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偉群|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經濟民主連合顧問
前面文聰跟中強都已經談到了非常具體的因應方式,包括條文建議。以下我也就如何因應中國居住證措施提出我的看法,然後重點式地做一些補充。
台灣因素的限制首先我還是要說中國的居住證措施是以台灣公民為載體,對台灣主權,也是對台灣憲政民主體制進行的系統性攻擊。它的目的是要以中國國民身份取台灣人身份,遂行對台灣的主權管轄。它也是透過法律手段,而且是藉由台灣的法律縫隙,以及民主政治的弱點來遂行的攻擊行為。早上吳叡人老師說這是一個準交戰,我相當同意,我也認為這是一個攻擊的、一個侵犯的行為。面對這個攻擊的行為我們的選擇有兩個,一個是不抵抗。但如果我們選擇抵抗,這抵抗就不可能不涉及法律手段,這個抵抗也就因此不可能不涉及持有居住證的人。
中國居住證措施之所以能夠透過中國國民身份取台灣身國民身份,來遂行對台灣的主權管轄,所利用的台灣因素主要有二個,我也用到台灣因素。第一個就是剛才中強所說的台灣的憲法法制自始就是一中架構,因此,居住證「中國國民身份」的作用,對國際上來說,就是持證者的唯一國籍身分,也就是說在國際上顯示的不是雙重國籍,而是唯一國籍,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這樣子。…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