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民間審前瞻行動」就今日立法院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之聲明

「民間審前瞻行動」對於今日立院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未能參採民間意見讓民間版「國家特別基礎建設條例」併案審查,條文也未參採民間版立法原則,感到遺憾。最終通過的特別條例,總體計畫跟個案計畫的程序和實質要件仍然缺乏,所謂年期與預算砍半,只是朝三暮四的數字遊戲。民進黨錯失對特別預算體制做出徹底改革的歷史機會,前瞻計畫勢將重蹈馬政府、扁政府時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問題百出的覆轍。

儘管特別條例已經通過,民間團體仍要呼籲行政院,後續前瞻計畫程序應作以下調整:

1.行政院應先廢止4/5核定本,依特別條例及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再重新擬定、核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行政院原4/5核定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本,核定當時立法院尚未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其核定程序實有未當。加上目前特別條例已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改為兩期,每期四年各4200億,與原先核定之八年8800億結構大有不同,且近來社會各界也給予計畫眾多批評與建議。

因此,行政院原4/5核定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本應予以廢止,依特別條例及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再重新擬定、核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較為恰當。

2.行政院勿草率於臨時會核定送審第一期預算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攸關台灣未來30至50年的基礎建設品質,提出至今社會各界已提供眾多意見,且現行條例跟原計畫結構大有不同,此時應花時間重新審視、開放參與、調整計畫後,再於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第一期預算案。… 繼續閱讀

7/16【終結歷史錯誤–廢省、廢兩岸條例運動】研討會

2012年5月20日,馬英九在總統就職演說中提到:「依據憲法,中華民國領土主權涵蓋台灣與大陸,目前政府的統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換言之,二十年來兩岸的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歷經3位總統,從未改變。」
去年,蔡英文總統在就職演說中也說:「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
雖然台灣已經歷經六次總統大選與三次政黨輪替,但仍未徹底斬斷大中國法統的牽連,台灣政府未持續且清楚地對外宣示願意成為一個不同於中國的國家。
這個荒謬的國家定位來自<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何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事實上,六法全書中沒有一部法律叫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它的真正名稱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該條例的第二條規定「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真是一整個「一國兩區」。
制定新憲法,是完成台灣國家正常化的必經之路。如果不能一步到位,至少從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1992年7月16日立法院三讀,7月31日總統公布,9月18日起施行。今年即將滿25年,長達四分之一世紀扭曲的國家定位,應該即刻撥亂反正。為此,經濟民主連合、台灣教授協會與民主維新發起【終結歷史錯誤-廢省、廢兩岸條例運動】,訂於7/16邀起學界、社運界代表舉辦【終結歷史錯誤-廢省、廢兩岸條例運動】研討會。…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