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不要為了迎合中國,犧牲台灣的自由、民主與尊嚴─對華航諾富特飯店今日道歉的回應

不要為了迎合中國,犧牲台灣的自由、民主與尊嚴
對華航諾富特飯店今日道歉的回應

從2008年11月陳雲林事件,到2014年6月王張會諾富特事件,標記著台灣政府與大企業為了與中國交往,為了迎合中國,犧牲台灣自由、民主與尊嚴的歷史。

2014年6月25日,為了阻絕台灣人民對王張會的抗議,諾富特飯店人員踢破旅客投宿的房門,侵害人民的居住自由,隨後七位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與民主鬥陣的成員,遭警察非法限制行動自由近十個小時。

今天的民事庭,被告華航諾富特飯店當庭道歉並在法官的建議下賠償十二萬元,我們希望華航諾富特飯店真切反省,不要再為了迎合中國,犧牲旅客的自由與尊嚴,不要把中國模式帶到台灣來。… 繼續閱讀

【新聞稿】諾富特事件提告記者會新聞稿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簡稱民主陣線)成員賴中強、嚴婉玲與民主鬥陣成員簡年佑、侯百謙等七人,為追究今年6月25日「王張會」時,諾富特飯店與航警局人員「破門而入」與限制人身自由之違法行為,特委請義務律師團律師於今日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與刑事自訴,並向社會各界說明。
今年6月25日我國行政院大陸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與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於桃園機場諾富特飯店舉行「王張會」,諾富特飯店與航警局人員未能遵守文明國家對房客居住自由、人身自由與隱私應有之尊重,採取不必要之過度維安措施,在欠缺任何正當法律程序下,撞擊民主陣線成員投宿之647號房與649號房門,撞破647號房門,並限制七人之人身自由。經當事人與律師團成員討論後,決定提出如下之訴訟:
(一)對王隆(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 黃秀真(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股長)、現場名籍待查之警官、現場名籍待查之五名警員等八人提出刑法第302條第1項私行拘禁剝奪行動自由罪及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之刑事自訴,並依刑法第134條加重其刑。未來,並將請求國家賠償。

(二)對華航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外籍經理Eric …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