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
通過時間:2023.07.23|台灣公民陣線第二屆第二次成員大會
發表時間:2023.08.08
政綱摘要
台灣與中國簽署服貿協議或貨貿協議,其性質並非單純「雙邊貿易的技術性規範」,而將是台灣與中國雙邊高度經濟整合為「自由貿易區」,實現「兩岸經濟一體化」。兩邊地理上的接近加上「經濟一體化」,不僅將帶來巨大的就業衝擊,由此衍生的高度經濟、金融、疫情、政治與社會風險連動,不僅國人不樂見,主張簽署的國民黨與民眾黨至今也未提出能有效控制風險的明確方案。與中國簽署貨貿協議必須全面開放中國農產品與工業製品進口,將對農民與製造業勞工帶來重大衝擊,並引發糧食安全的國安危機。重啟與中國服貿協議,則將涉及眾多服務業的「商業據點呈現」(中國人來台灣設公司、開店)與「自然人呈現」(中國人來台灣履約工作),中國業者慣用「養、套、殺」操作模式,最後會讓所有行業陷入嚴重過度競爭與互相內耗。中國慣以經貿作為政治攏絡或勒索的手段,《反分裂國家法》更毫不掩飾地將「密切兩岸經濟關係」列為其所謂「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方法,連七大工業國都發表共同聲明應「去風險化」以抵禦中國的「經濟脅迫」;簽署服貿協議或貨貿協議實現「兩岸經濟一體化」,不僅無助於「去風險化」,反將加深台灣對中國的經濟依賴,使台灣面臨更嚴重的中國「經濟脅迫」,讓更多台灣人必須為生計不斷妥協,為經濟利益接受中共的政治條件,最終喪失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主體性。
政綱說明
【台灣不應與中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一、 台灣與中國簽署服貿協議或貨貿協議,其性質並非單純「雙邊貿易的技術性規範」,而將是台灣與中國雙邊高度經濟整合為「自由貿易區」,實現「兩岸經濟一體化」。兩邊地理上的接近加上「經濟一體化」,不僅將帶來巨大的就業衝擊,由此衍生的高度經濟、金融、疫情、政治與社會風險連動,不僅國人不樂見,主張簽署的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至今也未提出能有效控制風險的明確方案。台灣與中國都是WTO的會員國、必須遵守關稅貿易總協定(GATT)與服務貿易協定(GATS)的規範。台海雙邊如果要進一步貿易自由化,給予對方更優惠的關稅與更大幅度的服務業開放並且排除其他WTO會員國的適用,根據GATT二十四條與GATS第五條的規定,必須符合「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的規定,其前提為雙邊自由化的範圍必須含蓋絕大部分的貿易(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雙邊也將因此「經濟一體化(Economic integration)」。2012年8月8日,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以書面致詞毫不掩飾地直白說「推進兩岸經濟一體化,已是刻不容緩的選擇」,次日舉行的第八次江陳會談,海基會與海協會雙方即同意加速服貿協議談判。
二、 與中國簽署條約、協議,並無法真正控制經商風險。中國與澳洲於2015年簽定自由貿易協定,2020年11月,中國翻臉禁止澳洲煤炭、大麥、銅礦及精礦、糖、木材、葡萄酒及龍蝦進口。2010年馬政府與中國簽訂的ECFA早收清單中,中國同意給予台灣11項農產品輸往中國零關稅的優惠待遇,2022年6月中國禁止台灣石斑魚進口,2022年8月禁止台灣橙、檸檬進口,這三項都列在早收清單中,中國還是說翻臉就翻臉。
三、 近年來,中國總體經濟與經商環境不斷惡化,中國制定《反間諜法》,強化數位人身監控,企業主被迫「共同富裕」,稅務違規動輒入獄,不僅嚴格的外匯管制讓投資人資金無保障,不健全的金融體系竟可讓銀行的存款人領不到錢。外商與台商紛紛設法撤出中國的同時,2023年1至3月中國私部門投資成長率只有0.6%,證明連中國自己的民間企業也對前景有高度不確定感。
四、 2018年以來美中貿易戰,2022年起美國對中國加強半導體技術輸出管制,美國結合民主國家推動「友岸外包」政策,全球產業鏈大幅重組,各國品牌大廠紛紛將其生產線撤出中國。如果台海雙邊成為「自由貿易區」實現「兩岸經濟一體化」,那台灣與中國的高科技投資、中國官方推動的半導體國家隊間將是「你儂我儂,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那面對美國的貿易制裁與高科技技術輸出管制,台灣將不再是美國信任圈中「美台日韓晶片聯盟」的一分子,反將成為美國對中貿易制裁與技術輸出管制的受波及者。
五、 根據「要素價格均等化定理」,台灣與中國成為自由貿易區,實現「兩岸經濟一體化」,其結果將造成兩邊工資水準的拉近。今年以來,中國已有多個省份宣布大幅調降公務員工資,廣東省集體降薪 25%,浙江降薪 25%,江蘇降薪 15%,福建降薪 20%,今年五月中國青年失業率達到20.8%的新高,北京大學教授盧鋒保守估計中國目前至少有5400萬的青年失業人口,台灣與中國成為自由貿易區,工資、失業率,向「中」看齊,顯非台灣人民所樂見。
六、 中國慣以經貿作為政治攏絡或勒索的手段,七大工業國集團(G7)領袖高峰會在今年5月21日發表聯合公報,達成對中國「去風險化」(de-risking)與「尋求多樣化」(diversifying)共識,以抵禦中國的「經濟脅迫」。中國推動與台灣簽訂服貿協議、貨貿協議、推進「兩岸經濟一體化」的真正目的,是在使台灣在經濟上依賴中國,並因而喪失政治自主性,以實現對台灣的兼併。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第六條毫不掩飾地將「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密切兩岸經濟關係,互利互惠」列為其所謂「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策略方法,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也記載「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是要「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與中國簽訂服貿協議、貨貿協議將使台灣經濟更依賴中國,更多台灣人必須為生計不斷妥協,為經濟利益接受中共的政治條件,最終喪失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主體性。
【台灣不應與中國重啟貨貿談判】
七、 台灣與中國簽署貨貿協議必須全面開放中國農產品與工業製品進口,將對農民與製造業勞工帶來重大衝擊,並引發糧食安全的國安危機。在貨貿談判中,中國最主要的訴求就是「貿易正常化」,要求台灣全面解除對中國兩、三千項農工產品進口的限制,這些中國產品進口限制從1949年中國國民黨政府來台開始,歷經2002年台灣加入WTO,至今仍有八百多項的農產品、一千五百多項的工業製品是經過二十年以上的檢討,仍被列為不宜開放中國產品進口的項目,主張簽貨貿的台灣民眾黨與中國國民黨,從來沒有認真看待這個巨大衝擊,會影響多少農民、多少製造業勞工!
八、 關稅已非國際貿易競爭的關鍵因素。台灣出口中國的大宗是晶片等資通訊產品,這些資通訊產品根據資訊科技協定(ITA)出口到中國本來就是零關稅,無論有無ECFA,有無貨貿,都是零關稅。馬政府時期要跟中國簽貨貿,主要目標是爭取石化、面板、汽車、工具機四大產業零關稅。其中的工具機,中國視為國防產業、民族產業加以保護,談判空間不大,剩下的石化、面板、汽車,在台灣都是大家族財團在經營。簽署兩岸貨貿協議將是犧牲廣大農工的利益,換取十大家族的產品輸往中國零關稅。然而,這樣的利益也將只是曇花一現的,因為二次世界大戰後,關稅貿易總協定(GATT)與世界貿易組織運作的結果,各國多已告別高關稅的年代,關稅已非國際貿易產品競爭的關鍵因素,產品的優質化、差異化與生產技術成本控制才是產品競爭勝出的關鍵。以石化業為例,各國適用於WTO一般會員國的關稅多在10%以下,然而,以頁岩油技術生產乙烯的成本卻只有傳統輕油提煉的三分之一,台塑前往美國設廠就是透過頁岩油技術生產乙烯。
【台灣不應與中國重啟服貿協議】
九、 服貿協議將衝擊上千行業,四百二十三萬就業人口。依據世界貿易組織談判分類,2013年簽訂的《服貿協議》中,台灣對中國開放六十四大項,轉換成我國行業別共開放逾一千項行業,涉及的就業人口總數達四百二十三萬餘人。台灣多數開放項目,均涉及「商業據點呈現」(中國人來台灣設公司、開店)與「自然人呈現」(中國人來台灣履約工作),而且只要中國人獲准來台灣設公司、開店,投資金額在二十萬美元(新台幣六百萬元)以上,依投資金額高低計算,可申請最低兩位中國人(兩位負責人)、最高十五位中國人(投資三三○萬美元,七位負責人,一位經理,七位主管或專家)來台工作,而且這十五個人均可攜家帶眷來台,勢必造成相當廣泛的國民就業衝擊。
十、 服貿協議將造成台海雙邊金融風險與疫情風險一體化。讓台灣投資中國「村鎮銀行」與投資「省會城市與直轄市醫院」,是當年《服貿協議》中國拿來誇口的對台灣開放項目。如果不是太陽花運動把服貿協議擋了下來,第一銀行早就到河南投資村鎮銀行,捲入這一波村鎮銀行擠兌風暴,蒙受巨大損失。如果不是太陽花運動把《服貿協議》擋了下來,台灣各大醫院早就與中國各省會城市與直轄市醫院結盟合作,兩岸醫護人員的密切往來,也將在前一波武漢肺炎中實現「兩岸疫情風險一體化」。
十一、 前富士康行銷長袁學智根據其多年在中國經驗模擬,如果服貿協議生效,中國業者慣用「養、套、殺」操作模式,最後會讓所有行業陷入嚴重「內卷」(中國用語,指過度競爭、互相內耗)。袁學智以計程車業舉例,先成立公司再引進中資,開始貼補用戶、提高司機獎金,隨後收購其他同業,當市佔70%以上後,突然拉高價格、收回司機福利,屆時所有人都會很慘,所有產業都一樣。由於中國十四億人口所形成的服務貿易量體相對於台灣的懸殊比例,加上中國政府政治性補貼以及搶占台灣市場對中國業者具有領導品牌的象徵意義,服貿協議生效後,中國業者絕對有資源及誘因以前述「養、套、殺」操作模式搶占台灣市場。
十二、針對服貿協議涉及的個別行業,十年前的反服貿運動即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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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容美髮等)基層服務業是許多民眾的生存憑藉,開放中資以連鎖店經營,將嚴重衝擊基層服務業從業人員(包括自營作業者、家屬勞動與受雇者)的生計與生存權。2023年政治人物拋出「重啟服貿」後,七月間即有美容美髮、中藥、眼鏡、餐飲、營建、土木、水電、消防、室內裝修、貨車、遊覽車、小客車租賃及旅行業者分別向立法院陳情反對重啟服貿。
- 開放中資經營運輸、倉儲業,結合批發、零售業,將造成中資壟斷、控制商品的上下架,影響經濟自主。
- 我方先前已開放中資經營觀光旅館、餐飲、零售、客運業,此次再開放中資獨資經營旅行社,將強化中資「一條龍」經營,不利台灣旅遊品質提升,且將造成我國相關產業鏈為中資旅行社所控制。
- 中資加入醫院經營,將加劇醫療集中化及大型化發展,衝擊我公衛政策與醫療文化的自主性,2013年間柯文哲醫師亦批評「台灣高階醫療人才會跑到大陸去,那台灣低階的醫療人才薪水會再降,因為大陸的會跑過來。」
- 開放中資設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難以查核中資以境外控股公司方式連鎖經營,與民間照護社區化、公共化之理念背道而馳。
- 客服中心外移中國將影響本國青年、身障族群就業,且中國法制對個人資料保障欠缺,將台灣電信、金融客服中心外包至中國,將傷害使用者資訊自主權,並將使個資外洩等損害賠償索賠更加困難。
- 中國電信業者向來配合其政府進行網路監控、敏感關鍵字過濾,人權紀錄欠佳,且企業內設有黨組織控制,此等業者來台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將對通訊自由、言論自由、完整言論傳播、思想溝通造成威脅。
- 中國政府封鎖台灣網站,妨害資訊交流,其對台灣購物網站的封鎖,更已構成對「跨境提供服務」的無理限制,中方可以來台經營電子商務,但對我方卻僅限開放福建一省,顯非對等。
- 中國是新聞、出版管制國家,如果不給予台灣業者新聞自由、出版自由,那印刷、出版業絕不可能對等開放。
- 開放中資經營入口網站,國民的言論自由與通訊自由可能因此受到中國監控與限制。
- 開放中資經營廣告,由於台灣的媒體仍依賴廣告為主要收入,中國將可能透過掌握媒體業廣告收入的方式,干預甚至控制台灣的媒體內容。
- 港埠碼頭、礦脈探勘與橋樑隧道管理等敏感產業開放中資經營,將危及國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