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日前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修正草案,經民連認為仍有不足,今日舉行記者會公布經民連智庫之對應修法建議條文,並提出「擴大國安管制人員範圍」、「明定與中國黨政軍往來之申報義務」、「強化國安疑慮之因應措施等三項修正方向」。
工黨主席鄭昭明之子鄭智文2010年於聯勤司令部服役期間與福建統戰部人員李志康於新加坡會面,簽署「兩岸互信協議書」,承諾若中共武力犯台將循「北平模式」對共軍採取不抵抗策略,並收受美金及手錶。最後法院以違反國家安全法,判決有期徒刑拾月,緩刑參年。
面對如此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事件,最後竟以輕判終結,我們除了應檢討法官欠缺民主防衛、國家安全意識外,並應檢討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管制軍警高階公務人員赴中國之規範,已不足以涵蓋可能危及國家安全之主要往來態樣,無法防範於未然。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左一)、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左二)、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右二)、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江旻諺(右一)共同召開記者會。 一、擴大國安管制人員範圍…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