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伯洋
作為中國三戰的一環(心戰、輿論戰、法律戰),法律戰算是最少人碰觸的領域。很多人會把農業契作或者惠台政策等當作是法律戰的一環,但其實這種理解並不是很精確。法律戰最主要是要建立起法律的授權與框架,進而製造威嚇與與鼓勵的效果,港版國安法即為適例。
我在2018年中國居住證的議題時,就與經民連、台權會、永社、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等一起提出法律戰的危險性(附圖是我當時的發言紀錄,網路上都還有),當時我提出事前賽局作為法律戰反制;我覺得現在是時候必須要重新再倡議這件事情。
法律戰本身非常的複雜,其中包含法律的威嚇、授權、反制、限制、懲罰、以及保護。但最終就是建立起法律的合理框架。我就先只講跟最近有關的兩件事情:一個是斷邦交國,一個是馬英九去中國。
首先,中國必須建立好國際的框架,不僅僅是確保台灣作為中國的內部事務,更需要確保在動武之時,其他國家的不作為。從去年中國開始公布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類似普丁的特別軍事行動),一直到輿論戰去帶國際的風向,以及現在不斷地逐步削減我們在國際上投票的盟友,全部都是在同一個框架來進行。從這一點看來,當然沒有什麼樂觀的理由。雙重承認是幾年前就已經有學者提出的看法,但要啟動雙重承認必須要是幾個強而有力的國家來發動。…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