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暴力追真兇,十年時效竟已過? 不義遺址添不義,莫忘當年三二三!

2014年3月23日晚間7時30分許,太陽花反服貿運動民眾繼佔領立法院後,集結行政院抗議,於同年月24日凌晨1時至4時許,遭警察人員以不符比例原則之暴力、強制手段驅離,經司法機關判決認定執行驅離勤務逾越比例原則,應負國家賠償責任。立法院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主決議也要求:「應督促警政署查明毆打國會議員及民眾之員警作出懲處」,監察院2023年03月23日112內調0015調查報告亦指摘:「調查發現二:警政署至今未議處失職人員。」

根據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公務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懲戒時效,休職處分為十年,減少退休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及申誡處分為五年,只有最嚴重的免職、撤職、剝奪退休金之處分不設時效。然而,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日前委請沈伯洋委員向內政部警政署函詢結果:

(一)台北市政府國家事件賠償委員會竟認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與中正一分局等現場之指揮官或分區指揮官「並未要求進行逾越比例原則之驅、抬離,持盾牌敲擊等傷害行為」且「各審法院多方調查,仍無法查知該等少數員警之具體身分」,故未向實際行為人追償。

(二)內政部警政署則以「本案發生迄今,已事隔五年以上,尚無法另為行政懲處」。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如此「官官相護」的敷衍態度,深感痛心。中國國民黨政府來台後的長年威權統治(1945年到1992年),長達四十七年,造成國家暴力的實際行為人難以被追究,難以被課責。因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只好以指定為「不義遺址」方式,填補轉型正義不足的缺憾,今年二二八方舉行行政院「不義遺址標示揭牌典禮」。然而,在台灣已民主化後的2014年,竟然還在最高行政機關發生大規模的國家暴力事件,經民主國家立法、司法、監察三權要求追究責任而不可得,政黨輪替後的蔡英文政府執政八年,仍未對當事人究責。這形同民主化後的國家不義,形同在行政院不義遺址上,再次發生國家不義!… 繼續閱讀

太陽花運動十週年晚會 啟動政黨公民政綱對話

今天是太陽花運動十週年,由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發起、超過三十個公民團體合辦的「太陽花運動十週年晚會,晚上在濟南路群賢樓旁舉行,十年前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也在同一地點舉行晚會,附近的康園餐廳鐵門,就是當晚憤怒的民眾翻牆進入立法院的其中一個入口。此次晚會的三項訴求為「反對重啟服貿貨貿」、「拒絕中國政經脅迫」、「政黨公民政綱對話」。晚會中,並由參與民眾將寫有「政黨公民政綱對話」的大球滾進立法院,象徵啟動政黨公民政綱對話。

晚會由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及人權工作者詹斯閔主持,當年的運動參與者魏揚、覃玉蓉(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楊貴智(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Savungaz Valincinan、林飛帆、政院國家暴力事件律師團律師謝孟釗、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吳叡人發表演講。晚會並特別邀請來自香港的Candia Tong與來自烏克蘭的Mariia Makarovych演講,同樣處於極權國家旁鄰的台灣、香港、烏克蘭,2014年分別發生太陽花運動、雨傘革命與廣場運動,十年後,三個地方的人民依然在為民主人權信念,對抗極權國家的霸權擴張。…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