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連智庫(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由

為貫徹區域平權與全國地方制度一致化,使全國尚未升格為直轄市之十六縣(市)暨716萬人口,分批全部升格為直轄市,同享台灣省凍省與五都升格之進步成果,提升地方政府財政能力、公務員人力素質與自治權限,爰修正放寬各縣(市)自願升格為直轄市之門檻,並設定2026年為強制縣(市)升格為直轄市之時間點;並以2034年為目標,在現有直轄市之基礎上,進一步整併為兼具區域治理與國際競爭量能之「大區」直轄市,謹提出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敬請各界支持、推動。

說明

一、1967年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1979年高雄市升格,1979年年底台北、高雄二直轄市人口合計337萬人占全國人口1754萬人的19.21%,當年台灣省轄下19縣市(後增新竹市與嘉義市)外加金門馬祖兩縣人口達80.79%,很顯然地,在當年,我國地方行政制度是以省縣(市)體制為原則,直轄市為例外,這樣的體制維持了三十年。

二、然而,2010年(新北、台中、台南、高雄)及2014年(桃園)五都合併升格後,六都人口已達全國69.4%,此時,直轄市體制已成為我國地方行政制度的原則而非例外。加以1997年凍省,2018年7月省政府員額與預算歸零徹底虛級化後,「台灣省」轄下3市11縣外加金馬實際上已「直轄」於中央;此時,再要求這16縣市716萬人口必須「矮直轄市一截」,做二等國民,已不再具正當性,而是嚴重違反平等原則。… 繼續閱讀

經民連智庫(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修正草案)

案由

為深化民主改革,強化地方之政黨政治,充實以全直轄市或縣(市)為視野之議員選舉及公民論政空間,強化地方政治多元人才參選管道,改進選舉風氣與選舉文化,經濟民主連合參照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兩票制」之設計,倡議地方議會除區域議員及原住民議員選舉外,應增設政黨比例代表議員,爰提出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修正草案,敬請各界支持、推動。

說明

一、台灣直轄市及縣(市)議會議員選舉,延襲日治時期1935年市會及街庄協議會會員選舉,採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Singlenon-transferablevote,SNTV),原本即蘊含殖民體制透過地方派系「分而治之」的統治策略。近百年來實施結果,造成地方派系世襲壟斷地方選舉,恩庇侍從體制取代政黨政見競爭,地方公共政策論壇難以成形,在地優秀人才參政困難等現象。

二、參考參考歐洲綠黨、海盜黨崛起的先例,政黨比例代表制的選舉,將使標舉理念的政黨,得以匯聚整個行政區(例如全縣)一定比例的政見認同而分配當選部分席次,無須在更小的選區(例如各鄉鎮)與長年經營的地方派系進行「人際及利益網絡」的遠近親疏競逐,如此,強調理念的政黨與各黨新人,將有較高的當選機會。而對大黨而言,增加的政黨比例代表名額,以及政黨票的新選舉方式,亦將有助打破地方派系論資排輩、拔擢家臣的遊戲規則,讓優秀人才的參政管道更為暢通。為深化民主改革,強化地方之政黨政治,充實以全直轄市或縣(市)為視野之議員選舉及公民論政空間,強化地方政治多元人才參選管道,改進選舉風氣與選舉文化,經濟民主連合參照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兩票制」之設計,倡議地方議會除區域議員及原住民議員選舉外,增設政黨比例代表議員,爰提出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修正草案。…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