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陣線及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04/18)至桃園市平鎮區,舉辦【春季青鳥系列:呂玉玲究責會】活動。【春季青鳥系列:傅崐萁集團究責會】活動至今已舉辦十一場,台灣公民陣線及經民連至各地方立委的選區舉辦究責會活動,邀請罷免團體、在地公民及各界代表一齊發聲,向濫權立委的所作所為表達抗議。
▍呂玉玲自稱客家立委,卻贊成凍結、減列客委會預算
桃園市客家人口眾多,根據 2022 年客家委員會調查研究,桃園市約有 90 萬 5 千人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也就是說,桃園市有 39.9% 的人口為符合《客家基本法》中定義之客家人,是全國第三多客家人口的縣市。
桃園市共有八區是客委會公告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其中包括呂玉玲的選區平鎮區、龍潭區。呂玉玲過去亦曾多次強調自己為客家立法委員,宣示要守護客家精神,還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要「積極推動客家文化發展,像是客家基本法的立法,讓客家文化發展有法源,經費上可以有政府的穩定挹注」。
但是,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議過程中,呂玉玲卻在表決時屢屢贊成同黨籍及民眾黨立法委員提案減列、凍結客委會預算。在呂玉玲和藍白黨人的支持下,客家委員會的預算受到以下影響:
(一)呂玉玲投票贊成客委會及所屬之「業務費」預算凍結 30%,向內政委員會提出預算執行情形專題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19 期第 16 冊第 125 頁(第 285 案)參照)。
(二)呂玉玲投票贊成客委會及所屬之「客家族群主流化發展計畫」預算凍結 100 萬元,俟行政院核定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後,客委會及所屬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19 期第 16 冊第 128 頁(第 291 案)參照)。
(三)呂玉玲投票贊成客委會及所屬之「業務費」預算凍結 10%,俟客委會及所屬於三個月內,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應移轉回歸地方自治之事權事項、金額、組織編制調整」及「配合事權調整所需之法規調適及時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19 期第 16 冊第 130 頁(第 293 案)參照)。
(四)呂玉玲投票贊成客委會及所屬之「客家文化產業發展」預算凍結 1,000 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19 期第 16 冊第 132 頁(第 297 案)參照)。
(五)呂玉玲投票贊成客委會及所屬之「客家語言深植計畫」預算凍結 300 萬元,俟客委會及所屬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19 期第 16 冊第 135 頁(第 308 案)參照)。
(六)呂玉玲投票贊成客委會及所屬之「客家語言發展」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 3,000 萬元,俟客委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19 期第 16 冊第 137 頁(第 313 案)參照)。
(七)呂玉玲投票贊成客委會及所屬之「藝文傳播推展」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 5,000 萬元,俟客委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19 期第 16 冊第 142 頁(第 318 案)參照)。
(八)呂玉玲投票贊成客委會及所屬之「客家傳播行銷計畫」項下「業務費」預算刪減 300 萬元(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19 期第 16 冊第 144 頁(第 322 案)參照)。提案人賴士葆於案由中表示,「客家傳播行銷計畫」編列業務費,其中媒體政策業務宣導費佔約 36%,考量政府債務餘額逐年增加,部分可由單位人員辦理或廣宣運用新聞記者會方式,事項經費可予減少。
無獨有偶,呂玉玲對同黨立委洪孟楷歧視客語的行為,完全視而不見,未見任何譴責或反對。去年(2024 年)10 月,洪孟楷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客委會主委古秀妃時,向主持會議的中國國⺠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表示,自己聽不懂客語也不想帶翻譯機;召委徐欣瑩便裁示要求客委會主委古秀妃必須用「國語」發言,不得以客語發言。
呂玉玲一方面打著客家立委的名號,宣示要為客家事務努力;另一方面卻跟隨黨意、包庇同僚,完全沒有阻止中國國民黨打壓客語、客家文化的行為,雙面手法令人匪夷所思。
▍呂玉玲推動多項民主倒退法案
呂玉玲在立法院也推動多項使台灣民主倒退的法案:
一、呂玉玲連署《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章及相關條文,業經憲法法庭宣示判決為違憲。
呂玉玲連署推動「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經立法院修正後通過:「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0 萬元以下罰金」。此部分經憲法法庭 113 年憲判字第 9 號宣示,遭大法官認為立法目的難謂正當,並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違反比例原則,而宣告違憲。
二、呂玉玲提案並連署多項《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修正案,業經憲法法庭宣示判決為違憲。
呂玉玲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總統每年應前往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呂玉玲也連署其他修正案,讓立法違憲變相質詢總統。呂玉玲更提案,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及相關出席立法院會議之政府人員,於答詢時作虛偽陳述或提供不實資料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經會議主席准假而缺席者,為藐視國會,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呂玉玲還連署修正案,將調閱權對象擴大到非公務機構,向人民查水表;讓立委在同意權審查時,可要求被提名人回答問題並提供資料,卻無相應之保密責任。本法案最終受大法官認違反權力分立,而宣告部分條文違憲。
三、呂玉玲連署《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讓老舊核電廠破格延役。
呂玉玲連署核電延役草案,要讓現有老舊核電廠破格延役,完全不考慮核三廠正處於地震斷層帶上、且現有核廢料尚未解決終端處置地點問題,企圖廢棄原核管法制關於核電廠若須延役,必須在執照到期前數年開始進行各項嚴謹評估與風險控制作業。中國國民黨人企圖以各項不實之說法,罔顧核能安全,要讓核三廠 5 月 17 日執照到期日後,無縫接軌,破格延役,其罔顧人民之人民安全的草率心態,實令人寒心。
四、呂玉玲連署《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剝奪公民罷免權,支持罷免案通過須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
呂玉玲連署支持剝奪公民罷免權的選罷法修正草案。此草案規定必須同意罷免票數超過被罷免人原當選票數,才算罷免通過。如此荒謬制度,將不同時空,不同背景,不同投票率的兩項投票結果,拿來互比大小勝負,係全世界絕無僅有的制度。
五、呂玉玲連署《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違法中天重新上架,讓既有新聞台取得萬年執照。
《衛星廣播電視法》之修法明顯針對 2020 年被撤照的中天新聞台而來,中國國民黨希望透過此次修法,使違法中天「死灰復燃」,中天新聞台過去因多次違反新聞專業規範,未能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換照審查,被認為不符合新聞媒體應有的標準。若該修正案通過,等同於無視過去的違規事實,讓已被撤照的頻道得以重新運作,只因為中天新聞台長期以親中國國民黨的立場存在。此外,將新聞頻道執照期限改為永久,意味著未來的新聞台一旦取得執照,將不再需要定期接受審查。這將使監管機構失去對新聞品質的把關能力,進而損害公共利益。
六、呂玉玲連署花東交通三法,不僅花費天價預算,更破壞環境生態。
花東交通三法為《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由傅崐萁提出,其規劃路線經過生態敏感與好發地震帶,未事先踐行政策環評程序、未謹慎評估政策必要性及可行性,罔顧對環境可能的破壞,卻已先訂定建設計劃應於十年內完成,倉促就章,更不見對現有交通建設精進措施之研議。呂玉玲卻甘為「傅」隨集團,大力連署支持。
七、呂玉玲連署《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支持中配身份六改四。
呂玉玲連署《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17 條修正案,擬將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從原本的 6 年縮短成 4 年,依親居留得申請長期居留從 4 年改為 3 年,降低中國籍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的門檻。忽視中配與外配取得身分證分別適用不同法規之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分與台灣公民身分二者間的忠誠義務衝突,
八、呂玉玲連署多項《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為中共滲入離島開大門。
(一)呂玉玲連署《離島建設條例》第三條、第七條及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離島重大建設核定權限改由地方決定,為廈金大橋興建鋪路。
(二)呂玉玲連署《離島建設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開放中資、技術、機具、人力輸入,排除採購法適用。
(三)呂玉玲連署《離島建設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公有土地含舊軍營,開發建築出售不受控;排除土地法、國有財產法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四)呂玉玲連署《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擴大離島企業免稅,與本國其他企業形成不公平競爭。
(五)呂玉玲連署《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離島大學及分部,招收中生不設限。
九、呂玉玲連署《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讓有錢老人免繳健保費。
呂玉玲連署《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讓 65 歲以上老人,當年申報綜合所得淨額未達 133 萬元者(相當每月大約 11 萬元),健保保費由中央政府全額買單。若修法通過,中央政府須增加 384 億元財政支出,不僅有違社會公平正義,更嚴重衝擊健保永續發展。其所造成的財政負擔,必須由大部分來自青壯世代受薪者的稅收來負擔;如今因為少子女化,繳稅人口逐漸下降,這樣的惡法將會大大增加青壯世代的負擔,無異叫工作世代補貼相對優渥的老人,蓄意造成世代之間的相對剝奪感與對立仇恨。
十、呂玉玲連署《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務員年改倒退攄(tò-thè-lu)。
呂玉玲連署《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規定「本條附表三有關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之後,逐年下降所得替代率之部分,不適用之」,推翻蔡英文政府的年金改革,這樣的年改倒退攄(tò-thè-lu),不僅將造成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收支失衡,其所帶來的財政負擔,更將擴大貧富差距、犧牲青年世代的未來,讓年輕人背負「高稅收、低福利」的國家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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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青鳥系列:呂玉玲究責會】活動資訊
主辦|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時間|4/18(五)18:30 – 20:30
地點|水尾田頭伯公(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4號)
出席來賓|
羅宜 台灣公民陣線新北工作隊隊長
陳思妤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
Dora 「罷呂清玲」罷免呂玉玲團隊領銜人
Emma 「罷呂清玲」罷免呂玉玲團隊志工
何自由 在地公民發聲(大學生)
蔡明穎 台灣公民陣線志工
陳彩仁 台灣客社社長
Morrison 台商
賴中強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
徐柏岳 台灣鷹爸
王義川 立法委員
直播連結:https://www.youtube.com/live/ZdGN90rQzdU?si=ghav_kqAhWG6sh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