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觀察電子報|20251122號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X台灣公民陣線 秘書處發行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當前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末寄發電子報彙整本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本期觀察重點】

一、11/21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修正案,修正先前分配公式之分母錯誤。

二、11/21,立法院通過中國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所提公民投票法第23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讀條文明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3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

 三、11/21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修法將直轄市副市長固定為3人、副縣(市)長增加為2人、直轄市副秘書長增加為3人、縣(市)副秘書長增加1人;將現行地方民代1/4婦女保障名額,改為1/3任一性別保障原則;並增設直轄市原住民區自治財源。並三讀修正內政部組織法第5條、第7條,以及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增設新住民發展署,掌理新住民事務政策、制度、法規的統籌規劃等事項。

四、中國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許宇甄提案修政治獻金法第二條,將罷免納入政治獻金之規範,於11/21排入院會。

五、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提出「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就國民年金給付範圍具津貼性質之項目所需經費,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表」,修正由各級地方政府共同負擔,於11/21排入院會。

六、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提出《勞工保險條例》修正,關於政府撥補基金負債之草案,於11/21排入院會。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一、(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一、(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一、(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一、(四)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4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台灣社會近來陸續發生長照悲歌的案件,無論是父母、子女、配偶,不堪長期照顧的壓力,最後被迫殺害摯愛的親人,每個案件都是令人悲傷的人倫悲劇。台北市一名八旬劉姓婦人因確診新冠肺炎,親手終結了其自嬰兒時期即癱瘓在床、重度身心障礙的53歲兒子,以及90歲的年邁丈夫。承審法官深刻體察到劉姓婦人照護近半世紀極重度身心障礙兒的重擔,一審雖判刑2年6月,但判決書罕見建請總統特赦。各界呼籲「特赦」的聲音不斷,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臉書呼籲特赦、衛福部部長石崇良更在立法院表態支持特赦。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統計,自2018年至2024年,七年間共發生62件長照殺人案,平均一年近9件。政府如果真的關注社會弱勢家庭,悲劇會這樣一演再演嗎?這麼多長照悲劇,讓法官為如何課予相當刑責深感煎熬。法官窮盡所能求免緩其刑而不可得,因而在判決書中建議總統特赦。值得注意的是,判決書都提到政府責任。法官指出,被告及家人「均未能熟稔政府提供的相關社會福利措施,政府亦未適時轉介相關福利與制度」,給予照顧者支持等服務;讓照顧者長期獨自負擔責任和壓力,被照顧者則成為被社會遺忘的人。另案法官也強調,「國家必須要有更多對照顧者的社會和心理支持,來協助照顧者度過自己人生的難關」。國家未能盡到社會照顧責任,讓長期照顧的壓力壓垮這些弱勢家庭。石崇良支持總統特赦,也正因為「事件反映出照顧者支持系統不足,政府必須做得更多」。因此社會各界包含承審法官,同聲建請賴清德總統依據赦免法予以特赦,惟總統府卻輕描淡寫的表示,待司法程序結束後再議。然依據赦免法相關規定,並不需要「受罪刑宣告確定方能特赦」,如果賴清德總統願意特赦,即刻就能宣布,不用讓年事已高的被告繼續深陷漫長的司法程序。赦免,是一種平衡刑罰的方式,立法精神在於「司法之外的補救」,期盼能補上法律未能顧及的溫度。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建請賴清德總統,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確有情堪憫恕之處,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行使赦免權,宣告特赦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14號案件之被告,並要求衛生福利部深入檢討,儘速提出改善精進措施,落實長期照顧政策,讓身心障礙者權益能獲得保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三、(一)本院委員陳雪生等2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二)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張智倫等17人、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國民黨黨團、委員張智倫等17人、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

六、(一)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0人、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七條之四條文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委員高金素梅等18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彥秀等16人、委員邱鎮軍等16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縣一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清泉等19人、委員黃捷等18人、委員范雲等24人、委員徐富癸等17人及委員許智傑等26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三)本院委員蘇清泉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7人、委員黃秀芳等21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8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王育敏等19人、委員王育敏等25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委員王正旭等23人、委員吳沛憶等19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委員林淑芬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徐富癸等16人、委員黃捷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7人及委員陳亭妃等16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林月琴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18人、委員王育敏等24人、委員許宇甄等18人、委員林淑芬等22人及委員劉建國等19人分別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案。

八、(二)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0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週黨團協商

截至11/22,下周(11/24-11/28)尚未安排黨團協商。
但依立法院慣例,協商前一日發開會通知為常態。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

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一)上會期未審完及前期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請見前期電子報)。
(二)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無
(三)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

編號 案由 分類 交付協商日
41122-1 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案。 交付協商 2025/11/20
41122-2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 2025/11/21
41122-3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 2025/11/21
41122-4 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十二條之一、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沈發惠等17人、委員賴惠員等20人及委員賴瑞隆等18人分別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交付協商 2025/11/21
41122-5 ,有鑑於台灣社會近來陸續發生長照悲歌的案件,無論是父母、子女、配偶,不堪長期照顧的壓力,最後被迫殺害摯愛的親人,每個案件都是令人悲傷的人倫悲劇。台北市一名八旬劉姓婦人因確診新冠肺炎,親手終結了其自嬰兒時期即癱瘓在床、重度身心障礙的53歲兒子,以及90歲的年邁丈夫。承審法官深刻體察到劉姓婦人照護近半世紀極重度身心障礙兒的重擔,一審雖判刑2年6月,但判決書罕見建請總統特赦。各界呼籲「特赦」的聲音不斷,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臉書呼籲特赦、衛福部部長石崇良更在立法院表態支持特赦。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統計,自2018年至2024年,七年間共發生62件長照殺人案,平均一年近9件。政府如果真的關注社會弱勢家庭,悲劇會這樣一演再演嗎?這麼多長照悲劇,讓法官為如何課予相當刑責深感煎熬。法官窮盡所能求免緩其刑而不可得,因而在判決書中建議總統特赦。值得注意的是,判決書都提到政府責任。法官指出,被告及家人「均未能熟稔政府提供的相關社會福利措施,政府亦未適時轉介相關福利與制度」,給予照顧者支持等服務;讓照顧者長期獨自負擔責任和壓力,被照顧者則成為被社會遺忘的人。另案法官也強調,「國家必須要有更多對照顧者的社會和心理支持,來協助照顧者度過自己人生的難關」。國家未能盡到社會照顧責任,讓長期照顧的壓力壓垮這些弱勢家庭。石崇良支持總統特赦,也正因為「事件反映出照顧者支持系統不足,政府必須做得更多」。因此社會各界包含承審法官,同聲建請賴清德總統依據赦免法予以特赦,惟總統府卻輕描淡寫的表示,待司法程序結束後再議。然依據赦免法相關規定,並不需要「受罪刑宣告確定方能特赦」,如果賴清德總統願意特赦,即刻就能宣布,不用讓年事已高的被告繼續深陷漫長的司法程序。赦免,是一種平衡刑罰的方式,立法精神在於「司法之外的補救」,期盼能補上法律未能顧及的溫度。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建請賴清德總統,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確有情堪憫恕之處,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行使赦免權,宣告特赦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14號案件之被告,並要求衛生福利部深入檢討,儘速提出改善精進措施,落實長期照顧政策,讓身心障礙者權益能獲得保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21
41122-6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21
41122-7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1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05/23
41122-8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1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21
41122-9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21
41122-10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21
41122-11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2025/11/21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日期 案由 審議委員會
11/26 一、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擬具「土地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 17 人擬具「土地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賴士葆等 27 人擬具「土地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陳超明等 16人擬具「土地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1月26日及27日二天一次會】 內政委員會
11/26 審查或處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114年度)」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決議: 一、有關中央研究院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 二、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4案。 三、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 四、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 五、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 財政委員會
11/26 一、審查(一)委員邱若華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四)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交通委員會
11/27 一、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擬具「土地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 17 人擬具「土地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賴士葆等 27 人擬具「土地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陳超明等 16人擬具「土地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1月26日及27日二天一次會】 內政委員會
11/27     審查: 一、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8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森林法第二條 經濟委員會
11/27 審查或處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114年度)」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決議: 一、有關中央研究院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 二、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4案。 三、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 四、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 五、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 財政委員會
11/27 一、繼續審查 (一) 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二) 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三) 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四) 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五) 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六) 委員黃健豪等20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教育文化委員會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編號 案由 備註
1 十、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3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
2 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21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3 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21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4 十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21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5 一四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8人擬具「政治獻金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
6 一六二、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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