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不要放水蝦皮 立法院嚴格把關金流

6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立法委員邱顯智委員,共同召開記哲會。

金管會於今年六月發布法規命令,將第三方支付業者免申請電子支付機構執照的「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一年日平均餘額」上限由10億元調高至20億元,變相讓本應尋求合法電子支付業者接手金流服務的蝦皮公司規避法規,「左手換右手」繼續違法經營。

此一法規命令依法應送交國會備查,然而相關行政作業拖延,導致至今尚未排上議程,國會監督機制形同虛設。經濟民主連合今日(11/15)聯合立法委員邱顯智召開記者會,要求金管會不能放水蝦皮,並呼籲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確實把關,遏止金管會放水行為。

6月公文11月才處理,國會監督形同虛設… 繼續閱讀

誰侵占了蝦皮錢包的錢?五倍券別在蝦皮消費!

陳緒承律師(左)、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中)、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右),共同出席記者會。

經濟民主連合今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蝦皮擅自挪用消費者「蝦皮錢包」款項用於放款,涉嫌業務侵占罪與背信罪,已委任律師提出告發;蝦皮的服務條款違反行政院〈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且違法超收利息,經民連向台北市消保官提出檢舉;並呼籲消費者不要使用振興五倍券在蝦皮電商平台消費。

蝦皮擅自挪用消費者「蝦皮錢包」款項用於放款,涉嫌侵占背信

經濟民主連合委任律師陳緒承表示,作為「第三方支付業者」,蝦皮代理電子商務買賣雙方金流支付,理論上,蝦皮應該在買方確認交易完成後,將買方款項匯入賣方銀行帳戶;但是,蝦皮沒有這樣做,而是另創「蝦皮錢包」,將買方款項匯入賣方「蝦皮錢包」虛擬帳戶。

根據蝦皮網頁的說明,消費者要進一步選擇在「蝦皮錢包」提款後,經三到五個工作天,錢才會從「蝦皮錢包」真正匯入消費者的銀行帳戶,滿兩週的週三才會進行「蝦皮錢包」自動提款。這樣消費者全部的錢,會在「蝦皮錢包」中保管三到二十一天。陳緒承指出,這三到二十一天期間,蝦皮只是消費者「蝦皮錢包」內款項的保管人,彼此是委任關係,未經消費者同意,蝦皮不可以擅自挪用消費者「蝦皮錢包」內款項。…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