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戰:不要輕忽被斷邦交國一事

文/沈伯洋

作為中國三戰的一環(心戰、輿論戰、法律戰),法律戰算是最少人碰觸的領域。很多人會把農業契作或者惠台政策等當作是法律戰的一環,但其實這種理解並不是很精確。法律戰最主要是要建立起法律的授權與框架,進而製造威嚇與與鼓勵的效果,港版國安法即為適例。

我在2018年中國居住證的議題時,就與經民連、台權會、永社、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等一起提出法律戰的危險性(附圖是我當時的發言紀錄,網路上都還有),當時我提出事前賽局作為法律戰反制;我覺得現在是時候必須要重新再倡議這件事情。

法律戰本身非常的複雜,其中包含法律的威嚇、授權、反制、限制、懲罰、以及保護。但最終就是建立起法律的合理框架。我就先只講跟最近有關的兩件事情:一個是斷邦交國,一個是馬英九去中國。

首先,中國必須建立好國際的框架,不僅僅是確保台灣作為中國的內部事務,更需要確保在動武之時,其他國家的不作為。從去年中國開始公布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類似普丁的特別軍事行動),一直到輿論戰去帶國際的風向,以及現在不斷地逐步削減我們在國際上投票的盟友,全部都是在同一個框架來進行。從這一點看來,當然沒有什麼樂觀的理由。雙重承認是幾年前就已經有學者提出的看法,但要啟動雙重承認必須要是幾個強而有力的國家來發動。

第二就是塑造國內事務的內部合理性。除了簡單地從中國內部帶動輿論之外,更重要的是必須確保中國最喜歡做的民主協商(其實就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延伸)。

為什麼中國那麼喜歡接觸里長和議員並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對他來說,他的最終就是要宣稱:「關於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我們已經跟里長、教授,智庫專家,藝人、立法委員、議員、甚至是前任國家元首等研議、協商,且已取得高度的共識。」如果大家還在那邊繼續說兩岸交流沒有什麼,那就是等著這個框架被逐步建立。建立完成之後,這幾年絕對就是中國會推出台灣基本法的時候。很多年以前我就說馬習會絕對有它的重要性,即是如此。

如果有在地方上工作的,就請看看,從去年選舉完後,有多少里長去中國吧。台灣現在已經完全沒有安逸的空間了。

除了必須讓台灣人正視這件事情以外,回過頭來,就是我們自己也要打法律戰。除了我講的,當邦交國低於多少國家台灣就要啟動一些正名機制以外(比如說,斷一國,中華郵政就變成台灣郵政),今天看到吾友柏昇提出,我們應該聯合其他友善的國家,只要台灣邦交國低於幾國的時候,就直接啟動與台灣的邦交或者雙重承認,而且是自動啟動。

簡單來講,就是要提高對方斷我們邦交國的成本,而且要能夠預見。中國只要再做什麼事情,這邊就會自動啟動什麼機制,而且這個自動啟動的機制本身也是一個法律,會自動生效,而不需要任何一個政治人物去啟動他。這樣才會變成對方行動的成本。

輿論戰(認知作戰,或者廣義資訊作戰)本身已經搞得我焦頭爛額了,法律戰的部分我實在也沒有什麼心力去pick up。當年有一起討論這個賽局的朋友,其實甚至有一位已經直接去政府機關做事了,希望大家能夠再度聯合起來把這個機制討論完,不然我們可能連法律戰都贏不了:這將變得非常諷刺,因為畢竟我們是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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