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觀察電子報|20251111號

【本期觀察重點】

一、立法院會11/7日進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4位被提名人分別為:成功大學資工系暨研究所特聘教授蔣榮先、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特聘教授程明修、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暨研究所教授黃葳威及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助理教授羅慧雯,全遭到到中國國民黨、民眾黨否決。

二、中國國民黨團與日前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共提出20個修正草案版本,要求停止繼續調降公教年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5、6兩日排審。民眾黨方面則表示支持自 114 年度起,停砍所得替代率。

三、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陳雪生、陳玉珍和中國國民黨黨團版本,已排入11/11日朝野協商。

四、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自立法院會一讀至今(11/11日),尚未交付委員會審查(付委審查)。

五、許宇甄林沛祥林思銘翁曉玲所提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修改為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 ,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 ,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已於11/07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X台灣公民陣線 秘書處發行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當前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末寄發電子報彙整次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10/31~11/04

一、(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一、(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函送「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書(含處理意見)」案。

三、(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行政院院長應負責提名委員並送請立法院同意。卓榮泰院長非但未依法於期限內履責,更一再以話術欺瞞國會,惡意延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癱瘓機關功能,卓榮泰之違法行徑致使國家通訊傳播治理、媒體市場秩序與公眾視聽權益嚴重受損。自113年11月以來,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多次承諾盡速提名NCC委員名單,卻屢屢跳票,114年5月初卓榮泰院長於立法院院會備詢時,曾承諾當週提出名單,卻直至7月31日行政院院會始公布委員名單。立法院黨團協商時,遭立法委員黃國昌踢爆行政院送至立法院之人事資料時間為114年5月,質疑行政院刻意延宕,當時卓榮泰院長回應「是部分委員家庭跟工作必須做協調和處理,才能確定」,然根據本會期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之審查過程,四位被提名人戳破卓榮泰彌天大謊。蔣榮先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證實其於114年5月5日接獲邀請,兩週後同意出任;程明修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於113年底徵詢、114年5月5日獲卓榮泰院長正式邀請;黃葳威被提名人114年5月2日即同意出任;羅慧雯被提名人亦於國會詢答時證稱,其早於113年11月即接獲卓榮泰本人徵詢,同年底正式表達同意出任意願,行政院早已於113年底至114年5月間,完成NCC人事案徵詢與確認,卻刻意壓案延宕顯有「政治考量」。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公然說謊,竟刻意以話術誤導國人NCC委員出缺為立法院不行使同意權之結果,造成人民對立法機關之誤解,此政治操作更違反行政首長應勉力維護憲政體制正常運作與行政中立原則,癱瘓獨立機關之正常職能之行使,卓榮泰院長知法、玩法、弄法,毫無底線與下限,應予嚴正追究其政治責任。為維護國會尊嚴與憲政秩序,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目無法紀,故意違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之行為,甚以話術欺瞞國會與國人,惡意延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癱瘓機關功能,致使通訊傳播治理、媒體市場秩序與公眾視聽權益嚴重受損,對卓榮泰院長之行為提出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三、(二)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自113年11月以來,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多次承諾盡速提名NCC委員名單,卻屢屢跳票,114年5月初卓榮泰院長於立法院院會備詢時,曾承諾當週提出名單,卻直至7月31日行政院院會始送出委員名單。立法院黨團協商時,遭質疑行政院刻意延宕,當時卓榮泰院長回應「是部分委員家庭跟工作必須做協調和處理,才能確定」,然根據本會期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四位被提名人的相關回答戳破卓榮泰彌天大謊!蔣榮先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證實其於114年5月5日接獲邀請,兩週後同意出任;程明修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於113年底徵詢,114年5月5日獲卓榮泰院長正式邀請;黃葳威被提名人114年5月2日即同意出任;羅慧雯被提名人亦於國會詢答時證稱,其早於113年11月即接獲卓榮泰本人徵詢,同年底正式表達同意出任意願,行政院早已於113年底至114年5月間,完成NCC人事案徵詢與確認,刻意壓案延宕送立法院,是否因「大罷免」的政治考量?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延遲提名送立法院審查,癱瘓獨立機關之正常職權之行使,卻對外表示NCC委員出缺係立法院未行使同意權,誤導國人且抹黑國會,類此政治操作不但推諉卸責更違反行政對立法負責,立法監督行政的憲法義務與分際,卓榮泰院長知法、玩法,應嚴正追究其政治責任。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行政院院長應負責提名委員並送請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院長非但未依法於期限內提出名單,延宕期間長達一年之久,更一再以話術欺瞞國會,惡意延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卓榮泰之違法行徑致使國家通訊傳播治理、媒體市場秩序與公眾視聽權益嚴重受損。爰此,為維護國會尊嚴與憲政秩序,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目無法紀,公然違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之行為,甚以話術欺瞞國人抹黑國會,惡意延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致使通訊傳播治理、媒體市場秩序與公眾視聽權益嚴重受損,對卓榮泰院長之行徑提出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四、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之電視台,董監事選任之專業與中立客觀、以及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均維繫公視超然獨立之根基。依「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監察人三人至五人,選任程序係由立法院推舉十一名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並規範董事任期屆滿六個月前應依規定改聘之。立法院114年3月4日業已組成公視基金會第8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行政院、文化部應於董事屆滿前六個月進行提名作業,惟至今尚未提出人選已延宕超過11個月,如同中選會委員提名一再延宕,難道又是大罷免大延宕,只想違法把持獨立機關及媒體,繼續毀憲亂政?行政院發言人表示會積極物色適合人選的說法根本搪塞外界。行政院此舉不僅公然違法、怠惰失職,更傷害公共電視董事會治理體制,更甚者明知公視法有董事法定任期屆滿自動延任至新聘之規定,刻意以拖待變圖謀私利,政治黑手持續控制公共媒體,嚴重扼殺公共媒體之專業及超然獨立。為維護國會尊嚴與國家體制秩序,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公視基金會董事監察人提名延宕已久,社會各界質疑公視屢遭執政當權介入,不但完全悖離當年民進黨強力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之訴求,且無法維持政府體制正常運作與行政中立原則,癱瘓公共媒體治理及專業職能;對行政院、文化部知法玩法、恣意濫權、踐踏法治精神,代表行政權最高首長之卓榮泰院長應嚴正追究其政治責任,提出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自107年起,全球陸續爆發非洲豬瘟疫情,我國在採取嚴格邊境把關,阻絕病毒於境外策略之下,第92屆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114年5月29日於法國巴黎年會通過我國正式獲WOAH認定為「豬瘟非疫國」,象徵我國動物防疫與檢疫量能再獲國際肯定。然而不過僅僅5個月,近日中央主責的邊境管制出現嚴重疏漏,台中爆發非洲豬瘟案例,阻絕境外破功究其原因,仍在於近一年府、院、黨全面配合「大罷免」,政務廢弛所導致!我國為非疫區,非洲豬瘟病毒百分百來自境外,嚴格的邊境檢疫措施為阻絕疫病於境外的第一道防線。我國邊境管制機關於機場、港口、郵包等通路強化查驗,嚴防動物及其產品非法輸入,全面攔截高風險來源,並加強旅客宣導作業乃為正辦。執政的民進黨賴卓政府不思檢討邊境破防把關不力,不禁廚餘餵養兩項重大政策嚴重失誤,卻企圖轉移焦點,發動側翼造謠在野黨亂刪預算,後遭農業部部長陳駿季於立法院答詢時公開表示豬瘟發生與預算無關,再欲甩鍋地方以廚餘餵食豬隻、檢疫不實等。殊不知,當初開放廚餘餵豬的正是時任行政院院長的賴總統,疫情衝擊養豬產值及關聯產業高達2,000億元,從業人口150萬人,影響極為巨大。全國廚餘養豬僅占8%,卻可能造成破口對2,000億元產值造成巨大傷害,應立即禁止廚餘養豬。廚餘可回收再利用,113年度全國廚餘回收量達51萬公噸,成為資源再利用與減碳的重要來源。新北市、嘉義縣、彰化縣及金門縣榮獲環境部頒發特優獎,皆能規劃短、中、長期廚餘處理策略,並發展在地適用的多元方式,亦透過妥善管理堆肥設施、源頭減量、破袋稽查、輔導民眾堆肥與教育宣導等配套措施,提升回收效益與品質。桃園市、臺中市、宜蘭縣、苗栗縣、雲林縣、新竹市、花蓮縣與澎湖縣等8縣市於廚餘回收再利用上均有亮眼表現,獲頒優等獎,展現因地制宜的彈性與務實作為。賴清德總統上台後近一年搞大罷免,政務嚴重廢弛,疏於防疫業務之把關落實,邊境管制因而產生漏洞,讓非洲豬瘟病毒入侵國內,如今民進黨為撇清責任亂扣地方政府防疫不力的大帽,企圖掩飾執政失能失序的窘境,已使國家聲譽與全民權益遭受重大損失。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有鑑於賴卓政府施政只問政治疏忽民生經濟,將得來不易的『豬瘟非疫國』榮譽與國際競爭力及國家養豬產值造成巨大傷害損失,對賴卓政府不思積極檢討防疫破口、精進防檢疫作為,推諉卸責、怠忽職守之行徑提出最嚴厲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11/10~11/14

一、同意權之行使事項:本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蔣榮先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程明修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黃葳威及羅慧雯均為委員,請同意案。(11月7日上午報告事項後)

二、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1月7日下午及11日)


【四個燈】法案排入黨團協商

11/8

本院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函送「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書(含處理意見)」案,經院會決議:調查報告書(含處理意見)及台灣民眾黨黨團之提議併同交付黨團協商。

 

11/15、11/16

一、研商「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相關事宜。 二、研商「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相關事宜。 三、研商「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相關事宜。(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提議) 四、研商「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國民黨黨團提議) 五、研商「中選會函請本院分別就陳天壽先生、張人仰先生及趙偉程先生領銜提出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出意見書」相關事宜。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

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一)上會期未審完及前期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請見前期電子報)。

(二)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無

(三)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

編號 案由 分類 交付協商日
41028-1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13
41028-2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28-3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28-4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28-5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1028-6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28-7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28-8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28-9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28-10 本院委員陳瑩等21人擬具「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28-11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28-12 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冠廷等18人、委員徐富癸等17人、委員廖先翔等16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馬文君等19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三十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28-13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28
41031-1 有鑑於自113年11月以來,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多次承諾盡速提名NCC委員名單,卻屢屢跳票,114年5月初卓榮泰院長於立法院院會備詢時,曾承諾當週提出名單,卻直至7月31日行政院院會始送出委員名單。立法院黨團協商時,遭質疑行政院刻意延宕,當時卓榮泰院長回應「是部分委員家庭跟工作必須做協調和處理,才能確定」,然根據本會期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四位被提名人的相關回答戳破卓榮泰彌天大謊!蔣榮先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證實其於114年5月5日接獲邀請,兩週後同意出任;程明修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31
41031-2 ,有鑑於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之電視台,董監事選任之專業與中立客觀、以及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均維繫公視超然獨立之根基。依「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監察人三人至五人,選任程序係由立法院推舉十一名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並規範董事任期屆滿六個月前應依規定改聘之。立法院114年3月4日業已組成公視基金會第8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行政院、文化部應於董事屆滿前六個月進行提名作業,惟至今尚未提出人選已延宕超過11個月,如同中選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31
41031-3 ,有鑑於自107年起,全球陸續爆發非洲豬瘟疫情,我國在採取嚴格邊境把關,阻絕病毒於境外策略之下,第92屆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114年5月29日於法國巴黎年會通過我國正式獲WOAH認定為「豬瘟非疫國」,象徵我國動物防疫與檢疫量能再獲國際肯定。然而不過僅僅5個月,近日中央主責的邊境管制出現嚴重疏漏,台中爆發非洲豬瘟案例,阻絕境外破功究其原因,仍在於近一年府、院、黨全面配合「大罷免」,政務廢弛所導致!我國為非疫區,非洲豬瘟病毒百分百來自境外,嚴格的邊境檢疫措施為阻絕疫病於境外的第一道防線。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31
41031-4    ,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行政院院長應負責提名委員並送請立法院同意。卓榮泰院長非但未依法於期限內履責,更一再以話術欺瞞國會,惡意延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癱瘓機關功能,卓榮泰之違法行徑致使國家通訊傳播治理、媒體市場秩序與公眾視聽權益嚴重受損。自113年11月以來,行政院院長卓榮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31
41031-5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31
41031-6 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31
41031-7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0/31
41107-1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1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41107-2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41107-3 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41107-4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5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41107-5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1人擬具「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13
41107-6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13
41107-7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41107-8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41107-9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41107-10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41107-11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4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41107-12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2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41107-13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1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07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日期 案由 審議委員會
11/03 審查委員蔡其昌等18人及委員李昆澤等20人分別擬具「氣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11月3日及5日二天一次會】 交通
11/04 一、審查: (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一) 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商業登記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 (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9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二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以上全案於11月5日(星期三)進行合併詢答,11月6日(星期四)處理。【11月5日及6日二天一次會】

 

經濟
11/05 審查「使用牌照稅法」29案:(僅詢答)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20人、委員廖偉翔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委員許宇甄等22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委員林俊憲等26人、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李彥秀等16人、委員蘇清泉等18人、委員徐欣瑩等24人、委員郭昱晴等19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吳沛憶等17人、委員葛如鈞等16人、委員沈發惠等17人、委員林思銘等22人、委員賴士葆等25人、委員黃健豪等20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4案。【後2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委員鍾佳濱等16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後1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五、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1月5日及6日二天一次會】

 

財政
11/05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委員黃捷等21人、(七)委員邱鎮軍等21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8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十三)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19人、(三)委員李坤城等17人、(四)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五)委員黃捷等22人、(六)委員吳沛憶等16人、(七)委員林楚茵等17人、(八)委員沈伯洋等18人、(九)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委員黃捷等22人、(七)委員邱鎮軍等23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蔡其昌等22人、(三)委員王美惠等21人、(四)委員李坤城等18人、(五)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六)委員黃捷等16人、(七)委員徐富癸等16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十三)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船舶法第八條及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開會事由一第(九)至(十二)案、開會事由二第(七)至(十)案、開會事由三第(九)至(十二)案及開會事由四第(九)至(十二)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11月3日及5日二天一次會】 交通
11/05 繼續併案審查 (一)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張嘉郡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邱鎮軍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國民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陳超明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委員廖偉翔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委員楊瓊瓔等2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司法改制
11/06 一、審查: (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一) 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商業登記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 (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9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二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以上全案於11月5日(星期三)進行合併詢答,11月6日(星期四)處理。【11月5日及6日二天一次會】

 

經濟
11/06 審查「使用牌照稅法」29案:(僅詢答)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20人、委員廖偉翔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委員許宇甄等22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委員林俊憲等26人、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李彥秀等16人、委員蘇清泉等18人、委員徐欣瑩等24人、委員郭昱晴等19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吳沛憶等17人、委員葛如鈞等16人、委員沈發惠等17人、委員林思銘等22人、委員賴士葆等25人、委員黃健豪等20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4案。【後2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委員鍾佳濱等16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後1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五、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1月5日及6日二天一次會】

 

財政
11/06 繼續併案審查 (一)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國民黨黨團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賴士葆等29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黃健豪等20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十一)、(十二)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司法法制
11/10、11/13 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十二條之一、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0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五案如於本次會議開始前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詢答及處理) 【11月10日及13日二天一次會】 經濟
11/12、11/13 併案審查 (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林月琴等24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沈發惠等16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11月12日及13日兩天一次會】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編號 案由 備註
1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07排入院會一讀
2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07排入院會一讀
3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07排入院會一讀
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07排入院會一讀
5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07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6 「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07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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