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濫權的本屆立法院第一會期即將在七月十六日最後一次院會畫上句點。台灣公民陣線列為七項民主倒退法案的 NCC 組織法修正案(提案人:傅崐萁、傅崐萁、洪孟楷、翁曉玲、賴士葆、李彥秀),其中傅崐萁、洪孟楷與翁曉玲的提案要以國會席次政黨比例的方式決定 NCC 委員會的組成。… 繼續閱讀
反對立院不顧老舊核電風險 草率修法為核電延役解套
本周三(10日)上午,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將由國民黨召委柯志恩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意圖為已經過期停機的老舊核電,修法放寬延役期限,民團指出這根本是為核電量身打造開後門解套,不但不尊重核安管制專業,甚至刻意迴避外界對於核安的疑慮與監督,因此台灣公民陣線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聯合行動發聲,反對立院不顧老舊核電風險,草率修法為核電延役解套。
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指出,國民黨極有可能在當天以人數優勢快速表決,讓攸關國家安全的重大爭議法案,再度在缺乏充分討論的情況下做出決定,立法院不應在尚未釐清台灣社會可承擔的風險與成本、以及社會共識前草率修法,為此民團聯合在立院外舉辦記者會嚴正譴責,台灣公民陣線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邀請公民再上街頭,7月9日週二傍晚六點半在立法院旁濟南路上舉辦晚會表達抗議。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目前國民黨立委送至委員會的修法共有五個版本(附註1),這些條文差別只在於放水核安審查的時間,不但並未把核電安全視為優先考量,甚至核電延役該付出的風險、經費成本、配套等也完全沒有討論,只是聽從國民黨黨意進行政治鬥爭,逼行政權低頭。核電能否延役的最大關鍵不是法律規範的申請年限,而是老舊核電機組是否會對民眾造成安全威脅?核廢料是否有辦法解決?以及人民是否知道必須承擔延役的高風險與昂貴成本?民間主張應於修法前舉辦多場公聽會,釐清社會對老舊核電廠的核安疑慮,揭露核安相關資訊,立法院各黨派及委員應放下意識形態,為人民把關核電延役的風險與成本。
修法應先補強核安法制破網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討論核電延役修法前,應先補強核安法制破網,如:(一)《核子損害賠償法》重大天災免責、最高賠42億元;造成天災所致核災求償無門;核二若發生核災,半徑30公里580萬居民,每人只能獲償724元;應先修法刪除不合理規定。(二)我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區僅核電廠半徑8公里,遠低於福島核災實際疏散範圍,應修改《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合理擴大應變區。(三)參考其他國家核電廠選址規範,其他國家不能蓋核電廠的場址條件,我國亦不應新建或延役核電廠。(四)推動《高放射性廢棄物選址暨處置條例》相關立法,並檢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及相關子法,直面核廢處理問題。…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