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調部檢察官的過時謬論

法官、檢察官的觀念守舊,一再輕縱共諜,也是台灣民主一大危機。
馬英九如與習近平談「一國兩制」不算叛國?前檢察官你真扯!

【謬論】
曾任法務部調部辦事檢察官、現任伯衡法律事務所策略長的律師黃致中表示,馬此行會否觸犯刑法外患罪章相關規定,仍須視馬的言行而定。如涉及外患罪相關法條,其言行須符合「開戰端」、「領域變動」」等要件,才可能構成。黃致中說,因我國憲法的領域仍包括中國大陸本土,只是治權僅限於台澎金馬,馬若與中國人士談論到「一國兩制」的制度議題,在我國憲法上也不會造成領域的變動,很難成立刑法一○四條之罪。

【正解】
2014年調查局曾經擬將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以涉嫌外患罪報請台灣高檢署指揮偵查,引發中國到底是不是外國,可否適用外患罪的爭議。為杜絕此爭議,2019年立法院通過王定宇委員提案,修正刑法外患罪章,增訂第115-1條「本章之罪,亦適用於地域或對象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行為人違反各條規定者,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因此,修法之後「通謀中國大陸政府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台灣領域從屬於中國大陸政府統治支配者」構成104條「通謀喪失領域罪」

此外,104條「通謀喪失領域罪」,並非結果犯,只要行為人在主觀上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並在客觀上有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的行為,就該當本罪要件,不必發生喪失領域之結果。如果真要喪失領域的結果,你們這些檢察署、檢察官還會在嗎?還可能行使追訴權嗎?

馬英九作為台灣人民選出的民選總統,雖然已卸任,對國家、對共同體人民的忠誠義務,不因卸任而終止。習近平與宋濤口中的「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民主協商,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台灣的主權,使中華民國台灣領域從屬於中國大陸政府統治支配,馬英九如參與此種協商,即是「通謀中國大陸政府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台灣領域從屬於中國大陸政府統治支配者」,依照2019年修正刑法外患罪章第115-1條及第104條規定構成「通謀喪失領域罪」,高檢署應立即偵辦,並於其回國後將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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