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為避免中資利用外資、港資、台商、本國人名義規避審查規範,並防堵中國黨政軍勢力經濟滲透傷害國家安全、經濟安全與社會安定,強化民主防衛機制,謹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敬請各界支持。
說明:2001年12月中國加入WTO,4個月後,行政院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三條及九十三條之一開放中資來台投資的修正草案,2003年10月完成立法,2009年政府正式啟動開放中資來台的行政作業。近二十年來,伴隨著資本主義全球化與中國國家資本主義的擴張,中資在全球各地擴張影響力,再輾轉來台投資,其複雜多樣的形態遠非當年立法條文所能因應,加以港版國安法立法後,香港獨立經濟地位岌岌可危,為避免中資利用外資、港資、台商、本國人名義規避審查規範,並防堵中國黨政軍勢力經濟滲透傷害國家安全、經濟安全與社會安定,強化民主防衛機制,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參考中資投資實務的爭議案例及過去十年與中國影響力周旋之經驗,就兩岸人民關係條第七十三條、第九十三條之一提出修正草案,期能為建構經濟民主防衛體制,跨出第一步。謹說明修正要項如次:
(一) …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