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觀察電子報|20260119號

【本期觀察重點】

  1. 民眾黨團所提《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於 01/15 經協商會議討論無共識,該案已過協商冷凍期,隨時可闖關表決。
  2. 01/16 立法院三讀通過刪除《公共電視法》董事延任條款,現任公視董事會已屆滿逾半年,惟新任董監事名單審查仍受杯葛。文化部長李遠表示,將研究是否有補救方法。
  3. 01/16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鬆綁老舊眷村年限認定至 1996 年,並新增要件「有改建之必要」,將為過去違法列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脫法解套。
  4. 藍白黨人於 01/16 院會提出「115 年總預算案新興計畫動支案」並逕付二讀。該提案自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抽出部分新興計畫,原新興計畫及延續性計畫新增項目達 2,992 億元,該提案僅同意動支其中 718 億元的新興計劃案(少子化生育補助、TPASS、治水防洪等),占總預算的 2.4%。
  5. 針對藍白黨人日前所提之總統彈劾案,立法院將於 01/21(三)、01/22(四)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當前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寄發電子報彙整本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際風雲詭譎,兩岸兵凶戰危,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卻惡意違法拒不編列以生命保家衛國的志願役軍人加薪及警消退休金替代率提高之預算,不但至今未提出其他可行之替代方式,甚至以各種毀憲亂政的手法企圖閹割多數民意,頻頻散布不實言論造成社會對立,實不足取。我國預算程序有「不關門機制」的設計,依預算法第54條定有明文。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115年度總預算案中,具有急迫性及攸關重大民生之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如附件),本院同意先行予以動支。」俾以補救行政院怠於推動政務,消極不作為之行徑,影響國計民生。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二、(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賴總統宣稱「2027年中共武統準備說」,引發國人高度疑慮與恐慌,賴總統同時拋出8年高達1.25兆元天價軍購預算,含後續維修總經費將達4.5兆元,對台灣民生、經濟發展造成重大排擠,令人不禁懷疑是否刻意塑造恐慌氛圍,藉此合理化高額軍購預算與選舉政治操作。賴政府提出1.25兆元的史上最高天價軍購案,居然採用國際投書的方式昭告天下,如此重大國家決策竟「出口轉內銷」,對代表全國最高民意的國會毫不尊重,民主制度監督制衡已蕩然無存,是國家憲政重大危機。對於保家衛國,捍衛民主自由的國防軍購,國會當然支持。但軍購內容不透明,包含多項尚未成熟的軍備、時程不可控的國際採購,以及缺乏戰略驗證的項目,恐造成巨額浪費,嚴重排擠教育、社福、兒福及經濟發展各項建設支出,可能使戰力出現結構性錯置,反而危害國安;更遑論之前已支付6,600億元採購的軍購均未如期交付,其中66架F-16V戰機居然一架也沒有交貨,此巨額軍購將對國家財政形成十年以上的負擔,未來政府與人民都必須承擔後果,若未經嚴格審查,恐使國家債務急速惡化,壓縮民生與公共建設需求。國民黨黨團支持國防,但不支持凱子軍購,更不支持挑釁造成的戰爭。巨額軍購非例行年度國防預算,而是跨越2任總統、綁死8年的特別軍購,是否符合台灣安全所必須?抑或徒增引戰風險將台灣變成以色列、烏克蘭模式?賴總統必須向國會向全體人民說清楚、講明白。為避免政府藉武統論操弄恐慌、藉軍購包裹式編列預算規避監督,實踐賴總統參選總統電視辯論會公開表達願赴國會國情報告的承諾,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赴立法院就攸關國家安全之重大國安事項及天價軍購提出國情報告,並接受委員諮詢,以釋群疑,落實憲法賦予國會的監督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二、(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國防預算已編列高達新台幣9,495億元,較去年度相比暴增1,768億,漲幅達16%,超過我國GDP3%,而於總預算尚未審議前,賴清德總統又以投書美國媒體方式,逕行宣布將對美武器採購特別預算,支出總規模高達1.25兆元,總統並宣示未來國防支出將急速提升至GDP之5%,該政策方向不僅在財政規模上史無前例,更將構成對國家財政結構與公共資源配置之重大轉向。惟此攸關全民利益之重大公共政策,總統與行政院院長卻未循既有國會溝通或正式行政程序向國人揭示,反在投書外媒並刊出後,才在巨大反彈聲浪與壓力下召開記者會向國人「補充說明」。更有甚者,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於總統投書前,更屢屢在答覆立委聲稱其從未見相關規劃內容,顯然刻意欺瞞國會、意圖規避監督,嚴重侵蝕民主政治之程序正義與透明原則。賴清德總統於11月26日「守護民主台灣國安行動方案」之記者會中,以「2027年中共將攻台」作為我國軍費必須大幅擴張之重要論述基礎,此說法與美方國會近期報告內容存有不小落差,總統發言引發國人恐慌。賴清德總統身為國家領袖,發言與發布國家重大政策前,應基於可受驗證之資訊向國人清楚說明其判斷依據,而非以簡化甚至渲染之敘事製造社會緊張,更不應在國人知情權遭蒙蔽狀況下,被威脅同意鉅額預算支出。此外,近年來多項對美軍購計畫一再延宕交付,項目金額水漲船高,中央政府卻在前期採購延宕,戰力未形成前一再追加預算,違背國防採購基本原則外,更使我國財政支出大幅向國防傾斜,排擠壓縮民生、福利乃至於教育支出,政府舉債攀升造成長期財政負擔與財政黑洞,永續性不足更恐加劇世代不公,如何在國防安全與民生經濟發展間取得平衡,仍有賴總統向國人與國會清楚說明,以安民心。政府可以有政策選擇,但不能缺乏問責;國家安全應回歸專業,而非以片面甚至不實資訊操作恐懼動員,甚至讓國會與國人一再淪為獲知國家重大政策資訊的「最後知情者」。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院於審議『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暨特別預算案』前,應請賴清德總統履行2023年12月30日於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所作之承諾:『總統都有義務應立法院的要求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法委員的國情諮詢』,至立法院就國家安全、兩岸情勢、對美軍購與國防預算規劃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之諮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三、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16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19案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4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二)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分別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易餘等20人及委員陳亭妃等19人分別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二)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三)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9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四)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30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六)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七)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八)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2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九)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十)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8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十一)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十二)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十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十五)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十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十七)本院委員郭國文等21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十八)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2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十九)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0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二十)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二十一)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2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二十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二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5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二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九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二十五)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二十六)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商港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商港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20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週黨團協商

本週(01/19~01/23)目前無安排黨團協商資訊。但依立法院慣例,協商前一日發開會通知為常態。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

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一)上會期未審完及前期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請見前期電子報)。

(二)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

編號 案由 交付協商日 協商會議
40116-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20251212 20260115

 

(三)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

編號 案由 分類 交付協商日
40116-2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 20260116
40116-3 本院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有鑑於國際風雲詭譎,兩岸兵凶戰危,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卻惡意違法拒不編列以生命保家衛國的志願役軍人加薪及警消退休金替代率提高之預算,不但至今未提出其他可行之替代方式,甚至以各種毀憲亂政的手法企圖閹割多數民意,頻頻散布不實言論造成社會對立,實不足取。我國預算程序有「不關門機制」的設計,依預算法第54條定有明文。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115年度總預算案中,具有急迫性及攸關重大民生之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如附件),本院同意先行予以動支。」俾以補救行政院怠於推動政務,消極不作為之行徑,影響國計民生。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逕付二讀 20260116
40116-4 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5人擬具「醫療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逕付二讀 20260116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日期 案由 審議委員會
01/19(一) 一、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6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草案」案等14案。

三、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等12案。

四、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8案。

五、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等8案。

六、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案等14案。

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01/19(一) 一、審查(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委員羅廷瑋等20人擬具「藥事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第四十八條之二及第九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藥事法第八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 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 委員王正旭等20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委員林月琴等18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 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 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委員邱鎮軍等20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 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 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藥害救濟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委員王正旭等19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 委員林月琴等18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 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 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 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01/21(三)

01/22(四)

一、繼續審查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委員陳冠廷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一) 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二) 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 委員廖偉翔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五) 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 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 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 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九) 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 委員陳俊宇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 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 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因系統字數上限,詳見議事日程)

二、審查

(一) 委員張雅琳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01/21(三)

01/22(四)

審查委員傅崐萁等60人及委員黃國昌等59人分別對賴清德總統提出彈劾案。 全院委員會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編號 案由 備註
1 本院委員陳永康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0116排入院會一讀
2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0116排入院會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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