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居住證論壇│第二場次】賴怡忠:中國居住證的國安風險與個人風險

賴怡忠|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很高興今天能有那麼多來現場聽講的朋友!一般來講在這個假期大家應該在家補眠、做其他事情,可見大家都認知到這個議題對台灣是有一定的嚴重性。我想回應剛剛介民老師、宋承恩教授提出關於居住證、國家缺位的問題。居住證出來的時候,當時蔡總統剛好在美國,然後就出現居住證跟認同無關的發言,當然我也不曉得是哪位幕僚給她的。

這個發言是把居住證問題回歸到個人而不是對台灣的威脅,可是現在我想台灣對於這個議題的態度是什麼,畢竟所掌管的不是在中國的四十萬台商、學生,沒有兩百萬、這個數字是四十萬,我覺得假新聞、道聽塗說的數字,大家自己要去查一下。

現在反而是政府或國家,它需要負責人、而非等待中國的作為,換句話說,我們對它的態度會不會造成影響。在台灣的這些人,要去思考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我們的影響是什麼,這是很需要處理的態度。如果說居住證的問題沒有認同,某種程度也反映台灣現在的現實,台灣的確非常在意利益上的要求,在中國做生意的台灣人,會認為說沒有居住證,有些福利無法享受到,例如說公積金、住房等等。他們可能會那樣做,所以才說這個問題跟認同無關,其實也不能完全算錯。有些觀念是說除了他們之外,我們兩千兩百六十萬人的態度是什麼,我覺得這是需要討論的。

除了居住證,對假新聞我們也呈現一個狀況,當我們談到假新聞的問題,我聽到一種說法:我們要去強化每個人媒體識讀的能力,也就是要叫各人強健體魄,遇到流氓來打你的時候就不怕,這邏輯很奇怪吧!到底假新聞問題,國家的角色是什麼?特別是很多人會把重點放在傳播假新聞的個人,但真正假新聞變成假新聞的原因,應該回歸到新聞發表有關,不然我們在臉書或其他網站看到,需要經過媒體才會變成新聞,既然因為它假所以在這些地方散佈,如果樣的話媒體本身的問題是什麼?國家當然要介入,怎麼可能讓個人直接面對假新聞,然後批評他之所以會相信是因為媒體識讀力不夠,如果夠的話就有辦法判斷,國家不應該是這樣。但在討論這問題我們邏輯必須要一致,我們不能一方面主張個人自由,但完全不提到國家公民所應該具有的角色和要求。

居住證的討論有不同的邏輯在發展,如果我們看港、澳、台居民的18碼證件,會根據居住證條例規定制定辦法,國內很多人會直接跳到辦法的第十九條,本法所稱港澳台居民是台灣居民和港澳居民的統稱,其中港澳居民是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並具有中國戶籍的中國公民,台灣居民是指具有大陸戶籍的中國公民。

中國的意圖是什麼?我覺得問題在於我們對外說明將出現較大的問題,舉例來講:國台辦說領居住證者大概有2.2萬,2.2萬是中國那邊的數字,我們這邊登記的大概只有五百多個,差很多。實際在那邊居住的台灣人大概有四十萬左右,所以比例看起來很低,但不管2.2萬還是五百多個,任何去申請居住證的人,他就會在國際上被中國宣稱為認同中國的台灣人,而且以具體的身分、方式展現。十九條說居民就是中國公民,如果不是的話去申請的意義何在?當台灣政府要去反應,我們和中國政府不一樣,他就會拿這些領有居住證的人作為談判的數據,因為工作人口還有涉及其家庭,所以變成廣義認同中國的人會比領證者還多。

中國以一步步侵蝕的方式對抗我們,而台灣如何面對國家缺位的問題,與其說中國要把台灣併吞、不會讓步,那我們又有怎樣的防衛機制?我們提到個體不自由的時候,認為國家壓制個人自由,可是在進行民主疆界捍衛的時候又要求國家介入,請問國家應該做怎樣的事情?我覺得這是需要去追究的狀況。在講到居住證時,第一個對台灣國家安全形成的風險,會是當政府對外宣傳我們與中國不一樣時,中國拿這個數據當一個例證,說台灣人民實際上跟政府所講的不一樣,有這麼多人或更多是希望當中國公民的,我們政府其實是在壓制這些人的權利,造成我們在國際上宣傳時會有所影響。類似的狀況已經發生了,像年初時關於年輕人不當兵的事,形成我們在對外溝通、宣傳上相當大的問題,有人說台灣雖然不想跟中國在一起,但又不願意為自己國防盡一份力,反而去依靠別的國家,這樣不是很不負責任嗎?會有這樣的指控,所以我說國安的影響會是這樣的層次。

而比較細節的問題,某種程度會發現港澳台居住證辦法第一條講:根據居住證在行條例,意思是說2015年中國對戶籍管理牽涉到公共服務、享有權利的問題,戶籍管理就居住證似乎要把舊有的戶籍淡化,以新居住證的地方來取代。從這個角度來看,就會感覺居住證其實有準戶籍的概念,準戶籍的概念和台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人不能在中國設籍有很明顯的衝突,這是被放在戶籍中思考的。另一種完全不一樣,公共服務有些並不在條例裡,更像是身分證,我們做一個簡單的比較,除了港、澳、台之外,其他國家在中國也有工作證,他們為了公共服務有如此要求嗎?沒有!台灣人才有,居住證變成有點像國民身分證,台灣人變成類國民,現在考慮的狀況是該如何面對,它是所謂準戶籍概念,有直接法令可以直接去要求。如果國家有國民的概念,中國說台灣是他的一部份,而兩岸關係條例似乎還沒有法規處理這樣的狀況,所以我們在進行這些討論時,面對國家缺位透過既有的法規、既有的法律工具來操作某些事,如果都沒有是怎麼樣的改革,這是我覺得現在需要討論的狀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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