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中強:地方議會應設置政黨比例代表

 

2014年318運動後,九合一地方選舉隨之而來,年底部分318運動參與者投入選舉,部分參與者發起【翻轉選舉運動】,票選10大政治鴨霸家族,關切區域均衡發展,並呼籲推動地方議會設置政黨比例代表,開放地方政黨成立。要讓地方選舉從「選人情、選服務、選樁腳」的假民主,進化為「選政黨、選政策、選理念」的真民主。

本文主張:(1)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地方制度法,在2018年縣市議員選舉,比照立法委員選舉採取兩票制,設置政黨比例代表,區域及原住民議席及選區先維持不動,新增與區域及原住民議席等額的政黨比例代表。人數最多的新北市議會將由66席增為132席,最少的連江縣議會將由9席增為18席。(2)到2022年選舉前,再檢討採用完全政黨比例代表制,抑或單一選區兩票制,並檢討議會總議席數。(3) 刪除《人民團體法》「不得成立區域性政黨」的規定,開放地方政黨成立。(4)地方政黨的補助金,依地方議會政黨比例代表得票數計算。

本文認為,以上制度實施結果,將帶來四項改變,成為台灣第二波民主化的新動力:… 繼續閱讀

黃守達:基層自治團體存廢芻議

問題 

當代台灣地方自治存在的問題有三:二元體制的失衡、地方政治的老化與寡頭化、政治效能感的低落。三者間又會互相加成。這三個問題背後對應三個價值預設,區域均衡的預設、公民社會的預設、共和主義的預設。

直轄市與縣市 

所謂二元體制,就是直轄市與縣市(舊稱省轄縣市)。二元體制的失衡,表現在職權位階、行政能量、財政收支、公民社會等面向,尤其表現在基層自治團體。直轄市轄下有「區」,區僅為市政府的機關,並不具獨立法人格;縣轄下有「鄉鎮市」,鄉鎮市皆具獨立法人格。二元體制的失衡,也導致基層自治團體的地位失衡。

在直轄市這邊,由於除台北市外其他直轄市的面積都超過一千平方公里,包括相互依存的城市地區與周圍地區,接近城市區域(city …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