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政綱第8號】地方創生與農業再生需以人為本

執筆人:林秀幸、邱星崴

政綱主張

地方的諸多問題,例如「微型產業無人繼承」,「農業凋零」,「環境受創」,「地方政治惡化」,「文化棲地消失」「區域缺乏整體管理」等看似分離的領域,卻可以「社群」為「方法」(methodology)來加以「治理」。換言之,透過社群(community)的建構(construction)和實踐(practice)過程,輔以當代的「環境民主」治理,我們可以有效解決地方的諸多問題。

「社群」是建構的,建構的能動者是「人」,建構的並非「物」,而是人與人以及人與環境構成的「網絡」。而「網絡」具有不斷增生的能力,不會自我設限於一地。因此地方諸多問題如上述,實乃因為「社群網絡」的斷裂,社群無能形塑共同的價值和規約,和區域與國家結構無法連結,所呈現的社會失能,政治惡化,導致社群建構的能動者-人口更加外流的惡性循環。而這樣的地方惡化,又會影響更上一層的區域和國家的治理。

政綱說明

本章政治綱領將

一、以賦能「修復社群網絡」的能動者-「人」-為主軸來發展。

二、從「地方」的實踐特性來建立:

(一)地方實踐是「日常性」的,制度是搭配這樣的日常性而建立。

(二)地方的諸多問題不能硬性分類治理,地方上公共與私人空間的高度重疊,政策必須符合日常隨時隨地的實踐特性。

(三)地方的「生產」不一定是「有形物」的產出,還包括網絡的建立,溝通機會的形成。這些都影響「地方問題」被解決的能力。

(四)強調在地合作,包括在地共識的形塑,意見回饋,與後續的政策制定和修正。

(五)強調創意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在地問題繁雜多元,因時因地而差異,居民以面對面互動為主。因此,政策必須允許更多變通的空間和彈性,才能形成所謂的「在地韌性」。

地方創生的新局:

一個新的契機在於近十年來新一波的青壯年回流地方。這一波的回流不同於90年代的社區運動,他們不一定回到「家鄉」,而是尋找一處可以生活的「所在」。這樣的現象來自於都市居早已大不易,青壯年對資本積累的單一邏輯,以及產業和生活分離的異化現象 say no,並進而實驗一個有別於傳統產業觀的創新性生產行動:期待結合「生產」「生活」「環境」「公民實踐」「文化建構」等各個面向於一體,實驗場域即是資本比較不密集的鄉村地方。由於網路的發達,他們得以「住在」地方,「連結」於全球。因此,結群不再受限於單一村鎮或是部落,而是在不同的尺度社群-村落(部落),鄉鎮,區域,國家,進而國際之間-進行多層次的連結,並調節各個社群間的權力與資源。

問題現狀說明:

台灣鄉村地方(包括部落)的弱化,源自於幾個因素:產業空洞化,人口更加外流,地方派系把持,資本(包括跨國,以中資最嚴重)長驅直入和地方政治體系結合,掏空地方資源。可見的景觀就是,砂石盜採,有毒廢棄物非法傾倒,獨居老人,隔代教養的小孩,家庭失能,巨型外資之空降設施…等。種種現象皆源自於缺乏有工作,能維持家庭,關注公共事務,具有結群與合作能力的「能動者」-青壯世代。每個環節的缺失不僅造成地方產業,文化的荒漠化,也進一步影響了國家的文化再生能力與產業創新能力。國家是一個政治抽象體,必須依靠「地方」的實踐和產出,缺乏這樣的場域,國家也將逐漸空洞化。

解決方案的理由:

社群修復真正的「核心動力」是具有能動性的青壯人口,在實務推動上,應以賦能(empower)這些「關鍵行動者」為政策標的。政府目前各項計畫分屬不同部會,雜沓紛紜。不是淪為雨露均霑的「補助」,要不就是急功近利的「投資」方案。最後淪為顧問公司承攬大小規劃案,真正地方的能動者成為「局外人」。專案時間一過,執行單位一走,又回到原樣。

只有視「關鍵行動者」為執行方案的核心,透過「行動者」有效轉化政府資源,捲動重構社群的地方動能,社群網絡才得以修復。只有社會群體的有機連結,才能持續創造產業,建構文化,解決社會問題。 換言之,不要以某一個片面的形式,而是要以「人」作為社群重建的政策標的。只有社群網絡的持續建構,文化,產業,環境,公共事務的問題才能被有創意的介入和解決。政策目標是「人」,因此需要時間的培力和賦能,不能以短暫的專案執行和結案來滿足表面的政績。

具體建議:

一、設立專責辦公室,邀集專家進行政策制定,橫向聯繫各部會,管理執行成效,以及確保政策的修正回饋機制。

二、以產業別為分類的建議:

創造讓關鍵行動者,即「有意識的回流青年」,能夠順利落地的機制。這些新世代的回流青年具備一定的社群與文化意識,他們需要的是「時間」來培養結群的能力(不要一年或兩年期的結案報告),也應「賦能」他們守護地方家園(不要以短暫的業績來評量)。本章以在地青年目前大致從事的五種樣態工作為例:新農業(不依賴農會、行口,不用慣型農法);文創(地方刊物、設計品);獨立空間(咖啡店、獨立書店);小旅行;特色民宿等。多數為兼職,說明了各個單一產業多未成熟,以下提出建議:

(一)新農業

1、發展在地團結經濟

協助小農發展在地產業支持系統,以滿足在地所需優先,維繫基本地方經濟循環。作法上需要整合長照據點、中小學(幼兒園),建立以生活圈為單位之中央廚房,進行在地友善耕作合作社之採購,透過穩定的契作關係建構基礎社會安全網。未來還可以延伸食農教育或青銀共創等機制。

2、設立農村或部落辦公室

以生活圈為單位,設立農村或部落辦公室,進行廣泛在地情資調查,協助統整以及媒合。既有的農情地方資訊集中於產量、面積、種類等量化資訊,無法顯現農村地方整體樣貌,難以協助青年返回農村地方,取得土地、技術、空間、資材等相關要件。

(二)文創

目前以「文創」之名的產業太過氾濫,需要訂定嚴謹標準把關,確認材料與元素為在地取得,不只有表面設計呈現。以此為前提,效法影視產業,設立公法人或基金培養台灣文創人才。

(三)獨立空間

回流青年普遍面臨房租上漲問題,政府投入地方的資源不應變相導致房租上漲,讓年輕人居住更不易。建議發展空間銀行機制,主動收購老屋以及土地,政府當年輕人返鄉的二房東;公有空間的釋出避免以金錢回收為前提,而是綜合文化影響的評估。

(四)小旅行

開放非旅行社經營生活圈範圍內之旅行業務,要求履行保險及安全;就集體層面部份,設立公法人或基金推動全國性之旅遊平台,可參考韓國觀光公社。

(五)住宿業

打破現有民宿、旅館之區別,將所有住宿型態依照量體課責,量體越高標準越嚴格,反之則符合基本安全即可。避免現在市區型要求過高、民宿收不到稅、露營無法管之情況。

三、結構面建議

發展區域循環經濟體系,給予返鄉青年實際支持:

(一)公部門以及企業在地優先採購

要求公部門,也鼓勵在地企業(租稅優惠),對在地青年創業、合作社進行採購,只要符合品質要求列為優先選項。

(二)推動縣級營養午餐

以縣為單位採購小農合作社之農產品作為中小學營養午餐,發展區域作物契作關係,穩定農業生產,協助青年返鄉,並有利於勞力返鄉。

(三)設立返鄉替代役

活化閒置空間作為返鄉替代役培訓基地,鼓勵替代役回到地方或回到父母原籍進行培訓。以兩年為期,培養學員社群相關知識,社區營造實務以及創新方法。役畢有意留在地方創業者,給予創業協助,包括取得空間、技術、資金等。

(四)永續在地技藝,開放在地進場

文化資產之維護與修復應以在地居民之參與為主。在地記憶與技藝的維繫和傳承仰賴實際案例的施作,除了專家學者專業知識之協助外,應該建立以居民為主體的文化工藝傳承,以利文化載體-藝師的永續。

(五)設立區域整合中心

目前既有的地方資料以鄉鎮和縣級為單位,內容以量化為主,無法滿足政策所需。應該以區域為範疇進行各地資料整合,資料內容應包含量化和質化,將區域視為整體,作為政策研擬之參考。鄉鎮或縣市接受協調,幫助計畫推展,有效協助在地青年之實際問題。

(六)民主化地方的文化空間

過去社區發展階段成立的大量公共空間,包括圖書館,交誼廳,老人中心,社區發展協會等……都限於單一和傳統功能,無法呼應當代的社會變遷,適應新的社會處境。譬如圖書館,應該解放單一的閱讀和借閱功能,開放給兒童青年的文化養成場所。賦予舉辦座談,閱讀分享,藝文展覽,學生team work空間等功能。

以上是以目前青年回流後較常從事的工作為例。地方產業的特性在多元,微型,和生活結合,無法羅列詳盡。政策的制定必須不斷與在地從事者進行溝通互動,以在地觀點來形塑,回饋政策的制訂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