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揭發中國攜程網實質控制易遊網旅行社之後,經濟民主連合再次於今日(26號)召開記者會,揭露又一家旅行社「Klook 客路」(客遊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為中資違法投資。經濟民主連合搜集相關事證,今日向經濟部投審會遞交檢舉函,並要求主管機關依法命其撤資,予以裁罰。
「Klook客路」來自中國 受中共黨政高層資金支持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表示,預訂旅遊的網路平台「Klook客路」由深圳市客路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客路」)經營,其網路技術團隊位於深圳,其服務網站為:www.klook.com/zh-CN/。
2016年,「深圳客路」創辦人王志豪以個人名義來台,違法設立客遊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客路」),同樣經營預定旅遊行程的網路平台。然而,「台灣客路」新台幣600萬元的資本額,根本不足以組建網路技術團隊,也無法建構不同於「深圳客路」的網站架構與內容。最明顯的鐵證是,只要在「深圳客路」網站(www.klook.com/zh-CN/)的右上方點選「語言選擇」,轉為台灣繁體中文,網站就會自動轉址到「台灣客路」的網頁(www.klook.com/zh-TW/),且經比對兩者網站的分類架構與商品排列,幾乎一致,且商品介紹的圖片、文字、消費者留言也幾乎一致,而後一網頁也正是「台灣客路」在觀光局旅行社登記資料上的網址。許冠澤指稱,「台灣客路」網頁其實就是「深圳客路」網站的繁體中文版。
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江旻諺指出,若追查「深圳客路」的持股結構,即發現北京客路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客路」)百分之百持有該公司,且兩者經營階層人員絕大部分重疊。他進一步揭露,中共黨政高層龐大資金挹注「北京客路」,出資者包括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之孫江志成旗下的「博裕資本」,以及中國政協委員沈南鵬旗下的「紅衫資本中國基金」。
中資「Klook客路」違法 投審會應立即命令撤資並裁罰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台灣客路」已屬違法,江旻諺並要求投審會再依同條例第93−1條,命其撤資並裁罰。江旻諺又強調,我國現行法制尚未開放中資來台經營旅行社,考慮到「北京客路」與「深圳客路」(合稱「中國客路」)違法投資「台灣客路」不可補正,因此命其撤資是唯一的合法選項。
江旻諺再指出,「中國客路」實質控制「台灣客路」情形明確。王志豪既為「深圳客路」的創辦人,又兼任總裁,他擔任「台灣客路」唯一董事,當然控制所有人事任免及業務。另外,「台灣客路」作為網路旅行社,多數商品及銷售服務皆必須透過網站進行,然而,「台灣客路」的官方網站竟只是「深圳客路」網站的繁體中文版。換言之,「台灣客路」其實就是「深圳客路」銷售旅遊商品的台灣客服中心。
江旻諺接著說明「深圳客路」對「台灣客路」網路資訊技術部門之控制。他引述「深圳客路」官方網站介紹:「深圳很自然地成為Klook客路創立時科技團隊的所在據點」,並且在網站上清楚發現,客路主要在深圳招募資訊人員;與此相對,當該網站介紹台北據點時,卻完全未見資訊人員之職位。江旻諺指出,「台灣客路」網路資訊技術部門顯然設在深圳。
另外,據《星島日報》2019-01-02報導,王志豪曾透露,客路全球逾800名員工,一半在深圳,且「深圳辦公室是公司的核心,約二百人的技術團隊主要集中於當地。」江旻諺表示,經民連委託調查團隊向客路前離職員工詢問的對話紀錄,亦證明「台灣客路」的網路資訊技術部門就設立於深圳,而由「深圳客路」所控制。
中資旅行社七大風險 投審會、交通部不可不防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律師呼籲,中共黨政高層投資的「台灣客路」在國內市場已達到相當營運規模,其2019年旅遊相關訂單總數已達數百萬筆,近年來,更多次和台南市政府、屏東縣政府簽訂合作意向書,這表示有大量受其掌控的台灣消費者個資,恐遭中國政府之威脅。投審會應顧及我國人民權益有受侵害之迫切危險,迅速做出處分,交通部也應亡羊補牢,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1條,限制旅行社將消費者個資跨境傳輸到中國。
消費者使用「台灣客路」之服務時,需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旅行證件、租車資訊、保險資訊、年齡、出生日期等資訊」;「台灣客路」聲明也表示:「 我們可能不定時將你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訊分享和揭露給第三方,其中某些第三方可能位在你的國家以外的地方;分享和揭露的情況包括:第三方服務提供者……任何可適用的法律、法院命令或政府機關要求揭露資料。」
根據中國《國家安全法》第77條,公民和組織應如實提供所知悉之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第79條:企業事業組織根據國家安全工作的要求,應當配合政府部門採取相關安全措施;中國《刑事訴訟法》第54條:中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中國《國家情報法》第14條:國家情報工作機構依法開展情報工作,可以要求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協助和配合。
賴中強說明,上述這些中國法規都是「台灣客路」的「隱私政策」中,向中國政府揭露消費者資料的依據。加上《港版國安法》第43條,香港特區政府可以准予警方等執法部門在調查嚴重犯罪案件時要求有關服務商提供協助,並且第38條規定,所有不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以外,違反《港版國安法》皆適用本法。再再揭示,中國政府有充足的行政手段要求境內或境外受中國控制的商務機構,以國安理由配合提供台灣民眾個資。
賴中強強調,「台灣客路」的網路資訊技術部門位於深圳,中國政府非常可能透過「深圳客路」取得台灣民眾個資。他羅列出台灣社會應該審慎面對中資旅行社的七大風險:
第一,「人別認證的風險」:精準正確的報出當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電子郵件,不只是詐騙集團用以取信被害民眾詐騙金錢的手段,更是許多金融機構、電信公司、醫院、公務機關提供網路或語音服務時,認證是否為本人的程序,取得這些資訊,不肖份子可以擅自代替本人掛失金融卡、信用卡、變更電信服務、查詢掛號記錄等等。
第二,「信用卡被盜刷的風險」:旅行社掌握消費者信用卡號碼,不肖份子取得後盜刷,即便消費者事後舉證否認交易,也會增添不必要的麻煩及金錢損失的風險。
第三,「消費個資外洩之風險」:網路旅行社的門票、交通、住宿、行程預訂服務係透過網站進行,這意味著消費者到了哪個城市,使用何種交通工具、在哪家餐廳用餐、在哪個景點買門票、在哪裡住宿、去了哪個酒吧整個行程被全程紀錄。中共政權透過「深圳客路」,可以掌握有哪些「Klook客路」消費者,在「反送中運動期間」去過香港,到哪幾家「黃店」消費。
第四,「即時行蹤外洩之風險」:網路旅行社為進行精準行銷,及時為消費者推薦附近商家,消費者下載其應用程式即含手機位置定位資訊。中共政權透過「深圳客路」,可以掌握有哪些「Klook客路」消費者,在「反送中運動期間」特定時點,出現在特定抗爭活動街口。
第五,「政治意向被掌握的風險」:因為許多民眾的電子郵件帳號與社群媒體帳號相同,中共政權透過「深圳客路」,掌握「Klook客路」消費者的電子郵件帳戶,可以被用來蒐集同一消費者在社群媒體帳戶的政治言論。
第六,「社交關係外洩之風險」:相對於傳統的旅行團,網路旅行社主打的個人旅遊是相當私密的活動,誰跟誰一起旅行?一起買機票?一起訂飯店?刷誰的信用卡付費?都應該是隱私權保障的範圍。但是,中共政權透過「深圳客路」,可以掌握「Klook客路」消費者前述隱私。
賴中強認為,以上六項,對一般消費者,已屬嚴重資安。但若如果發生在政治人物、軍職或情報人員身上,則將成為嚴重的「國安風險」。例如:中國透過旅行社掌握我國政治人物私密旅遊的隱私,藉以恐嚇控制政治人物。又例如,對於限制前往中國的軍職或情報人員,透過旅行社事先掌握其前往第三國之行程,再於第三國精心安排接觸或加以陷害或監控。
⏥ 記者會資訊: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時間:2021年1月26日(二)上午10時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委員研究)102室
|出席:
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執業律師
江旻諺|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
|主持:許冠澤|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
|媒體聯絡人:江旻諺(0937-16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