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 2017/7/16
如果說三十年前的昨天,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是台灣自由化的里程碑;那二十五年前的今天,1992年7月16日立法院制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是台灣民主化尚未全部完成的標記。
未完成的民主化
1949年蔣介石政權來台,伴隨蔣介石而來的,除了軍警特國家武力外,蔣介石還帶來三項「法統」做為其統治正當性的來源:數百名立法委員、上千名國大代表、中華民國憲法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而台灣並沒有自己的民選國會與憲法。… 繼續閱讀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 2017/7/16
如果說三十年前的昨天,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是台灣自由化的里程碑;那二十五年前的今天,1992年7月16日立法院制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是台灣民主化尚未全部完成的標記。
未完成的民主化
1949年蔣介石政權來台,伴隨蔣介石而來的,除了軍警特國家武力外,蔣介石還帶來三項「法統」做為其統治正當性的來源:數百名立法委員、上千名國大代表、中華民國憲法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而台灣並沒有自己的民選國會與憲法。… 繼續閱讀
民進黨提出「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並「勸導」個別委員撤回「兩國論」版本。外界聚焦批評草案名稱,民進黨在「兩國」與「兩岸」間前後不一,反而忽略了草案內容,民進黨版徹底接受了「一國兩區」。
「兩岸」用語,是政治人物為規避台海雙邊國與國關係,所創設的模糊語詞,論者常譏笑到底是大西洋兩岸還是淡水河兩岸。為回應經濟民主連合批評,民進黨四月十五日聲明表示:「本法以『兩岸』為名,較中性且通俗…訂定此條例的目的,是針對兩岸訂定協議,建立由國會實質監督的制度,而非凸顯兩岸的定位」。
光看聲明文字,會誤以為民進黨版對於台灣與中國間關係的定位,不採取立場,畢竟大西洋兩岸,英國與美國之間,也是國與國的關係,所以稱「兩岸」較中性。然而,民進黨版草案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規」,因此,不僅在條文文字上出現了「台灣地區」、「大陸地區」,還把整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錯誤國家定位,沿用至監督條例。這包括:「國家統一前…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本條例所稱協議,係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就涉及行使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事項所簽署之文書」。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今年二月十八日表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本身源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為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不足的特別立法」,已說明民進黨版此一定位。無疑地,民進黨版所稱的「兩岸」,就是「一國兩區」,就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國會首次政黨輪替後,如果監督條例沿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定位,將是民主的挫敗。建議至少應刪除「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規」規定,各技術性規定如要援用,應該移至監督條例並修改「台灣地區」、「大陸地區」錯誤用語。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82933…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