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觀察重點】
- 08/21三讀通過條文:
-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統籌規劃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機制;中央主管機關應鼓勵並補助偏遠地區學校運用支持機制資源,辦理教學創新、教師專業發展等提升教學品質之措施。
- 《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內容聚焦第10條之4的用電大戶條款,針對用電大戶需設置發電、儲能設備,三讀通過內容僅限「新設」及「增設」的用電大戶,且企業可以二擇一,既有用電大戶不會受到影響。
- 《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明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推動月經教育,健康課程增列健康飲食、心理健康教育,並規範高中以下學校全面禁售且禁用電子煙及新型態菸品。審查會並通過五項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督導落實生理用品供應機制、將月經教育納入施行細則,並強化校園通風與空品監測。
-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條文明定,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並將軍、公、教、國、農、勞保等社會強制性保險保費,納入現行保險費扣除額,比照健保不受扣除額限制,排除在2萬4,000元上限之外。
- 《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即俗稱「大老婆條款」,修法重點包括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將視為遺產按比例計算遺產稅,並由受贈人負擔納稅義務,以避免財產由受贈人取得、稅負卻由他人承擔的情形。
- 《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於08/21排入院會,極有可能於本會期闖關三讀。在 14 個審查版本中,除了鍾佳濱委員的提案是關於產業園區用地與社會住宅規範外,其他 13 個版本都涉及減稅,但是,這 13 個版本都沒有根據《財政紀律法》進行稅式支出評估,未具體指明擴大租稅獎勵之彌補資金來源。此修正草案,實質上是將財團併購新創事業費用,透過抵稅方式,部分轉嫁由全體納稅人負擔。
-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8/20協商行政院版《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等14案,朝野未達共識,全案保留,外傳8/28將會三讀。若依中國國民黨版本通過,則未來無人機預算將改採「年度預算」,每年都需要重新編列經費、重新提交審查,不但比較沒效率、不穩定,也可能排擠社福、教育等其它政府支出。此外,行政院版本法案,重點在於國防自主和採購,規劃採購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型攻擊型無人機、小型自殺艇無人機,但國民黨團版本是把所有無人載具都放進去,涉及地面、水下等等。
- 鍾佳濱委員等30人於8/21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將修憲門檻降低,改以「選舉人團」制度代表全體選舉人行使修憲複決權。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當前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末寄發電子報彙整本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週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九、(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及第一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九、(三)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九、(四)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七十二條、第一百零三條及第一百零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三)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四)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五)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5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六)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8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八)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九)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十)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十一)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十二)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十三)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十四)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十五)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十六)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7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二)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三)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四)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五)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六)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8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七)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十)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十一)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十二)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十三)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十四)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十五)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二)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三)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四)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五)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六)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8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七)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九)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十)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6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十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十二)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十三)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十四)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8人、委員柯志恩等19人、委員吳沛憶等18人及委員羅廷瑋等17人分別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二)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四、(三)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3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四、(四)本院委員游顥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四、(五)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五、本院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三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本院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三)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四)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五)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6人擬具「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六)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3人擬具「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十八、(二)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八、(三)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八、(四)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八、(五)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八、(六)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6人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九、(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九、(三)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九、(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三)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四)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9人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一、(二)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二、(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二、(三)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二、(四)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二、(五)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三、(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1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三、(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三、(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四、(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五、(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五、(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五、(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六、(一)本院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二)本院委員傅崐萁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八、(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外交及國防、交通兩委員會11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二十八、(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內政委員會11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二十八、(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11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二十八、(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二十八、(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委員會11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三十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三十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三十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運動部函送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114年度及115年度預算書案。
三十四、本院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五、本院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週黨團協商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
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一)上會期未審完及前期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請見前期電子報)。
(二)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無。
(三)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