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告別「一中憲法」、廢除「一國兩區」,從廢省、廢兩岸條例開始 運動宣言


1992年7月16日立法院制定、9月18日生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標記著台灣的民主化尚未完成。

未完成的民主化

1949年蔣介石政權來台,伴隨蔣介石而來的,除了軍警特國家武力外,蔣介石還帶來三項「法統」做為其統治正當性的來源:數百名立法委員、上千名國大代表、中華民國憲法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而台灣並沒有自己的民選國會與憲法。
國會全面改選,一直是從黨外到民進黨民主運動的訴求。兩蔣過世後,1990年老國大在陽明山要選舉新總統,各種山中傳奇,荒腔走板。1990年3月16日野百合學運,學生高舉「我們怎能再容忍七百個皇帝的壓榨」。同年6月21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61號解釋要求老立委、老國代在1991年年底以前全部去職。此後1991年底國大代表全面改選,1992年底立法委員全面改選,台灣人有了自己的民選國會。但是國民黨政權並沒有放手讓台灣民選產生的新國會,決定台灣的憲政、國家體制。「修憲而不制憲」、「訂增修條文不修憲法本文」、「一機關兩階段修憲」是國民黨政權訂出來的憲改底線。

1991年4月老國代臨去秋波修憲,老國代帶著濃濃的鄉愁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高舉「統一」的誡命,第10條(現行第11條)並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我們怎能再容忍七百個皇帝的壓榨」,於是民進黨全面退出國民大會、退出立法院、退出省議會、縣市議會抗議老賊修憲,4月17日數萬民眾上街遊行抗議,但是民進黨人卻遺忘了這段歷史。… 繼續閱讀

【新聞稿】監督條例列優先法案,經民連:「正面看待,但不要虛晃一招」

經濟民主連合等公民團體今日於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呼籲:「318三週年,監督條例不能再等」。今日中午,執政黨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決定將兩岸訂定監督條例監督草案列入本會期優先法案清單。對此,經濟民主連合表示肯定,但呼籲執政黨千萬不要像前兩會期一樣虛晃一招,我們要求立法院各黨團承諾於本會期完成對中協議監督條例之三讀。

經濟民主連合將在3月18日的晚上集結關注監督條例立法的所有團體,並邀請三年前曾經參與的民眾,一起在立法院青島東路門口等待各政黨的正式回應。「3月18日晚上九點 我們要一個答案」,經民連籲請各政黨、立法委員在期限之前給予具體答覆:「是否承諾於本會期完成監督條例三讀?」、「是否願意採納經民連提出的六大主張?」…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