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民主陣線 第十場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新聞稿

今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段宜康召開第十場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討論行業為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航空器租賃、其他機器與設備租賃、線上遊戲業。會議首先由政府部門報告,包括陸委會、海基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經濟部、經建會等部會。但召集人段宜康對經濟部未能提供前場公聽會所需關於洗衣、美容美髮、管理顧問業、翻譯業之實際影響衝擊之數據表達質疑。經濟部次長梁國新表示,已交付專家進行研究。

在開放民間發言之前,段宜康首先對經濟部等部會提出三個要求。第一,要求經濟部公布服貿協議開放項目之行業對照表。服貿協議特定承諾表的部門內容,係按照「聯合國中央產品分類暫行版(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CPC)」,但是,「CPC編號」與主計處「中華民國行業分類標準」,以及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三者間的對應關係,經濟部至今尚未提出明確說明。如此,將造成國會未來欠缺具體對象進行實質審查,而目前正在進行的公聽會,也無法在明確開放範圍的基礎上進行。

第二,目前主要的入口網站都有新聞服務,未來中資經營入口網站,也將提供新聞服務,但是中國卻封鎖台灣的網路新聞,到今天為止,政府的所有報告都沒有提到此部分開放的政治、社會、文化衝擊,陸委會是同意從開放項目刪除,還是等陸委會補充報告送來,再開公聽會。

第三,今天討論的資安、隱私、國安問題,政府都說已由投審會把關,但是我們看到過去的把關紀錄,經濟部投審會核准中資投資鼎新電腦,卻沒有注意到經濟部國貿局正在委託鼎新電腦設計敏感的「個人電腦防護專案」及「99年經濟部駐外單位電子檔案管控專案」,最後只好解約,這樣的把關機制,能讓人相信嗎?

民間代表發言中,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邱文聰發言指出,依據經濟部資料,其開放內容「並未包含經營入口網站」。但依據國安局就本次公聽會所提供之資料,服貿協議已開放中資在台經營「入口網站、電子商務網站、社群網站、遊戲網站等服務」;通傳會所提供之公聽會資料也同樣承認「入口網站、電子商務網站、社群網站、遊戲網站等服務,屬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入口網站」是否在開放之列,究竟誰說的算?

邱文聰質疑,「入口網站」居於可對資訊進行篩選控制的樞紐位置,威脅國人取得開放資訊的權利,中國卻未對等對我開放?中資來台經營「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將大量取得國人個資與企業之營業秘密,對資訊隱私與敏感科技資訊之保護帶來巨大風險,台權會主張唯有先與中國簽訂「資訊人權保障協議」,否則即應依現行個資法第21條,限制將個人資料傳輸至中國境內。

針對此點,民主陣線認為,政府機關報告對於入口網站是否在服貿協議電腦及相關服務業之開放範圍,不同政府機關居然有不同說法,到底應以哪一個機關的說法為準?將來國會審查的對象到底為何均不明確,讓後續討論無法進行。

網路媒體新頭殼執行總製作莊豐嘉則提問,如果開放中國經營入口網站,是否可以交換台灣的網站在中國開放?莊豐嘉進一步闡述,中國可來台經營,台灣卻無法在中國經營。習近平 8月19日至20日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講話:「互聯網(網路)已成為輿論鬥爭的主戰場,搞不好會成為我們的心頭之患。」、「要敢抓敢管,敢於亮劍。對那些惡意攻擊黨的言論,都不能為之提供空間,一切數位報刊、移動電視、手機媒體、手機短訊、微信、博客、論壇等新興媒體,都不能提供方便。」 在此情形下,而台灣卻要開放中資來台經營入口網站?

目前中國對台灣多數入口網站及新聞媒體均加以屏蔽,莊豐嘉認為,這是不對等的。中國選擇性屏蔽或開放的結果,中資在台經營的入口網站將可獲得大量中國網友的挹注,在瀏覽率及商業廣告行為上,形成不公平的競爭。

莊豐嘉也提到,沒有新聞資訊,就不成為所謂的入口網站。中資入口網站將可以透過購買新聞(例如形式為港資的中國評論新聞網)的方式,甚至自己招聘記者,讓被操縱或選擇過的新聞,直接在台灣發揮影響輿論的效果。這比經營新聞台更為便利和直接。

但中國對台灣諸多新聞媒體幾乎都加以封鎖,除非中國政府能夠完全停止網路的所有限制,否則讓中資來台經營入口網站,就是大門洞開,讓中國輿論戰,堂而皇之在台灣內部侵門踏戶的不平等條約。

產業發展協進會(NII)執行長吳國維發言表示,中國大陸很多東西不開放,如youtube、臉書不開放,是因為其本土產業還不夠強壯的情況下,不願意外國強勢產業進入,所以服貿協議簽訂時,我們的網路開放也應評估,他來是強勢還弱勢,我們過去是強勢還弱勢,不要自以為領先。

吳國維也質疑,中國產業離開中國境內到其他地區創業,中國政府對其有完全的控制管理能力,台灣是否有這樣的管理能力?而中國大陸的政策法規不斷更新,民間、官方的監督都實際在做,台灣政府可能也沒有這樣的監督能力。他質疑台灣政府有沒有人可以說出具體的網路政策?網路治理政策是什麼?法規是否可以清楚列出?如果沒有這種能力,不要說產業,連政府都是脆弱的。

吳國維提到日前他去參加聯合國的會議時,所有國家最關心的網路交易問題是隱私權及個資侵害,如果不能給民眾適當保護,政府應該要被高度檢討。我們官方說牽涉國安或壟斷等不開放,但到底用什麼具體標準、程序去驗證開放與否是否危及國安?他也建議政府確認所謂國安、競爭力時,應具體而有實質內容、程序。

數位文化協會理事長商台玉則認為,問題在於台灣沒有網路產業政策,目前服貿界定的產業,比較接近製造業,而協會看到的更多是網路內容加值的部分及國際競爭,但在這部分台灣政策卻付之闕如。

商台玉提及,中國有四大入口網站,而新浪早已有新浪台灣,為什麼大家沒有感受? 是因為沒有需要,且新浪還沒有把台灣當重點市場,還沒下廣告、做行銷,等有一天公司有需要就會做了。

她也認為,台灣電子商務是非常LOCAL的,不像美國Amazon、中國淘寶,所以擔心會中國來搶市場,但以淘寶來講,早已經在台灣拓展,上臉書搜尋淘寶,已經有12萬粉絲按讚,透過臉書提供服務,也已經有上網買淘寶、全家取貨的服務,另外還提供刷台灣信用卡的服務。而微信在台灣利用羅志祥來打廣告,粉絲數也已達七萬多人,當你下載微信時,軟體就會問可不可以使用你的聯絡人資料,所以當你一下載,這些個人資訊,早就交給微信了。而台灣註冊新浪微博的人口已有兩百五十萬,活躍用戶主要是台商。

針對以上質疑與提問,召委段宜康於會中公開要求政府部門應於下午的公聽會提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