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不要失控的白領外勞政策」記者會

本週四(10/19)立法院將審查,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所提「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這部專法標榜「四大鬆綁」總計23條,包括:外國專業人才雇用期間從三年延長到五年、外國人可來台尋職一年,學生或畢業生可以來台尋找實習機會一年、所得200萬以上者課稅減半、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來台立即享有健保不受六個月等待期限制等鬆綁措施,且草案中充滿大量空白授權,並無明確規定各項措施開放人數之上限,全權交由行政部門自行決定。我們認為,在整體藍領及白領外籍勞工總量管制機制完整建立並落實之前,不得再擴大開放引進外勞,否則,頭過身就過,此攬才專法一旦通過,將擴大引進大量外國人來台工作或實習,惡化台灣的勞動環境,衝擊台灣低迷的就業市場。

總量管制國會審議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提到,行政院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並沒有整體白領外勞的總量管制,大多數的開放措施也沒有人數限制(如下表)。草案第十九條開放外國專業人才擬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得申請尋職停留簽證,並規定開放人數由外交部會同內政部並會商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人才需求及申請狀況每年公告之。草案第二十條開放就讀國外大學校院之外國籍學生或畢業不超過2年之外國籍畢業生,得來台從事長期停留實習活動,人數也同樣是交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主管機關,視人才需求及申請狀況每年公告之。每年引進人數限額多少,完全是行政機關說了算。
條文 擴大開放措施 … 繼續閱讀

【新聞稿】告別「一中憲法」、廢除「一國兩區」,從廢省、廢兩岸條例開始 運動宣言


1992年7月16日立法院制定、9月18日生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標記著台灣的民主化尚未完成。

未完成的民主化

1949年蔣介石政權來台,伴隨蔣介石而來的,除了軍警特國家武力外,蔣介石還帶來三項「法統」做為其統治正當性的來源:數百名立法委員、上千名國大代表、中華民國憲法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而台灣並沒有自己的民選國會與憲法。
國會全面改選,一直是從黨外到民進黨民主運動的訴求。兩蔣過世後,1990年老國大在陽明山要選舉新總統,各種山中傳奇,荒腔走板。1990年3月16日野百合學運,學生高舉「我們怎能再容忍七百個皇帝的壓榨」。同年6月21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61號解釋要求老立委、老國代在1991年年底以前全部去職。此後1991年底國大代表全面改選,1992年底立法委員全面改選,台灣人有了自己的民選國會。但是國民黨政權並沒有放手讓台灣民選產生的新國會,決定台灣的憲政、國家體制。「修憲而不制憲」、「訂增修條文不修憲法本文」、「一機關兩階段修憲」是國民黨政權訂出來的憲改底線。

1991年4月老國代臨去秋波修憲,老國代帶著濃濃的鄉愁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高舉「統一」的誡命,第10條(現行第11條)並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我們怎能再容忍七百個皇帝的壓榨」,於是民進黨全面退出國民大會、退出立法院、退出省議會、縣市議會抗議老賊修憲,4月17日數萬民眾上街遊行抗議,但是民進黨人卻遺忘了這段歷史。…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