝擊下,各級學校的學生數必定大幅下降,故政府應清查、釋放各級學校的餘裕空間,明定三分之一的比例作為社區照顧(包括托育、長照)運用的場地。這也能落實學校社區化、社區學校化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