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百項修正案 勝過八壯漢 中國抽廣告 更要反服貿」記者會後新聞稿

中國政府利用中資銀行「抽廣告」打擊香港獨立媒體,扼殺言論自由,引發香港人的憤怒,馬政府卻急於強行通過服貿協議開放中資經營廣告業,為此,藍營派出「八壯漢」駐守內政委員會,就是要以肢體動作強行護航服貿協議通過。民主陣線、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澄社、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等公民團體,為了力擋服貿協議開放中資經營廣告業對台灣言論自由、民主體制的傷害,為了避免中國政府透過政商集團抽廣告打擊香港獨立媒體的事件在台灣重演,今日針對「服貿協議廣告業開放承諾」提出一百項修正動議,委請在野黨立委鄭麗君、陳其邁、李俊俋提案,以「冗長辯論(filibuster,香港譯為拉布,台灣俗稱為費力把事拖)」的議事杯葛手段,要求國會未來審議服貿協議時,必須逐案討論、並逐案表決此一百個提案,目的在使馬政府主動撤銷廣告業的對中開放。

賴中強:五大類,一百項修正案
台權會執委、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表示:開放中資來台經營廣告業將對台灣的言論自由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絕對無法妥協,因此,此次提出的一百項修正案,只能做「百分之零點零二五到百分之零點零三四」的微小讓步,反正,根據經濟部委託中經院的評估報告,服貿協議對台灣經濟的正面貢獻也只有如此。這一百項修正案(全文以附件提供,並公布於網站),共分為五大類,舉例說明如下:

(一)刪除:
001本項刪除,行政院應責成權責機構依本院決議之意旨,與對岸重啟談判。… 繼續閱讀

【新聞稿】「兩岸協議國會監督法制化」座談會會後新聞稿(二)民進黨與台聯都支持國會監督法制化

2014/03/02「兩岸協議國會監督法制化」座談會
臺灣守護民主平台、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會後新聞稿(二)

民進黨與台聯都支持國會監督法制化

繼賴中強(請參考新聞稿一)發言後,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黃居正發言認為,協議簽訂應建立在台灣與中國談判協商是建立在國際談判的原則下,連總統馬英九都這樣宣示,在ECFA聲明中,ECFA與服貿具有條約性質,國民黨聲明稿也稱,釋字329號是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的條約原則與效果。他也指出涉及人民權益、法律變更、國家基本政策的協定及條約,即使美國總統也沒有協定權。台灣跟中國的所有協議,基本上是跟敵國的協議,所以完全不該逃脫釋字329號的解釋。他最後建議,若來不及訂特別法,至少應該準用目前外交部所提供的條約締結法的草案內容。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發言指出,他曾在公聽會上提出簡單問題質疑,立院是依據什麼法律審查服貿協議?全立法院竟沒有人知道。他認為這問題很嚴重,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國國會長期怠惰,為行政部門不負責任隨便簽兩岸各式各樣的協議開了一個大門,不須經過國會監督就可自動生效。…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