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18歲公民權修法,1946年憲法無拘束台灣人民效力】

我國《青年基本法》規定:「政府應保障年滿十八歲之青年有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並於本法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完備相關法制。」為此,朝野三黨立委紛紛提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要將最低投票年齡,從20歲調降為18歲,並已於2026年5月7日完成委員會審查。 ​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對於此一降低投票年齡之立法表達全力支持,但是對於討論過程中出現所謂「應先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之規定」,或「應解釋《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係指法定最低投票年齡不得高於20歲」等理由,經民連則持保留意見。 ​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認為:《中華民國憲法》本文(以下稱「舊中華民國憲法」)從一開始就不是從台灣長出來的憲法,這樣的憲法,是否對台灣領域及台灣人民有拘束力,有必要詳予探究。經查:「舊中華民國憲法」係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在南京制定,該次制憲國民大會雖有台灣省參議會間接選舉之18位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參與(佔比不到1%);然而「舊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當時,舊金山和約尚未簽署生效,依國際法台灣人仍未喪失日本國籍,台灣人並非舊中華民國國民,台灣亦非舊中華民國領土,因此,「舊中華民國憲法」對其域外領土及轄外人民,應無拘束力。… 繼續閱讀

國際情勢瞬息萬變,自主國防更為可貴

2026.05.22下午賴中強律師媒體聯訪


針對媒體報導美國代理海軍部長宣布:美國政府正暫停140億美元對台軍售案。台灣公民陣線執委、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國際情勢瞬息萬變,自主國防更為可貴。請朝野合作,國人團結,支持第二次國防特別條例,將5月8日第一次國防特別條例三讀時,原本被剔除的「國產(自製及委製)」與「商購」項目,重新納入,並編列特別預算。賴中強並代表「真和平,要國防,523遊行」主辦單位,呼籲國人,明天下午,走上街頭,堅定支持「真和平,要國防」,堅定支持台灣自主國防!

賴中強指出:這次,被第一次國防特別條例被剔除的項目中。…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