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新聞稿2013/9/5
民主陣線本週三問
馬英九總統與蘇貞昌主席即將於9月15日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進行辯論,我們認為,無論兩黨主席再怎麼辯論都無法取代產業與勞工的程序參與權,也無法消解政府在國會審議前,應提出配套因應措施的義務。民主陣線繼上週提出三問:第一問:兩岸服貿協議會不會自動生效?第二問:如何解決「職業工會會員,沒有就(失)業保險」問題?第三問:如何因應「中資銀行參股,取得國人聯徵信用資料」問題?今天繼續由各公民團體就人權條款、醫療與照護、貨品貿易協議等面向提出我們的質問。
第四問:服貿黑箱,那貨貿也要繼續黑箱下去嗎?
(台灣勞工陣線提問)
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簽訂以後,社會各界批判政府是黑箱作業。服貿開放的業別項目,將對四五百萬服務業勞工帶來衝擊,卻未見政府相關單位提出具說服性的影響評估報告,也未充分諮詢產業與勞工意見。然而,政府預計於年底再與中國簽訂貨品貿易協定,更將直接衝擊廣大的製造業勞工及企業。
我們要問:(一)服貿黑箱,那貨貿也要繼續黑箱下去嗎?過去兩年馬政府與對岸就貨品貿易協議談了幾次、談了哪些開放項目?馬政府什麼時候才願意公開談判進度,願意與產業溝通並進行衝擊影響評估? (二)台紐自由貿易協定中,台灣8925個關稅項目中有95%的關稅項目立即降至零關稅,其餘479項分二至十二年降至零關稅,請馬政府誠實的告訴人民,兩岸簽訂貨品貿易協定後,有多少項目、多少比例的中國進口貨物會立即降為零關稅?又有多少項目、多少比例最終會降為零關稅?台灣目前仍禁止進口的兩千項中國農工原料,到時候是否將門戶大開?(三) 全世界幾乎沒有先簽訂服貿再簽訂貨貿的例子,台灣獨獨相反,當中國先掌握了批發、零售、倉儲、物流、餐飲與消費通路後,再進行貨品貿易的開放,是否將造成中資以「一條龍」模式經營,全面掏空台灣的產業? 政府如何有效因應此種對台灣產業的雙重衝擊?
第五問:政府要讓醫療與社福機構徹徹底底的商品化嗎?
(督保盟、婦女新知提問)
開放中資經營醫院、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老人照護機構等等醫療與社福公共服務項目,是否意味著政府打算放棄國家照顧人民及維繫社會平等的責任?將非營利服務徹底轉向營利化?
將醫療與社福視為一般服務業,是愚蠢的,企圖營利化,更令人難以接受!彼得·杜拉克、麥可·桑德爾等當代學者都直指,旨在維繫人民基本生活品質的醫療與社福與一般服務業不同,之所以必須堅持非營利本質,導因於其服務性質牽涉到人的生命、尊嚴與安全。此等服務的規劃、發展與提供,事關性別、階級、城鄉正義,以及提供服務的勞動者權益,其運作與一般市場機制不同,一旦商品化、營利化將失去它的本質,並且惡化醫療階級化、健康不平等、服務貴族化與制度崩解。中國大陸的醫院與福利機構都能營利,因此服貿協議開放中國大陸資金得以投資醫療與社福機構,是否意味著政府即將放棄國家照顧人民及維繫社會平等的責任,將醫療與社福徹底走向營利與私有化,將『人』當作商品,為了圖利特定財團而犧牲人民基本權利與社會正義?
第六問:中國與紐西蘭間的自由貿易協定有人權條款、台灣與紐西蘭的經濟合作協議也有人權條款,為什麼台灣與中國間的經貿協定就沒有人權條款?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提問)
1999年西雅圖反全球化抗議風潮後,WTO日益重視國際貿易與人權的關聯性。事實上自有人類貿易以來,貿易就與人權議題密切相關(販奴、疫病、勞動、公平貿易等)。1919年國際勞工組織(ILO)成立時,簽署國就明確認知勞動權保障不足將損害貿易。近年來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的優惠貿易協定(Preferential Trades Agreements, PTAs)中,已經越來越普遍加入各種人權條款。學者也著書立說,主張WTO應改革以便能更加保障人權。國際貿易與人權保障密切相關,已經是國際上日益清楚的共識。
台灣與紐西蘭的經濟合作協議中,以相當詳密的篇幅規範勞動、環境以及原住民的權利。中國與紐西蘭的自由貿易協定也有人權條款。為什麼台灣與中國間的經貿協定就沒有人權條款呢?難道台紐之間、中紐之間作生意要談人權,獨獨兩岸之間作生意不必談人權?
有鑑於中國是國際上公認人權保障嚴重不足的國家,經常發生大量人權侵害案件,而且許多人權侵害是透過商業手段進行,民間團體早已呼籲兩岸交流應提出「人權早收清單」、兩岸協議中應納入「人權條款」或「人權專章」。我們要請問馬政府與朝野政黨,是否同意在「服貿協議」當中列入「人權條款」專章?
記者會主辦: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簡稱民主陣線)
記者會時間:2013年9月5日上午10點
記者會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5會議室
新聞連絡人 賴中強(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0970-53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