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觀察電子報|20260413號

【本期觀察重點】

  1. 立法院長韓國瑜 04/10 上午召集朝野協商,朝野同意將總預算案復議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並於下週由韓國瑜召集黨團協商處理。院會處理討論事項時,韓國瑜裁示,依黨團共識,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相關事宜,於下週由院長召集黨團協商處理。
  2.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04/10在立法院會提案,要求第11屆第5會期(本會期)延會至7月31日,提案經表決逕付二讀,藍白挾帶人數優勢通過提案,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交付黨團協商,由民眾黨團召集協商。
  3. 針對軍購條例,原於 04/9 下午召開協商。此前中國國民黨團要求將協商延後至 15 至 16 日(即「鄭習會」後),民進黨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陳冠廷仍堅持如期召開。最終,因中國國民黨團無人出席會議,導致協商破局。
  4. 民眾黨團提案,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盡速發布游盈隆等4位中選會委員人事命令,完成就職程序。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民眾黨提案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由民眾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當前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寄發電子報彙整本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 11 屆第 4 會期第 2 次會議報告事項第 29 案行政院函請審議「11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 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第 5)會期延長會期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立即 停止一切政治算計,恪遵法律規範,儘速依法發布游盈隆等 4 位中選會 委員之人事命令,完成就職程序;並應停止對國會之不當指控與政治施 壓,以回歸法治正軌,維繫民主制度之正當運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四、(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 林月琴等 16 人、委員何欣純等 16 人、委員王育敏等 24 人、委員邱 若華等 16 人、委員黃捷等 21 人、委員蔡易餘等 17 人、委員李坤城 等 22 人、委員陳培瑜等 19 人、委員郭昱晴等 21 人、委員陳素月等 16 人、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 18 人、委員王美惠等 19 人、委員 林淑芬等 25 人、委員王正旭等 18 人、委員吳沛憶等 19 人分別擬具 「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委員游顥等 17 人擬具「兒童托育多元服務 法草案」、委員范雲等 17 人、委員李彥秀等 16 人、委員羅廷瑋等 17 人、委員張雅琳等 16 人、委員吳琪銘等 19 人、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 26 人、委員陳菁徽等 17 人、委員蘇巧慧等 16 人、委 員顏寬恒等 16 人、委員劉建國等 18 人、委員黃健豪等 17 人、委員 洪孟楷等 21 人及委員張嘉郡等 19 人分別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 案」案。 (二)本院委員郭國文等 18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徐巧芯等 16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週黨團協商

協商日期 案由 協商委員會
04/15(三) 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十二條之一、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沈發惠等17人、委員賴惠員等20人及委員賴瑞隆等18人分別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1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經濟委員會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

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一)上會期未審完及前期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請見前期電子報)。

(二)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無。

(三)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無。

 

編號 案由  分類 交付協商日
50413-1 有鑑於獨立機關之人事案一經立法院依法審議通過,行政機關即負有依法發布人事命令、完成任用程序之明確法定義務。然行政院依「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本應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3日前提出委員繼任名單,卻遲延至年底始行補提,已屬明顯違法怠惰;其後立法院本於憲政分際,於115年3月14日依法通過主任委員游盈隆等4位人事同意案,行政院卻迄今仍未依法發布人事令、啟動交接程序。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此種公然拒絕履行法定職責之作為,不僅侵蝕依法行政之基本原則,更形同以行政權力對抗國會監督,嚴重動搖權力分立之憲政基礎。尤有甚者,行政院過往一再對外聲稱應儘速完成中選會人事審查,以避免影響選務運作;然當立法院已依程序完備審議並作成決議後,卓院長卻無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1條之明文規範,竟揚言重提已遭否決之名單,並反過來指責在野黨須「展現誠意」,顛倒是非。國會行使人事同意權,旨在確保獨立機關之中立性與專業性,絕非行政權之附庸或橡皮圖章;卓院長以「順從與否」作為派任標準之思維,已明顯背離依法行政與責任政治之基本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的義務,絕非選擇。為捍衛民主憲政秩序,確保年底選務工作不受執政黨惡意干預,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立即停止一切政治算計,恪遵法律規範,儘速依法發布游盈隆等4位中選會委員之人事命令,完成就職程序;並應停止對國會之不當指控與政治施壓,以回歸法治正軌,維繫民主制度之正當運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04/10
50413-2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9人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04/10
50413-3 本院委員謝龍介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04/10
50413-4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04/10
50413-5 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8人、委員林倩綺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9人、委員林沛祥等18人、委員柯志恩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8人、委員王鴻薇等16人、委員翁曉玲等20人、委員徐巧芯等19人、委員林德福等31人、委員涂權吉等23人、委員許宇甄等17人、委員張智倫等18人、委員黃健豪等16人、委員羅智強等18人、委員游顥等16人、委員顏寬恒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6人、委員羅明才等18人及委員陳菁徽等17人分別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04/10
50413-6 報告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8人擬具「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十二條條文草案」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04/10
50413-7 有鑑於本(第5)會期於本(115)年5月31日將屆,然賴清德總統及卓榮泰院長施政嚴重怠惰,遲未將司法院大法官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等缺額名單送請立法院審查,放任機關空轉,嚴重侵害人民權益。另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修法,卓榮泰院長竟悍然違法拒不編列預算,致使立法院無從審查違法的總預算案。此外,行政院一再大內宣臺美關稅談判的成果,但「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及「臺美投資備忘錄(MOU)」等文本,均尚未依據「條約締結法」送請國會審議,產業及勞工仍無所適從。綜上所述,為挽救賴清德總統及卓榮泰院長拖延、不作為之惡果,立法院須為國家保留最大彈性,使賴清德政府有時間補足程序、亡羊補牢,更正其違法行為,亦使本院有充足時間嚴格審議相關人事同意權案、總預算案、「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及「臺美投資備忘錄(MOU)」,而非草率倉促過水,並保留時間處理重大民生法案,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第5)會期延長會期至115年7月31日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04/10
50413-8 本黃捷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04/10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日期 案由 審議委員會
04/13 一、併案審查委員賴瑞隆等20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6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29案。

 三、併案審查委員黃捷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案等16案。

四、併案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案。

 

司法法制委員會
04/15、04/16 繼續審查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內政委員會
04/15、04/16 一、繼續審查「娛樂稅法」4案: 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 二、審查「娛樂稅法」25案: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6人、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李坤城等23人、委員鍾佳濱等21人、委員吳沛憶等24人、委員林宜瑾等21人、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李柏毅等16人、委員賴惠員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委員莊瑞雄等23人、委員王美惠等18人、委員吳琪銘等16人、委員吳思瑤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16人、委員陳培瑜等18人、委員李彥秀等18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9案。 (二)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1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0人、委員林思銘等18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四) 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6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五)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財政委員會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編號 案由 備註
1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
2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
3 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
4 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
5 本院委員謝龍介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
6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
7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
8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排入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