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選罷法攻防進入關鍵時刻,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日(11/20)舉行記者會提出重要呼籲。今(11/20)內政委員會將排審許宇甄提高罷免通過門檻的提案,該案要求同意罷免票數必須大於被罷免人原當選票數才算通過;此外,韓國瑜院長亦預告本週將續行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的選罷法修法協商。如協商過水結束後,週五(11/22)院會就可以變更議程強行表決三讀通過。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宣布:上周五開始的「志工應變小組排班,輪流監看立院動態,隨時準備抗議」的行動,會持續十一個週五,到明年一月二十四日農曆年假前或立法院休會為止。
▍黃承瀚:將投票率、總投票人數不同的大選與罷免相比,極為荒唐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黃承瀚指出,立法委員許宇甄所提出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也就是「提高罷免通過門檻」的提案,竟完全不考慮罷免投票與原始競選投票二者投票率的高低、總投票人數的多寡,直接拿同意罷免票數與原當選票數相比較。這就有如:兩個分數,分母不同,直接拿分子比大小,台灣的立法院竟然要討論這麼荒謬的提案,不禁要問提案委員許宇甄,你的數學老師是這樣教你的嗎?
黃承瀚指出:依照現行選罷法,「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現行條文係以同意罷免票數與不同意罷免票數比大小,然後,「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作為分母,若同意票數超過「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之四分之一,罷免案即為通過。然而,許宇甄版本之提案,卻是將罷免案通過的門檻,修正為「且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
在許宇甄版本中,罷免案要通過,必須同時滿足「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以及「同意票數超過『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之四分之一」兩項條件。在此規範下,假設一個選舉人總數為 …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