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牧大爺,中國都要搶台積電了金管會還在納涼,放任證券投資漏洞

近日中國媒體報導,中國智庫「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總經濟師陳文玲,於當地的「中美論壇」上放話要中國盡速把「台積電這本來屬於中國的企業搶到中國手裡」,以避免台積電向美國靠近。經濟民主連合於今日(6/8)台積電股東會舉行同時,召開線上記者會回應此事,並提出我國外人證券投資法規的漏洞,政府務必要確保台灣經濟自主與供應鏈穩定,防堵中國以經濟之名的滲透,呼籲金管會盡速修正相關規定,莫再拖延。

中國放話搶下台積電,政府應盡快處理法律漏洞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指出,近日有中國媒體報導中國「國際經濟交流研究中心」總經濟師陳文玲,於5/30出席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主辦的「中美論壇」時,表示「在美西方像制裁俄羅斯一樣對中國進行毀滅式制裁的情況下,我們一定要收復台灣,特別是在進行產業鏈、供應鏈重構方面,一定要把台積電這本來屬於中國的企業搶到中國手裡」,並警告中國政府「台積電正在積極的向美國轉移,將在美國設立6間廠房,絕對不能讓他轉移的目標實現,所以應收復台灣,並進行產業鍊的重整」。許冠澤表示,今日恰好是台積電的股東會,經濟民主連合作為長期關注台灣經濟民主的公民團體,在此刻呼籲台積電針對此新聞回應,同時要求我國政府應該對此番言論提出因應措施,盡快修正台灣長期以來的外國投資審查漏洞。

范良棟、吳當傑架空投審會把關機制,證券投資不受審查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提醒,中資放話要買台積電並非首次,先前「清華紫光」也曾放話要買下台積電,這次則是由中國國家智庫在全球供應鏈重組的關鍵時刻放話要買下台積電,國安單位和金管會應高度警惕。賴中強警告,現行外資審查制度的漏洞「讓中資買下台積電」這件事變成可能發生的狀況,現行制度無從把關。過去經民連曾召開記者會,指出在2008年3月4日,當時的投審會執行秘書范良棟及金管會證期局局長吳當傑透過「華僑及外國人來台投資業務分工後續執行規劃」會議做出決議:「外國人或華僑投資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單次』投資取得投資事業10%以上股權案件,應向本會(投審會)或本部委託或委任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申請許可」。這項結論代表外資在證券市場買股票,只要控制在「單次購買10%以下股份」,就無需經過投審會審查。若有一家企業,第一次購入9.5%股份,第二次買9.5%股份,連續購買六次,總共持股超過50%,竟可以完全跳過投審會審查,這正是范良棟與吳當傑當年所做的錯誤決定,也是造成台灣投資審查出現嚴重漏洞的罪魁禍首,更導致中資在法規上可能輕鬆買下台積電的荒謬現狀。… 繼續閱讀

擺脫尹啟銘「控制」,關掉中資水龍頭

今年3月18日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法院宣示「關掉中資水龍頭,不要老是擦地板」,經濟民主連合今日(6/6)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2009年經濟部制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中資定義條款之漏洞,正是今天中資水龍頭關不起來的原因。經民連主張應將當年經濟部長尹啟銘、投審會執行祕書范良棟移送監察院彈劾,譴責甫卸任的工總秘書長蔡練生;並要求王美花部長改正前任官員的錯誤,要聽蘇院長的話關中資水龍頭,不要聽前長官的話,貽誤經濟安全、國家安全。

尹范蔡三大寇曲解中資定義,違法中資大玩數字遊戲

今年3月18日蘇貞昌院長在立法院指出中資「玩數字遊戲,在那邊轉來轉去,如入無人之境」。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表示,經民連調查發現,之所以會有中資「玩數字遊戲」,正是因為經濟部2009年制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對中資定義的條款具有錯誤與漏洞,該辦法第三條規定「有控制力才算中資」、「持股30%以上才算中資」。此辦法的母法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三條:「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母法完全沒有提到「控制力」或「持股30%」。這個錯誤與漏洞是當年經濟部長尹啟銘、投審會執行祕書范良棟與工總秘書長蔡練生的「傑作」,其目的,就是要讓中資盡可能比照外資走「綠色通道」,然後,極小化中資「紅色通道」的適用範圍。在這樣的背景下,違法中資都透過「多層次投資控股關係」,來稀釋、規避「控制力」與「持股30%」的中資定義,進而不適用中資管制規範。

許冠澤解釋,1992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制訂時中資定義的原文是「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持有股份超過百分之二十之外國公司,得不予認許。經認許者,得撤銷之。外國公司主要影響力之股東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者,亦同」,換言之最初母法就是以「重大影響力」做為認定是否為中資的標準,經濟部現在以「控制力」或「30%」認定中資根本是作繭自縛,也讓中資得以「多層次投資控股關係」與政府玩「數字遊戲」。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