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嶼的世界瞭望】破解香港的威權法治

以往,香港民衆深信香港是有法治的地方,但經歷2014雨傘運動、2019反送中運動,毫無疑問,香港法治宣告「死亡」。​

香港是否真的曾經擁有法治?​
爲何司法系統會淪爲威權政府用來打壓人民的工具之一?​
抗爭者又可以如何在極權社會底下尋找出路?​

經濟民主連合特別邀請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蘇彥圖,以及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中心香港法研究員黎恩灝來參與討論。​
黎恩灝先生於今年七月,出版《#破解香港的威權法治:#傘後與反送中以來的民主運動》​

若您關心香港司法系統與威權統治之間的關係,歡迎一起參與討論威權政府與法律的關係,釐清「法治」與「法制」的概念,以及探討往後的抗爭之路可以怎樣走下去。​

▍國安法後,香港法治崩壞大事紀​

2020年6月30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利用「法律閃電戰」的方式,迅速通過《香港國安法》,同日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即日晚上11時生效。《香港國安法》立法期間,未有公開意見徵求或諮詢階段、施行前未公開法律內容,而是在通過法律後才公布全文內容。​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過去一年因《國安法》被逮捕人士最少有117名人士,其中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的人亦占大約一半比例,被起訴的人很多時候不能保釋,所以在審判之前已經坐牢。​

2021年3月21日,人大常委會再次繞過立法會,直接修改特首與立法會的選舉方法,表示要對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管治模式。​

5月20日,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要求公職人員以及非公務員條件聘用的政府僱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6月11日,港府刊憲修訂《電影檢查條例》的檢查員指引,需留意影片中「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元素,並若果認爲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可能會危害國安,一律應得「不宜上映」結論。2021年8月24日,港府對於《電影檢查條例》草案,又欲賦權政務司司長可以「不利國家安全」為由,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已向電影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7月14日,港府正式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建議設置「域外管轄權」處理「起底」罪行,即不論起底行為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發生,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都可要求移除相關起底內容。條文又賦予私隱專員進行刑事調查及檢控權,可在沒有手令下,搜查疑犯電子器材、搜查及拘捕疑犯等。​

7月30日,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傑被重判9年刑期,法院亦首次裁定「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在本案情況下,能夠構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對日後同類案件影響深遠。​

8月1日,《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正式生效,其中修例內容包括賦權保安局局長向入境處處長提供運輸工具上的乘客等的資料,同時賦權予入境處處長可以禁止任何人,包括香港市民,離開香港,限制市民在《基本法》下獲賦予基本的旅行及出入境自由。​

主題|破解香港的威權法治​
時間|9月6日(一)19:30 – 21:30​
講師|蘇彥圖(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黎恩灝(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中心香港法研究員、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法學院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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