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政綱第34號】強化投資審查與技術輸出管制規範,確保經濟自主與國家安全

執筆人: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台灣公民陣線執委
通過時間:2023.12.28|台灣公民陣線第二屆第九次成員大會

政綱摘要

我們主張將散落各處的投資法規綜整修正為《貿易及投資法》,進行單一立法,並將安全敏感產業與特殊安全敏感產業的指定與救濟等相關規範納入《國家安全法》。參考日本立法例、區分被投資事業的國安敏感性,進行分級管理;再依投資人國安風險之高低,重新區分綠色通道投資人與紅色通道投資人。審查程序上應要求投資人出具切結書與相關證明,課予走「綠色通道」之投資人更高的誠實義務與舉證責任,以克服跨境投資事件之調查困難與相關證據偏在投資人一方,所造成的規範失能。我們主張應從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保護(國家法益)而非僅是企業營業秘密保護(個人法益)的角度建構我國技術輸出管制規範,應制定《關鍵技術輸出管制法》,並於立法之前,先以行政命令將二十二項已公告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列為《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項目》。

政綱說明 …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