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法院4/17日三讀通過《教師法》修正案,教師因不實指控或誤解遭停聘,最終獲得平反,現行法補發調查期間「本俸」,修法後改為全額薪資。
2.立法院4/17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第106條修正條文,增訂被害人得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評議意見,明定經處死刑的評議簿,應永久保存。
3.立法院4/17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條文修正案,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納入「刑法」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殺幼童罪、妨害性影像罪,以及兒少性剝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
4.中國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近日提出「特定重大犯罪增設特別刑法制度(鞭刑)」政策公投案。…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