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成為洗錢工具,檢調應提防中國介選

媒體報導,近期檢察官以違反銀行法罪嫌,起訴一對以蝦皮作為兩岸地下匯兌媒介的夫妻。然而蝦皮不只可以作為洗錢工具,在司法院網站上以「詐欺 蝦皮 工具」為關鍵字進行搜尋共出現2,900則刑事裁判,顯示蝦皮更是詐騙集團的愛用工具。經濟民主連合今(13)召開記者會提醒,蝦皮既然可以作為洗錢、地下匯兌與詐欺工具,就也很有可能在選舉期間被中國用來介入選舉,成為違法政治獻金、收買媒體網紅、發放走路工甚或賄選買票的管道,呼籲主管及檢調機關特別留意。經民連也特別呼籲數位發展部,務必嚴肅看待蝦皮電商平台上的各種亂象,勿放任蝦皮成為洗錢、詐騙、介選的工具。

蝦皮已成詐欺洗錢常用工具,應提防中國介選

經濟民主連合副研究員羅子維指出,近期媒體報導一對夫婦透過在蝦皮設立賣場,以「淘寶儲值教學」等關鍵字吸引買家,實質上是在做兩岸地下匯兌(請見TVBS報導:「蝦皮賣場」淪地下匯兌!夫妻洗錢逾1.7億)。這對夫婦先透過私訊與買家談好細節及價錢後,就會另開商品頁面供買家匯款,隨後再將人民幣匯到買家所提供的中國銀行帳號、支付寶帳號等等,遭檢察官以違反〈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犯罪獲取財物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罪嫌,將兩人起訴。此一案件被查獲,是因為有消費者在蝦皮上買到假的精品包包後報警,檢警追查下才發現:販賣仿冒商品的賣家曾經透過蝦皮平台與這對夫婦進行前述「交易」,將不法犯罪所得洗出去,因此這對夫婦的行為另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之罪。… 繼續閱讀

蝦皮擺爛,唐鳳部長站出來! 連續漲價,安全卻毫無保障!

經民連先前檢舉「蝦皮購物服務條款」中的第22條「免責聲明」,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及行政院公布之「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的安全性保障條款,台北市商業處於三月底發函蝦皮要求改正。然而,蝦皮修正後僅是在該條第一款虛應故事敷衍,第二款繼續詳列二十點不保證安全事項,第三款反要求消費者承擔所有網路安全性風險。面對一再漲價、當機,卻利用制式條款「什麼都不保證安全」的蝦皮,台北市商業處日前發函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做出解釋,經民連記者會將公布商業處公文,呼籲唐鳳部長站出來,要堅定要求廠商做到確保消費者權益與網路交易安全,不要讓蝦皮繼續擺爛!

系統安全,蝦皮擺爛,數發部長,唐鳳要管!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歐栩韶表示,今年三月,經民連檢視「蝦皮購物服務條款」,發現其中第22條「免責聲明」第22.1條記載,蝦皮「不保證提供本服務、本網站或其中所含功能,或該服務、網站或功能…安全可靠、正確、完整或無錯誤」,且22.2要求使用者「承認在法律容許的最大限度內,…應承擔使用本網站及/或本服務或其效能之全部相關風險。」

歐栩韶說明,其實行政院為保障使用者網路交易的安全及權利,訂有「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稱應記載事項)來對電商平台業者進行規範。其中應記載事項第13點「系統安全」就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其與消費者交易之電腦系統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經民連認為蝦皮上述的條款並不符此規定,因此,由代表人具名提出檢舉。

歐栩韶表示,台北市商業處於3月28日發函蝦皮,認為上述條款違反「應記載事項」第13點,蝦皮服務條款並未揭示將如何讓網站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並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6項、第56條之1要求蝦皮提出改善說明及所改善之處。…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