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民主連合兵役改革說帖

2022/10/17-發布初稿

2022/11/08-第一次修正

2022/12/23-第二次修正

一、台灣現行兵役制度與員額現況

我國現行兵役法第16條第一項規定:「常備兵役之區分如下:一、現役:以徵兵及齡男子(滿十八歲之翌年),經徵兵檢查合格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服之,為期一年,期滿退伍。二、軍事訓練:經徵兵檢查合格男子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接受四個月以內軍事訓練,期滿結訓。三、後備役:以現役期滿退伍或軍事訓練結訓者服之,至除役時止(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94年1月1日後出生役男,自2013年開始改服四個月軍事訓練役,最後一梯次一年役士兵於2018年底退伍,台灣正式進入募兵制。

當前國防部總員額數為21.5萬人,扣除維持員額(學生、入伍、受訓、住院調療及留職停薪)1萬9千人及文職、聘雇(8,000人),常備部隊正式軍職編制計18萬8,000人。然而根據立法院法制局109年國防部主管報告書統計,截至107年,志願役加義務役人數僅約155,421人,而今年度國防報告書則說明志願役人數為軍官3萬6232人、士官8萬9706人、士兵4萬4127人,共170,065人;另查110年國防部新聞稿,國防部說明目前人數為16萬9200人。也就是說,採行募兵制後,台灣軍方實際員額與編制員額間,約有兩萬到三萬人間之短差。又國防部109年發布之新聞稿表示,目前每年受軍事訓練役人數為8萬餘人,但隨少子化現象日趨嚴峻,人數將持續下降。兩者相加才24餘萬人,如何抗衡軍力規模龐大的中國,必須慎重思考。

二、兵力是否足夠因應中國威脅

台灣目前的兵力是否足夠因應中國軍事威脅?是否有強化之必要?可以從兩個角度得出答案。

其一,從總員額來看。中國解放軍總兵力約兩百萬人,共分五大戰區,與台灣當面的東部戰區與南部戰區,下轄71-75共五個集團軍,每個集團軍7-8萬人,陸軍總兵力50萬人,加上空軍、海軍及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東部戰區與南部戰區總兵力約在70-80萬人。

其二,從任務目標來看。國軍目前除維持機動打擊部隊外,並無足夠的灘岸守備、城鎮守備與關鍵基礎設施守備的常備兵力。過去,警總守海防、鐵路橋樑隧道,憲兵守台北市聯外橋樑,這些編制及任務均已裁撤。2020年12月24日國防部發言人表示:「國軍目前共有7個步兵旅,規劃再編成5個步兵旅,合計12個第一類型灘岸守備旅,以強化第一線灘岸守備戰力。」「新編5個旅是編成基礎幹部人力(只有含班長以上幹部,兵都是動員或接訓而來),並從編制員額調整,並未擴軍。」也就是說,預計擔任灘岸守備任務的步兵旅,目前負責新兵訓練任務,只有基礎幹部每個營約百餘人,必須後備動員擴充,才有足夠的灘岸守備兵力。至於國防部原規畫依照任務導向,將戰時擬動員編成的後備部隊,除「灘岸守備旅」外,另依任務區分設「縱深及城鎮守備旅」及「重要目標防護守備部隊」,更停留在只是戰爭時才由各軍事學校及縣市後備旅動員編成後,負責縱深守備及重要目標防護任務的規劃。

從上述部隊任務編組及型態來看,常備部隊集中海空軍、飛彈、裝甲、機步、陸航與憲兵等部隊,反而負責第一線海岸守備者皆為負責新訓任務的後備部隊。一旦台海情勢升高,須掌握戰略預警情報,及早動員編成與訓練,否則由於共軍的火力打擊範圍幾乎涵蓋台灣全島,使得戰爭一旦爆發,國軍即無時間與空間,可以動員編成與訓練;且未來共軍從接獲攻擊命令後,可以透過直升機及重型運輸機快速投送,壓縮國軍動員的時間。面對如此情勢,使國軍不但要維持一定數量、具高度戰力的常備地面部隊;也需要在極短時間內形成一定戰力的後備部隊。但目前國軍的後備部隊編制、訓練與戰爭實況相去甚遠。

三、令人憂心的直線反應

基於前述分析,經民連支持現行兵役制度確實有延長必要,且現行以募兵制為唯一軍事力量憑藉的國防政策,也應該改弦更張。但是不能將因為中國軍事威脅而起的兵役改革簡化為「義務役延長一年」的直線反應動作;如果沒有改革過去一年一期兵役制度的弊端,延長役期也是枉然。

2000年以前,台灣義務役期間為兩年,其後逐漸縮短役期,2008年縮短為一年,2013年12月起,在199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役男僅須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役(5週新訓、11週下部隊)。也就是說,28歲以上的台灣男性,絕大多數有服役一年至二年的經驗,然而,多數台灣人的經驗,會認為服役期間浪費在清潔打掃、公差勤務、整理等無意義的工作,沒有感覺投入多少戰備訓練任務。

因為國軍部隊區分常備部隊、預備部隊及後備部隊,就服役役男而言,如果幸運抽籤到野戰常備部隊或是外島,因為要面臨不同型態的戰備訓練任務更要學習不同專長,相對而言會比較忙一點,基本訓練及戰力比較紮實。但是對於役期延長為一年,卻在新訓預備部隊或後備指揮部服役的官兵而言,可能比較偏重行政後勤支援,頂多就是參與指揮所演習,無法參與中高階的基地測驗及聯合演習。

而這些在後備部隊或是國防部直屬單位的官兵而言,任務就是行政支援,當然就缺乏演習及訓練機會,甚至新訓之後,就不再打靶,專長能力必然會生疏。對於這些官兵可以定期訓練及測驗,使其具備多種專長,增加動員的專長類別;另可以將一年役期區分兩階段,在具備中高專長實彈射擊與測驗後,即可退伍;剩下役期,則是續服動員教召的役期,既可流通新訓單位的容量,也可以儲備龐大後備兵力。

四、經民連的基本主張:役期一年,公平服役,方式多元

經民連初步建議,或可參考瑞士兵役制度,改良現行四個月軍事訓練與教召,改以「除戰爭動員外,全體國民一生服役役期一年,方式多元公平」,在國民義務平等的前提下,全體國民均可依照自己人生規畫選擇服役方式。一般役男,可選擇:(1)連續服役一年,(2)分期付款:軍事訓練役四至六個月後,剩餘役期每年服役十四天(現行教召)至十九天(瑞士兵役制度),出國等特殊事由可申請延後,但不能免除,
(3) 兼差當兵:軍事訓練役四至六個月後,剩餘役期可分一至兩次服畢,並參考波蘭國土防衛部隊得以「兼顧全職或兼職工作,下班及假日當兵」方式服役,並應納入適當型態後備動員部隊。

此外:(4)因信仰或其他個人因素不適合服軍事役者,應參加兩個月的防災救災訓練,兩個月防災救災基層實習,未來16年每年備勤15天,依專長參與防災救災。
(5)女性,可自由選擇服軍事役或防災救災役。(6)身心障礙者或身體狀況確實不適合服軍事役及防災救災役者,應在安全且可能範圍內協助其參加自衛與自救訓練。
(7)取消其他一切特權替代役、科技國防役規定。

五、專業常備軍隊與義務役的分工

海空軍武器與陸軍裝甲車等重型武器的操作,需相當時日的訓練,役期一年的義務役其目的不在取代原為志願役的專業常備軍隊,如果常備役員額不足,行政後勤人力可由義務役遞補。其他義務役應負責需要大量人力的「灘岸守備旅」、「縱深及城鎮守備旅」及「關鍵基礎設施守備旅」,以避免發生義務役員額排擠志願役員額現象。

六、引進外國軍事專業師資改造國軍作戰準則與訓練文化

烏克蘭經歷2014年克里米亞戰爭失敗教訓後,8年軍事改革有成,其關鍵即在引進西方訓練與裝備。西點軍校戰爭研究所前主任柯林斯中校,日前發表專文指出,「美國自2014至2021年,共計提供27億美元(約新臺幣767億元)的培訓,以及無人機、狙擊步槍、砲兵定位雷達與夜視鏡等裝備援助。還在烏國西部城市亞沃利夫(Yavoriv)設立基地,每年協訓5個步兵營。此外,由於在烏東衝突中,烏軍缺乏對抗俄軍T-90戰車的反戰車武器,因此也引進美製『標槍』反裝甲飛彈,並勤加訓練,在當前戰事中展現優異戰果。」

即便是在國民黨蔣介石政權統治台灣期間,蔣介石也知道軍事思維、訓練不能光靠黃埔軍校,因此,除美軍顧問團外,1949-1969年有日本的「白團」參與戰略、戰術的擬定,軍隊訓練與準則教案撰寫。1963-1975年間有「明德專案連絡人室」的德國顧問團。

台灣未必有八年時間可以備戰,更沒有克里米亞半島可以失去,我們主張應與美國等友好國家合作,引進外國教官改造國軍訓練文化。國軍已有部分軍士官至美國受訓,應該延攬這些人才到兵科學校及國防大學服務,並以他們為基礎,擴大與國外交流,強化國軍與他國聯合訓練機會,以改變聯合作戰思維。

七、籌建平戰轉換、公私協力的國土防衛軍

烏克蘭軍隊區分常備部隊、國民兵及地方的國土防衛部隊,其實就如同台灣軍隊也區分三種不同層次:(1)常備部隊維持志願役型態,(2)新訓部隊負責海岸守備,應該納入作戰區指揮。但是(3)隸屬於縣市後備指揮部的後備旅應該轉型為國土防衛部隊由縣市政府及作戰區共同管轄,負責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城市戰、民防等作戰任務;另外行政體系各民防體制也可以考慮建構作戰能力,以擴大民防及國土防衛武力。其中,(1)常備部隊以編時動員方式將退伍的志願役官兵納入教召動員;(2)海岸守備部隊則志願役與義務役各半,藉多次教召方式,熟悉任務提升戰力。(3)國土防衛部隊則由義務官兵擔任主力,各縣市維持一到兩個旅,如果作戰需求增加,可擴編至數個師,將已經超過教召年齡的官兵納入,或將依法不列入後備軍人動員的壯年人力(例如原服替代役者)納入,可充分運用民間人物力,協助進行城市作戰與游擊戰。

2013年,台灣以四個月軍事訓練役取代一年兵役,十年後又將恢復一年兵役,這不應是返回原點,原地踏步。為了不讓兵役延長虛耗青春,為了建立真正有效的國民防衛力量,也為了平衡國家防衛需求與年輕人畢業後的生涯規畫,我們認為兵役改革不應簡化為「義務役延長為一年」的直線反應動作。經民連主張應以「役期一年,公平服役,方式多元」為基本原則,一併推動訓練文化的精進、訓練量能的提升。在現有常備機動打擊部隊外,建構專業常備部隊與義務役有效分工,並組建「灘岸守備旅」、「縱深及城鎮守備旅」及「關鍵基礎設施守備旅」之國土防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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