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居住證論壇│第二場次】宋承恩:居住證問題:更深的挑戰

宋承恩|牛津大學國際法博士候選人

今天我希望以克里米亞被俄羅斯兼併為例子,把中國透過發居住證,遂行對台灣人的國民化這件事,賦予更多的細節與情境。

學者們在談去主權危機的時候,往往是針對政府。但不論從中國對台灣乃至於對其他的民主國家,或是從等一下要談的克里米亞,都可以看到,在中國的總體滲透下,要因應的不只是官方,還有民間,甚至每個個人。

在居住證這件事,當它的申請、領取、使用是透過個人行為,而個人行為集體來看,成為整個行為的一環,而「對台灣人發居住證」此一動作,有重大的主權意涵的時候,也牽涉到我們每個人做為國民的義務:是否每個人都有公民的義務,拒絕參加侵害台灣這個共同體行為的義務。

剛才主持人提到,在居住證問題上,我是第一個跳出來講它的主權意涵的人。但其實居住證問題並不是中國從對「人」的方面,侵蝕台灣主權的第一個事件。相較於傳統上,一般大眾較為熟悉的,中國對台灣的打壓,就如剛剛介民所講,例如不給台灣國際空間、壓迫跨國公司改名、透過國際(例如東亞青運)壓迫台灣等,看起來風風火火的行動,針對台灣「人」來的侵蝕,是透過法制,因此比較幽微,難以查覺,但如果注意,這些是實際存在的。

第一個問題當然是台灣在第三國落網的嫌犯,中國申請引渡或移送回中國受審:這自2016年的肯亞案跨國詐騙案嫌犯以後,在許多國家不斷上演,包括在歐洲國家,例如西班牙。

第二個重要案例是李明哲案,其中牽涉中國對在台灣人在台灣所作的行為,是否有刑事管轄權的問題。這兩個案子如果單從刑事,而沒有從主權角度來看,會陷入例如「詐欺嫌犯是否該罰」、「哪邊罰得重」、「中國是否有權追究它認為的『顛覆國家政權』行為」等,而無法看到其實兩個案子背後,都涉及中國逐步在對台灣人行使管轄權的問題,而且是當成自己的國民。

接下來的案例,是其實長久存在的旅行證件的問題:我們看到例如有些居住在海外,還沒有台胞證的台灣人,如果要去中國,會被要求辦理中國的旅行證件。這也不限於台灣人:有些具有其他國家國籍,但依照中國國籍法,中國認為其仍有中國國籍的人,若要前往中國,中國同樣會要求其以中國身份入境,拒絕其使用其他國家的護照。例子是加拿大的華裔國會議員,僅因其父母仍有中國國籍,即被拒絕使用加拿大護照入境。再來就是台胞證:它是歷史的遺留,在兩邊都不認為彼此是「國家對國家」的關係下的一種旅行證件。

當一年多以前消息傳出,中國可能對台灣人實施「等同待遇」,促進融合時,原本的設想,可能的途徑之一是針對台胞證全面電子化且採取統一編碼,台灣政府的委託研究原本因此是針對台胞證、18碼,沒想到2018年8月宣佈的居住證,出來是另外一種形式。不論如何,這些措施牽涉為數眾多,常居或暫居在中國的台商、前往就業或要去中國即使是短期就學的人,都有可能面臨是否要為了「生活便利」去領居住證的問題。

我在居住證宣佈後的幾篇文章,仔細分析了其法律依據與主權意涵,指出這是中國以國家公權力的行為,把台灣人當作其國民的「國民化待遇」,而且這由來已久,只是過去停留在法律紙上的主張,現在具體以極具主權象徵的工具,予以落實。甚至,這樣的「國民化」,也不是台灣的法律所反對的。我們的政府,甚至認為涵蓋在現行法,包括兩岸條例、台胞證種種,都是所謂「現狀」的一部分,是不能動的,否則就會被認為在挑釁,在破壞現狀。

可是,現實上我們所看到的,是中國不斷在破壞現狀:從跨國嫌犯的移送、李明哲案、到居住證,手段越來越多樣,影響的範圍越來越大。換句話說,就是台灣的主權不斷被侵蝕!我想請問:當現行法不再能夠保護台灣主權,而中國不斷利用台灣法制從過去遺留下來的弱點,實際上將它的法律之手伸向台灣國民的時候,做為務實的政府,妳是要抱殘守缺?還是採取具體的必要措施,把這些漏洞補起來?這些是我批評當前政府的原因:在朝的人,似乎只看到台灣與其他國家關係的密切。當然,權力關係是台灣安全的保障,但它不能幫妳處理自己法制上的問題,而中國透過法律而來的侵蝕,是每天實際發生的事。

在台灣國家定位上的國際法問題,例如釣魚台、南海;在中國從「人」來的主權侵蝕,例如詐騙案嫌犯移送、李明哲案、乃至居住證,我不斷警示這些有主權意涵,而且對方還會有下一步。在寫這些警示的文章時,我多麼希望我所看到,所說的都不是真的,沒有會越來越被侵蝕的問題,但透過這一連串的下來,抱歉!居住證就在我們眼前發生。即使接下來,我們還會再寫,包括中國是否會進一步利用居住證作為領用它的台灣人的身分證明,用來取代台灣政府的護照。

這些,我希望都不會發生,歡迎大家把我的法律解讀推翻。或者,指出這些危機,能夠喚醒大家的國民意識,讓我們至少在意識上,有所警戒防範,想申領前會多所考慮,或是願意配合台灣政府的申報或管制?也未可知。今天就要來把這件事情談清楚。

主辦單位將今天的座談會名稱,訂為「不要讓台灣成為克里米亞」,我認為是有其原因的。等會我報告完,大家可以看一下克里米亞這個具體案例,比較一下與當前的台灣。有多少相似性。克里米亞的案例,是因為我們在思考,中國透過單方行為,授予台灣人民身分證明文件,國際上是不是有類似的案例,對於不是自己的國民,大規模授予身分或發給證件?才發現在近代,俄羅斯採取了類似的手法,在南奧塞提亞(South Ossetia)與阿布哈茲(Abkhazia)顛覆了喬治亞的主權;在克里米亞顛覆了烏克蘭的主權。

歷史再往前推,則可以在二次戰前納粹德國鼓吹建立屬於德國人的國家,鼓動在捷克與奧地利的德國人,以改變當時既有的疆界。其中所牽涉的因素,包括種族、歷史情緒、社會經濟,這些因素的發酵,影響上層的政治安排,剝削了國家缺位的弱點,加上國際的姑息主義,造成了兼併,而且披上了「自決」的外衣。這樣的交互作用,向來是跨越國內國際,民間政府的; 所牽涉的因素,也是跨越社會、政治、經濟、族裔的。比較一下台灣所面對的情況,跟上述的例子有多少相似之處,各位可以自行判斷。

先談一下克里米亞,克里米亞位於黑海北岸,它隔著黑海與南邊的土耳其相望,地形上它是一個半島,與烏克蘭的領土只有一條非常非常窄的地峽,就歷史上、戰略地緣而言它處在俄羅斯帝國跟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要衝。族裔上,俄羅斯人佔58.3%、烏克蘭人24.3%、克里米亞韃靼人(Crimean Tatars)佔12%,但這12%有個非常曲折的歷史。

在二次世界大戰中,這批人因為長期受俄羅斯欺壓、所以納粹進來時他們是歡迎的,他們本來希望納粹給他們政治地位,但納粹沒有給他們自治。在二戰結束、蘇聯戰勝後,史達林認為這些人當時迎接納粹,是叛徒,把這些人全驅逐出他們原來住的地方,把他們趕到中亞去。所以在1989年蘇聯要瓦解時,他們獲得平反,蘇維埃最高當局檢討歷史上史達林的政策是錯誤的,韃靼人回鄉的人越來越多,回到克里米亞定居,現在已有約二十五萬人,佔克里米亞人口的12%。在政治上傾向反俄,有其歷史因素。

克里米亞的政治史可以簡述如下:它本來歸屬於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一個半島,但俄國在1783年在凱薩琳大帝治下,打敗鄂圖曼,克里米亞被割讓給俄國。1921年它在蘇聯聯邦中取到自治地位,為一個邦,稱為克里米亞自治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但因為戰後被認為是叛徒,被降為一個區(oblast)。1954年,赫魯雪夫為了對烏克蘭示好,把克里米亞交給烏克蘭,自此克里米亞成為烏克蘭共和國的一部份,雖然此時烏克蘭仍是蘇聯聯邦的一部分。1991年蘇聯瓦解後,克里米亞本來想以過去自治共和國的身份,隨著其他邦國獨立,因為過去它曾是一個與烏克蘭平等的邦國,希望在蘇聯解體之後能成為獨立的國家。但這個呼聲提出太晚,也就是它有獨立的呼聲,但一直沒有成功。儘管如此,烏克蘭1996年的憲法之下,賦予克里米亞高度的自治,稱其為克里米亞自治邦,但從歷史上會知道,唯有透過這樣的自治地位,克里米亞才可能留在烏克蘭裡面。其1954的領土的歸屬安排,是蘇聯強人的授受,是被決定的;它有自己的歷史與命運,但是處於強權的要衝,擺脫不了被人決定的命運。另一方面,它獨立意識與呼聲的出現,錯過了歷史時機。這些,構成了它在21世紀變動的背景。

2014年的變動以前,克里米亞面臨嚴重的經濟問題。克里米亞是一個風光明媚的半島,是渡假勝地。蘇聯瓦解之後,俄羅斯經濟垮了,「俄客」不來,對克里米亞觀光產業造成衝擊。其它蘇聯遺留的問題包括,國企軍企破產、產業外移、供應鏈失調、缺乏天然資源與能源、公務體系、軍系包袱沉重。各位知道蘇聯是一個公務體系非常肥大的國家,瓦解之後各新興獨立邦國,都要面對這個問題。同時,保守勢力抗拒改革,在政治上親俄,把俄羅斯當作出路。

在這些背景下,俄羅斯不掩藏其欲「收回」克里米亞的意圖。普丁多次表明,應該讓克里米亞回到祖國的懷抱。所用的理由之一,是應該照顧在克里米亞的俄羅斯父老兄弟姊妹。措施之一,是2008年俄羅斯單方發護照給克里米亞人,此舉引發烏克蘭嚴重關切。我們在思考居住證問題時,想全世界有哪個國家那麼「大方」,大規模的單方面發給與自己沒有真實聯繫的人身分證?可以相比的,是俄羅斯發給克里米亞護照這個例子。烏克蘭當時其實曾提起爭執,是有提醒國際注意的:主要的說法是,俄羅斯,你憑什麼?你憑什麼發護照給我的國民?即使他們自願去領,你也沒有權利這麼做,向國際呼籲說請俄羅斯住手,但國際只有關切,沒有實際作為。這鋪陳了俄羅斯後來以保護國民的主張,進行軍事介入,正如它在喬治亞的南奧塞提亞與阿布哈茲所做過類似的事。

2014年烏克蘭出現政治危機,它內部有兩條路線之爭,一個是親歐盟、另一個是親俄。2013年11月親俄的Yanukovych政府宣佈停止跟歐盟針對雙方更緊密關係條約的協商,引發人民大規模的街頭抗議。在此期間,親俄總統Yanukovych與俄羅斯締約,引進俄羅斯金援。同時派鎮暴部隊鎮壓抗議民眾,引發流血衝突。這一連串事件,造成極大民怨,Yanukovych在壓力下,逃到俄羅斯,不再回烏克蘭。卻主張自己是代表烏克蘭的唯一合法政府,宣稱自己是因為非法政變,不得不流亡。但Yanukovych有俄羅斯的支持:俄羅斯拒絕承認繼任的烏克蘭新政府。

在烏克蘭危機中,克里米亞自治政府支持的是親俄的Yanukovych總統。2014年2月,克里米亞自治政府要求舉辦公投,決定自己的命運,並且要求公投要由俄羅斯來擔保。這項主張被烏克蘭法院宣告是非法的,但當時自治政府不為所動,派人前往莫斯科訪問,跟普丁握手、照相,要求出兵、要求援助,海軍基地城市Sevastopol是俄羅斯派兵駐紮的地方,也是親俄派佔壓倒性多數的地方,開始出現民兵武裝部隊的非正規軍,街頭出現反烏克蘭親俄政府的示威,有俄羅斯旗掛出來、街頭衝突不斷。

俄羅斯在2014年2月27日軍事介入,表面上的理由包括:

第一,保護國民:克里米亞出現動亂,俄裔同胞受到欺負,俄國必須出兵保護他們;
第二,「真正」代表烏克蘭的Yanukovych政府邀請俄羅斯出兵。

在俄羅斯軍事介入後,封鎖克里米亞,烏克蘭的部隊無法進入。在親俄當局主導下,2014年5月25日克里米亞舉行公投,決議自烏克蘭獨立。公投後俄羅斯立即承認克里米亞為一新的國家。但旋即與克里米亞簽訂條約,兼併克里米亞為俄羅斯的一部分,「回到祖國的懷抱」。

俄羅斯赤裸裸的介入克里米亞,最後造成兼併克里米亞的結果,使它受到西方國家的制裁,最主要的原因,在軍事介入與非法兼併他國領土。但背後的脈絡中,有分化族群,玩弄人、玩弄認同的因素。國際關係學者,把俄羅斯這套,包括滲透、製造假新聞等等,統稱為「銳實力」。其中的一個因素是,這跟傳統上明著來的侵略是不一樣的,銳實力的行使是多層次的,其中「人」也是一個因素,裡應外合,打的卻是「認同」、「選擇」、「自決」的名義。我們學國際法的,對這些侵略手法,相對敏感,常被笑想像力豐富,杞人憂天。但把克里米亞的例子攤開來看,跟當下在台灣發生的的相似度有多少?這些加總起來,威脅是真實的,一步步不加處理,會造成難以挽回的結果。

這是一個裡應外合的故事,這是為何親中人民成為中國國民的時候,不再是一個民主的、內部調和的、認同的問題,都不是這個問題。當它進化到國籍、透過公權力發身分證明時,就是國家安全的問題。最近美國副總統彭斯的演說,指責中國影響美國選舉,帶有敵意滲透美國民主程序。相較於美國,中國對台灣的滲透顛覆,明目張膽且誇張千萬倍。從這個角度可以知道,為何不要讓台灣成為第二個克里米亞是有道理的。

讓我以一些浮光掠影的感受作結。最近我參加「統獨大辯論」,聽到某些論述,其實心中是非常難過的。台灣事實上以獨立國家姿態出現近70年,因為一些虛幻的政治教條,在國民意識上還有不少人認為憲法上是「一個中國」,獨立是洪水猛獸,統一是選項,卻不去看看事實,「現狀」就是兩個國家。把「統一」當成選項拿來辯論,死抱著「最大公約數」,政治菁英還認真的認為國家正常化會「引發戰爭」,說台灣要加入國際組織需要中國同意,說東奧正名會傷到台灣選手,都因為「中國越來越強大」。很多時候,是矇著眼睛,自己先否定了自己的國家地位,忘記了「現在還沒有統一」。把虛幻的東西,當作真實,本身就是一種荒謬。

第二,是在許多台灣人的意識中,認為我們可以「選擇」作為中國的國民,認為中國有好處為何不拿?中國那邊有機會為什麼不去?單單是容忍這種可能性,本身就是可悲的事。把這些說成認同問題,好像人民可以選擇,從根本上就是錯的,是觀念不清。包括在台灣的民主程序中,親中政黨會主張統一,還能競逐政治權力,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弔詭的事情,因為他的主張就是要消滅台灣的獨立地位,而選舉、投票等等行為,是依附在獨立的地位之下。透過投票主張統一,等於在把自己投掉。

我的臉友曾說到一個故事:有次他坐飛機,旁邊坐的女士說,她對現在的政府不滿,支持跟中國統一,要回台灣投票,投給主張統一的政黨。我的臉友問她說,「妳有沒有想過,如果妳支持的政黨勝選,妳以後就不能投票囉?」一語驚醒夢中人。可是,這些想法,在這次的選舉中,仍不斷出現。

最後,我沒有理論基礎,但當前思考包括居住證的國家安全問題,是否應該跳脫國家中心的觀點,更深入的處理思想性,國民意識的問題?向來不論是國際關係或國際法的研究,都是先出自國家的觀點。在談統獨的時候,我們習慣從決策者的角度,說蔣介石那時候錯過機會,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說什麼,我們都以政府的觀點、政治機器的觀點,代表全部人民。在這點上居住證是一個狀態的改變:當每一個人似乎都可以「選擇」做中國國民,而,考慮到克里米亞的例子,個人選擇會帶來集體性的結果。這會造成觀察與論述上的挑戰,因為行動者是分散的,而且責任的歸屬完全打散,似乎我們必須對國民意識的形塑,有更深的思考,而不是一味個人主義式的,相信「台灣人民會做出正確的選擇」,因為我們面對的,是敵人有系統、有計畫、有方法的作戰。但是,難題也正是在此,因為許多人還是只重視實際的利益,眼前的好處,卻輕賤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我沒有答案,現在似乎不斷進行公眾溝通說服。

由這個觀點,居住證更深的問題,不僅僅在於背後的意涵、國家安全、台商、人的管轄、民主程序的問題,我覺得都不是,而是台灣國民意識的問題,共同內在凝聚的挑戰。我簡單報告到這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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