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彥圖研究員/20251127【副署並公布法律是行政院長、總統的絕對義務嗎?】座談會

蘇彥圖/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發言全文

大家好。我們民主社會的法律,其實充滿 Disagreement(歧見),充滿不同意見。所以有一個笑話說:你如果問九個憲法學家,會得到十個答案。

我其實是跟佳和跟嘉尹老師,已經算是立場相當接近的,但是我對這些事情的看法,也會有一些不太一樣的想法。那我覺得說最好就是,我們有不同的想法要提出來,好好地討論,好讓我們的思考更周全。… 繼續閱讀

林佳和副教授/20251127【副署並公布法律是行政院長、總統的絕對義務嗎?】座談會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發言全文

謝謝主持人周老師,那也有榮幸跟三位、我都非常尊敬的好朋友同台。在剛剛嘉尹跟各位談的那整個發展背景下,就容許我用20分鐘來聚焦這個問題,就是副署跟公布法律——行政院長的副署跟總統公布法律。

我的標題某程度已經透露了我的答案。我的答案叫做:當然可以不副署,問題是何時才該這麼做。它不是不能的問題,而是何時應該不副署。總統原則上應該公布法律,某程度算是形式的理解,但什麼時候可以例外?並不是它絕對不能例外,而是何時可以例外。這是我思考這個問題的開始,也是答案。

如果我們先從定義跟它法律權源看來,這兩個手段截然不同。我們看法令的副署,當然今天的重點不在命令而在法律,總統的公布法律——發布命令是另外一回事,我們暫時按下不表——你可以從行使主體、性質、功能、目的跟行使的保留,來看待這兩個權限的不同。如果我們從法令的副署,由行政院長來做,他的權力性質是一個實質的同意權。我聽到一個奇怪的講法說,行政院長不可以不副署。那很抱歉,那憲法為什麼要設計一個不能用的制度?無法理解這一點。…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