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七問蔣萬安】

11/13新聞稿

因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2026年中央政府要撥給台北市的統籌分配稅款從697.8億元(2025年台北市預算數),暴增到1149.2億元(財政部8月29日通知數),增加超過450億元。然而,台北市政府在編列2026年預算時,卻只有編列699.7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短編了450億元,相當於平均每位台北市民短少了1.8萬元預算經費。

經民連昨天(11/12)上午記者會提出批評後,台北市主計處發布新聞辯解:「一、 北市總預算案依慣例係準用預算法第46條規定,於每年8月底前送請市議會審議。115年(即2026年)度北市總預算案業於114年8月26日送市議會」「二、 新版財劃法修法影響之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中央分別於114年8月29日及9月中旬陸續通知各地方政府,因此115年度北市總預算案未能納入。」「市府早已向議會完整說明將以追加預算程序編入中央在8月29日後陸續公布的相關補助」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對蔣萬安市長的胡扯詭辯,提出以下七項質問,請蔣萬安市府回答:

一、 預算法第一條明定該法是在規範「『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你台北市長蔣萬安什麼時候變成「蔣中央」,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中央政府」,竟然可以適用「中央政府」預算規定?

二、 蔣萬安說準用預算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六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請問:台北市算是中央政府的附屬單位嗎?台北市預算有經行政院決定嗎?蔣萬安八月底提出,是要送立法院審議嗎(立法院九月開議)?

除中國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另當別論,1994年《直轄市自治法》第十八條就已明訂「市總預算案,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九月底)前送達市議會,市議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審議完成。」該法廢除後,現行《地方制度法》第四十條也規定「直轄市總預算案,直轄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既然直轄市長民選後,《直轄市自治法》與《地方制度法》均有明確法律明文規定市政府提出預算案的時間是「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九月底)前」,就不應再因循苟且,適用舊慣例於八月底提出。難道,現在還是舊黨國時期,或者,你蔣萬安還在懷念舊黨國時期?要將台北市當成中央政府的「附屬單位」?

三、 蔣萬安說「新版財劃法修法影響之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中央分別於114
年8月29日及9月中旬陸續通知各地方政府,因此115年度北市總預算案未能納入。」幫幫忙,蔣少爺!市議會本會期是10月8日開議,10月29日第一次預算編列報告,就算你自作聰明,比法定期間提前一個月送預算案,從財政部8月29日通知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數額,到10月29日市政府第一次做預算報告,你蔣少爺足足有兩個月時間可以重送或補正預算案,但為何不做?桃園市,台中市都是在議會預算審查前,補正預算案,為何就是你蔣少爺最任性,違法短編!

四、 請問,為何全國六直轄市,其他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都將財政部通知新增統籌分配稅款編進2026年度預算案歲入,並交代歲出用途?以上五都預算書統籌分配稅款明年都較今年增加數百億,獨獨只有你蔣少爺的台北市預算書寫「2025年統籌款697.8億元,2026年統籌款699.7億元」,幾乎沒有增加,蔣少爺是在欺騙台北市民嗎?那中央要給台北市的1149.2億元跑到哪裡去了?增加的450億元不見了嗎?為何六都,就是只有你蔣少爺做不到將新增統籌款編入預算案?

五、 蔣萬安說短編的450億元預算,將來會以追加預算處理。經民連造訪台北市政府官網之歷年追加預算資料。官網有紀錄的近十六年來台北市政府追加預算案,全部都是在三月底以後提出,甚至有約半數是在下半年提出,沒有任何在總預算審查期間即可提出追加預算的實例。明年是選舉年,蔣萬安故意把這筆錢拖到明年選舉前再追加預算,是要逃避市民的監督嗎?難道是要等到選舉前綁樁用嗎?如果明年,超大量小型工程款,把台北市馬路挖得坑坑洞洞的,是不是該怪蔣萬安。

六、 蔣萬安說「市府早已向議會完整說明將以追加預算程序編入中央在8月29日後陸續公布的相關『補助』」,蔣少爺,你是不懂「統籌分配稅款」的法律性質並非「補助款」嗎?今年與明年的2501億元中央「一般性補助款」與中央各部會的「計畫型補助款」確實是「補助」,確實會編入中央政府的歲出預算;但是「統籌分配稅款」,根據《財劃法》第十六之一條第一項規定,是要由受分配的地方政府編進歲入預算並交代歲出預算用途,中央不會將此稅款編入預算。如果,台北市政府不將新增450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編進預算,這將創造民主國家的憲政笑話:中華民國政府向人民收了稅,卻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機關負責地把這筆錢編進政府預算書?蔣少爺,你是要回到你蔣爺爺的爸爸,那個軍閥就是王法的時代嗎?

七、 根據財政部的作業規定,「統籌分配稅款」係按年度金額按月平均撥付。財政部明明要給台北市1149.2億元的統籌分配稅款,你蔣少爺的台北市政府預算書卻只編列699.7億元統籌分配稅款。所以,你蔣少爺的意思是,明年一月開始,財政部每個月只要撥給台北市政府58.3億元(699.7 / 12),而不是95.8億元(1149.2 / 12)?全中華民國政府沒有任何機關編列預算的450億元台北市新增統籌分配稅款,你說奉公守法的財政部公務員怎麼撥?你們蔣家都是這樣幹的嗎?

2026年六都總預算案歲入來源表: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