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民主連合新聞稿】20190417

【經濟民主連合新聞稿】20190417

經民連敬告各黨立委
監督條例不可以放水服貿協議

4月17日下午,國民黨召委林為洲所主持的內政委員會審查監督條例,只虛應故事地討論名稱,沒有針對任何一個條文進行討論,就宣布完成委員會審查,全案交付協商。甚至,國民黨立委,還要求陸委會表態監督條例通過後,要續推服貿協議、貨貿協議,實屬荒謬。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監督條例不可以放水服貿協議;各版本監督條例既然規定了事前、事中、事後的民主監督程序,就必須配套規定完成立法前已簽署的協議,並研議如何補做先前欠缺的民主程序(過渡條款)。賴中強強調,不可以因為服貿協議已經簽署,就當然跳過過去該做卻沒有做的衝擊影響評估、公民參與、聽證等立法工作;換言之,這些通通要補做,而且要明訂「行政院撤回協議」與「立法院退回協議」的機制,否則,經濟民主連合勢必會反對這樣的「放水條例」。
經濟民主連合已在昨日記者會公布三項過渡條款,並傳至各委員辦公室:… 繼續閱讀

【經濟民主連合新聞稿】20190416

【新聞稿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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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條例要有過渡條款,政治協議要有定義,通通不許打假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週三將排審六個版本的監督條例,國民黨委員(江啟臣、黃昭順)、親民黨團與民進黨團版本對於立法院待審中的兩岸協議如何適用監督條例,完全沒有任何著墨,時代力量及尤美女委員版本只有一條概括不完整的規定。而行政院提出增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草案,擬以高門檻規範政治議題協議,國民黨委員批評政治協議沒有定義,是「打假球」。

台灣公民陣線與經濟民主連合,今日召開記者會提出「政治協議定義」與「立法院待審中的兩岸協議如何適用監督條例過渡條款」供各黨委員參考,並呼籲全體立法委員,建立對中談判民主防衛與民主監督機制,「通通不許打假球」。…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