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送中運動即將滿三週年之際,金馬獎最佳紀錄片《時代革命》近日在全台正式公映,再次掀起了台灣人對於香港抗爭的記憶與關注。然而,因政治風險來台尋求庇護的香港抗爭者中,許多人至今仍未獲得申請定居的合法途徑。台灣援港機制仍有許多未竟之處,手足身份不受法律保障。
台灣人權促進會、經濟民主連合、香港邊城青年與台灣香港協會等團體今(3)日前往行政院遞交陳情書,呼籲政府立即啟動「HF177庇護居留」,落實《港澳條例》第18條的援港機制。民團並在記者會上邀請流亡來台的香港抗爭者,說明他們當前的生活困境和擔憂。
自2019年以來,台灣民間團體多次強調目前《港澳條例》不足以回應流亡者的需求,呼籲行政院設立「《港澳條例》施行細則」將庇護機制法制化。但是政府卻一再重申「現有機制已可解決」,「依據人道原則及《港澳條例》第18條等既有法規,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指出,台灣早在2020年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專責香港流亡抗爭者的人道援助工作,法源依據為《港澳條例》第18條與《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主管機關於有本條例第十八條之情形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按現行規定,獲行政院專案資格的香港抗爭者,理應以「身份代碼HF177」合法居留,並於兩年居留後得申請定居。
江旻諺表示,行政院遲遲不願意啟動HF177的居留保障,使得許多自力謀生、在台就業的手足即便工作到老死,都無法合法取得定居資格。他們無法返回香港,又面對即將過期的護照,至今困在現實的狹縫之中。…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