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明日將逐條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經濟民主連合、惜根台灣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北北新巢協會等團體暨上周舉行前瞻總體檢論壇後,今日於立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前瞻條例有違憲疑慮,行政院應暫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撤回前瞻特別條例,待國家大型基建計畫研提評估程序法制化後,再重新研提。
前瞻計畫已受社會高度質疑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布以來,其前瞻性之缺乏,可行性、財務乃至環境與社會影響也受到高度質疑,被批評只是為2018年地方選舉發錢綁樁。計畫目標甚至多有相互矛盾拮抗者,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蔡中岳指出,例如計畫編列大量的軌道建設缺乏效益評估,其中大量鐵路立體化工程,不僅有大規模迫遷的風險,本身即是有利小客車旅運會抵銷捷運、輕軌等軌道建設的大眾運輸效果。台灣環保聯盟副會長劉志堅也指出,前瞻計畫完全缺乏適應氣候變遷能力以及收益評估;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吳澄澄則批評,前瞻建設只重視提高再生能源發電量,卻未包含發展再生能源所需之國土評估配套,也缺乏最重要的節電政策,並沒有多前瞻。
前瞻條例有違法、違憲之虞
經民連人發言人許博任指出,前瞻條例政院版草案除完全沒有針對前瞻性做出任何定義,也未針對各分項計畫的核定,制定任何審議程序。另外更有違法、違憲的重大疑義。如是否符合「特別預算」之要件?排除預算法相關規定之適用是否合法?;更重要的是依據憲法第70條以及釋字391規定,立法院並不能就預算案審查不能增加預算支出,或逐條刪減文字;但前瞻條例草案第四條以明訂五大建設項目方式綁定各項目特別預算,形成究竟是法律案還是預算案的混淆?若立院對於前瞻條例之建設項目條文做增刪,就有涉及不得增加預算或增刪文字的「違憲」爭議,但若不允立院對條例做增刪,卻又侵犯國會對法律案的議決權。許博任表示,行政院應該主動撤回有違憲疑慮的前瞻條例及前瞻計畫,以免形成憲政爭議。… 繼續閱讀